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70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92亿元。经第四届董事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1.70元现金股利(含税),其中内资股东以人民币支付、H股股东以港币支付,港币汇率以宣布派发股利之日前3个
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有关外汇的平均收市价折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589,819,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8.00亿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1.51%。2024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否。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800,269,230.00 | 1,800,269,230.00 | 1,800,269,23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494,725,837.36 | 3,477,326,647.54 | 3,633,640,258.62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192,156,362.3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5,400,807,69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3,535,230,914.5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5,400,807,69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3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152.77 |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元) | 5,950,289,966.2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是否在3亿元以上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元) | 109,678,470,978.24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 5.43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是否在15%以上 | 否 |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7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