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5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43,974,622.7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为向股东提供充分合理的投资回报,并结合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业绩以及对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77,679,90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77,723,949.9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89.9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977,723,949.95 | 782,179,159.96 | 746,625,561.78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87,210,049.06 | 1,063,714,016.98 | 975,291,615.56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343,974,622.7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506,528,671.6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042,071,893.8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506,528,671.69 | ||
现金分红比例(%) | 240.53%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实际,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