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5证券简称:正元智慧公告编号:2025-016债券代码:123196债券简称:正元转02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
月
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
2025年
月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5年4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5年
月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9日15:00深交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舒心路359号正元智慧大厦A幢18层大会议室。
议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1.01 | 选举陈艺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陈根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3 | 选举朱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4 | 选举李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2.01 | 选举吴雄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2 | 选举金鑫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3 | 选举章国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3.01 | 选举潘功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3.02 | 选举陈晓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5.00 | 《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6.00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二、会议审议事项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2)。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议案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3、上述议案6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
00—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5年4月11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舒心路359号正元智慧大厦A幢17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周军辉、姚春梅
联系电话:0571-88994988
传真号码:0571-88994793
电子邮箱:
ir@hzsun.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舒心路359号正元智慧大厦A幢17层
邮政编码:31112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股东参会登记表。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645”;投票简称为“正元投票”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
1.01 | 选举陈艺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陈根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朱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4 | 选举李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选举吴雄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金鑫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3 | 选举章国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3.01 | 选举潘功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3.02 | 选举陈晓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中打“√”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4.00 | 《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上表“同意”、“反对”、“弃
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提案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如果委托人对某一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或对同一提案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见投票。
2、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统一社会代码证号/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日期:2025年月日
附件3: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 |||
股东联系地址 | |||
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代码证号/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号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受托人姓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注:1、本公司/本人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会议登记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 |||
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