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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化学: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八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3.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4.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7.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8.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9.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11. 《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12.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3.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2024年5月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1.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2024年5月24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1.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四)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五)2024年8月8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七)2024年11月1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3.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 交易方案的议案》;

4. 《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关于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6.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7.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8. 《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9.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0.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12.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13.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八)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 《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内容调整的议案》;

2. 《关于公司相关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

二、监事会职责情况的说明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经营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内控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遵纪守法、勤勉尽责,自觉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财务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本公司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行正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允、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的决策程序合规,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业绩,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

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六)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情况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利润分配实施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检查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并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做好了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监事会职责,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全员将持续精进专业监督能力,通过系统化学习与实践,全面增强监事会在各关键业务板块的监督效能,为全面履行监督职责提供坚实保

障。全体监事将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提高监督工作水平。

(二)监事会将根据证券监管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与有效执行,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积极参加、列席公司重要会议,对公司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防范经营风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3月 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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