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业期货”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确认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598.68万元,具体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方 | 实际发生金额 (万元)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的比例 |
经纪 业务 | 关联方及其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在公司开立期货账户进行期货交易,并向公司支付相应费用 | 苏豪控股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 | 0.17 | 0.01% |
财富管 理业务 | 关联方认购公司及子公司发行或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并支付相应认购费、管理费等费用 | 苏豪控股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 | 6.76 | 1.13% |
关联方认购公司及子公司发行或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 | 苏豪控股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 | - | - | |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关联方发行或管理的私募产品 | 苏豪控股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 | 100.32 | 0.63% | |
公司及子公司发行或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购买关联方发行或管理的私募产品,并支付相应认购费、管理费等费用 | 苏豪控股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 | - | - | |
关联方发行或管理的私募基金购买公司及子公司发行或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并支付相应认购费、管理费等费用 | 苏豪控股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 | - | - | |
公司代理销售关联方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或其他金融产品,并向其收取相应费用 | 苏豪控股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 | - | - | |
关联方代理销售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或其他金融产品,并收取相应费用 | 苏豪控股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 | - | -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方 | 实际发生金额 (万元)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的比例 |
风险管 理业务 | 与关联方发生商品贸易,获得贸易收入、期货等衍生品投资收益等的组合收益 | 苏豪控股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 | - | - |
与关联方发生商品贸易的货款 | 苏豪控股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 | - | - | |
投资咨 询业务 |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咨询等服务,收取服务费 | 苏豪控股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 | - | - |
租赁 业务 | 租赁关联方的房屋 |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 81.47 | 3.51% |
江苏苏豪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71.98 | 7.40% | ||
综合 服务 | 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装修、宣传品、办公用品、广告设计、培训、食堂服务等综合服务 | 苏豪控股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 | 237.98 | 3.28%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方
关联方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经营范围 | 注册地 | 关联方与公司关系 |
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周勇 | 200,000万元 | 金融、实业投资,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国贸贸易;房屋租赁;茧丝绸、纺织服装的生产、研发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江苏省 | 公司控股股东 |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 马宏伟 | 24,676.75万元 |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成品油批发;原油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煤炭及制品销售;木材销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住房租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 江苏省 | 公司股东,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关联方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经营范围 | 注册地 | 关联方与公司关系 |
让、技术推广;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安防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汽车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江苏苏豪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朱敏杰 | 1,000万元 |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办公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江苏省 | 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二)其他关联人
其他关联人是指上述关联人外其他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所定义的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与关联人公平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各方根据自愿、平等、
互惠原则签订有关业务协议,交易金额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及协议约定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规则和惯例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的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根据业务正常开展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拓展业务、增加盈利机会。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将参考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关联交易(含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采纳市场公允价格,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同意公司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含日常关联交易)的确认,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关联交易(含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弘业期货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联
董事就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弘业期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前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弘业期货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袁 晨 武立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