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对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主要内容是审计评价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在中审亚太审计期间,公司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要求进行了监督审查,现将中审亚太2024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审亚太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中审亚太成立于2013年1月18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首席合伙人为王增明先生。截至2024年末,中审亚太拥有合伙人93人,注册会计师482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0余人。中审亚太最近一年收入总额69,445.2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64,991.0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9,778.85万元。截至2024年末,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9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83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以及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等。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末7,694.34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审亚太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理赔额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中审亚太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待审理中的诉讼案件如下:
二、执业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处罚和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中审亚太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序号 | 诉讼地 | 诉讼案由 | 诉讼金额 | 被告 | 案情进展 |
1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公准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 | 人民币约300万元 | 15个机构及个人,要求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连带责任 | 2023年10月8日一审开庭一次,后续进入系统性风险评估阶段,至今,未收到二次开庭的通知或公告 |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中审亚太按照财政部印发的质量管理准则的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健全涵盖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与整改程序八个要素并有效运行的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
四、工作方案
2024年度,中审亚太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明确服务计划、流程及方法,制定完善的保障措施。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主要内容是审计评价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中审亚太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审亚太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中审亚太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等多领域专家,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六、信息安全管理
中审亚太已经建立较完善的信息安全制度并予以执行,采
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并部署信息安全设备,确保信息安全的有效管理,以维护客户利益和声誉,确保业务的持续安全运行。中审亚太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审亚太根据财政部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责任保险,风险基金上年度末7,694.34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万元。
综上,公司认为中审亚太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