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德海2025年3月27日
本人刘德海,2023年当选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规定,2024年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认真审议董事会相关议案,对其中重要事项进行必要的核实与沟通,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刘德海,男,52岁,曾任黑龙江省国道G111线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副指挥、指挥,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局副局长,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投资事业部副总经理、东北分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安能(天津)能源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海南馨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我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不是公司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我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我本人积极参加龙建股份召开的有关会议,年度共计召开的股东大会7次、第十届董事会会议14次,本人全部参加。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均投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在2024年度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加委员会情况
1.战略委员会
本人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年度共计参加5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共审议8项议案。议案的审议与实施,能够进一步明确公司的发展方向,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决策科学性,确保公司在“十四五”期间及未来三年的战略目标得以有效推进。同时,各专项规划的中期评估报告有助于及时发现问题、调整策略,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本年度共计参加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共审议10项议案。针对这些议案能够提出自己的见解,特别是高管人员薪酬分配议案,可以有效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培养公司经营管理层的主人翁精神,留住人才,发挥人才的主观能动性,更好地促进公司的发展。
3.审计委员会
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年度共计参加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共审议23项议案。审议时我重点关注风险把控和审计监督工作,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监督公司进一步提升内部监督的有效性。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参与会议2次,审议新增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发表同意意见。
(四)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全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6天,在各次会前我认真研究拟上会的议案及相关材料,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经营管理相关情况,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重点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施工现状。根据安排,2024年11月13日到龙建科工考察调研,2024年11月22日到一公司施工现场进行考察,到四公司进行了调研,与相关负责人就市场开发、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等进行了深入交流,提出了可供参考的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履职过程中我重点对以下事项进行了关注,相关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合规。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关于公司2024年度授信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财务
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充分透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充分反映了公司治理结构现状和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
(三)聘用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年度内公司制定了《龙建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并根据该办法履行了2024年度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公司增补了独立董事苏宝伶、倪明辉,非独立董事陈涛;董事会选举了宁长远为新任董事长、陈涛为副董事长,聘任陈涛为总经理、李金杰为副总经理、李绪森为总工程师。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决策、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六)股权激励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
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会议需要审议的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在本届董事会中,本人通过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深入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解,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较好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人员给予我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