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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7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四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2人,委托出席监事1人。监事陈瑜女士因个人健康原因委托邓红玉女士表决。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江明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6),以及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5)。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446,210.84元,母公司净利润为-5,926,279.42元。母公司2024年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25,535,164.48元,减去2024年已实施的2023年度分配现金股利52,281,975.56元,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67,326,909.50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了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资金需求,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6)之“监事会工作报告”。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6)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6)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审核程序合法,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国资委关于深化市属国企监事会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国资委〔2024〕143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也作出相应修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和《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2025年3月)。

公司监事会取消后,李江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也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邓红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也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陈瑜女士按照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相关规定办理离任手续,不再担任公司职工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江明先生、邓红玉女士和陈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李江明先生、邓红玉女士和陈瑜女士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对李江明先生、邓红玉女士和陈瑜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上述议案1至议案3、议案5至议案8,共计7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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