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5-020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事务所从业人员2898人,其中,注册会计师804人,有33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报告。本所合伙人有187人。事务所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99,115.1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87,645.2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9,661.81万元。2024年执行了89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审计收费11,285.00万元,公司资产均值124.75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责任保险为主。2024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27亿元,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余额10,152.13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职业风险基金合计4.28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4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4次,累计涉及58名从业人员。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海龙先生,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3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提供挂牌审计、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曹鹤馨女士,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在中兴财光
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2家上市公司、多家新三板公司提供挂牌审计、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新文先生,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审计,2012 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海龙、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曹鹤馨、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新文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审计服务性质、工作量以及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本期审计费用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增加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的执业资格和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认真履
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合计70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