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对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及其他相关工作。
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由独立董事赵秀芳女士、谭国春先生、董事王月红女士三位委员组成,其中赵秀芳女士为主任委员,管理学(会计学)硕士,具备会计专业背景,有实际内部审计工作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每次会议全体委员都参加,共审议通过议案13项,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审议事项(议案) |
2024年 1月18日 | 第三届2024年第一次 |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会计师预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24年 3月27日 | 第三届2024年第二次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7、《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2024年 4月22日 | 第三届2024年第三次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4年8月15日 | 第三届2024年第四次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2024年10月24日 | 第三届2024年第五次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4年12月17日 | 第三届2024年第六次 | 2024年度年报预查交流会 |
三、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尽职尽责完成审计委员会职能,合理表达专业意见。
1、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自2015年至今,公司一直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年报和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表现出较高的专业能力,工作认真细致,勤勉尽职,体现了应有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评价,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
2、指导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要求内部审计部门对相关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并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指导,审阅了内控制度,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
存在重大缺陷。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四个委员会、经营管理层规范治理和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3、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沟通,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工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高质量完成发挥了积极作用。
4、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相关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事项。
5、对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事宜进行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进行了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四、总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始终坚持尽职尽责、忠诚勤勉的工作态度,在对外部审计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的优化引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等方面扮演了关键角色,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了企业
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坚守原则,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密切关注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持续加大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及重大事项的监督审查力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稳健运营、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石。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