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155 公司简称:西大门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大门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杭州西大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绍兴柯桥人伊阁纺织品有限公司、柏欧遮阳科技香港有限公司、XMINVESTMENT AND TRADING SINGAPORE PTE.LTD.、XM DESIGNS INC.、XM DESIGNSAUSTRALIAPTY.LTD.、BIO-BLINDS SINGAPORE PTE. LTD.、BIO-BLINDS AMERICA INC.。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规范运作、法人治理、信息披露、经营管理、资产控制、财务管理、生产质量控制、行政人事、销
售等各个方面事项。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财务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子公司管理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营业收入 | 错报≥营业收入0.5% | 营业收入0.2%≤错报<营业收入0.5% | 错报<营业收入0.2% |
利润总额 | 错报≥利润总额5% | 利润总额2%≤错报<利润总额5% | 错报<利润总额2% |
资产总额 | 错报≥资产总额0.5% | 资产总额0.2%≤错报<资产总额0.5% | 错报<资产总额0.2%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2)已披露的企业报告和会计信息严重不准确、不公允;(3)企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4)因严重违反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行业财务制度,受到国家机关在行业以上范围内通报、处罚。 |
重要缺陷 | (1)已披露的财务报告和会计信息存在重大不准确、不公允。(2)企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监督不到位。(3)因违反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行业财务制度,受到集团公司内部通报、处罚。 |
一般缺陷 | 除重大、重要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200万元以上 | 50万元≤直接财产损失金额<200万元 | 10万元≤直接财产损失金额<50万元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2)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3)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4)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
(5)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6)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 |
重要缺陷 | 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
一般缺陷 | 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一般缺陷未及时整改。 |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经公司发现一般缺陷均已纳入内控考核体系,已按规定时间整改完成。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在企业管理活动中得到良好运行,内控体系整体运行有效。2025年,公司将持续关注外部环境的变化,并结合企业战略经营发展,继续做好内部控制的完善和优化工作,完善内控体系制度,加强内部控制执行和监督检查力度,持续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和风险管理水平,以促进企业稳步、健康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柳庆华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