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方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岗位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构成,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并领取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办法
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薪酬;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上述薪酬方案可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适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