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于2024年7月8日起任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下半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任期内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占比超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
肖耿,1963年4月出生,香港永久居民,洛杉矶加州大学经济学硕士及博士学位,曾任哥伦比亚大学北京全球中心主任及清华-布鲁金斯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2011年8月至2015年7月担任经纶国际经济研究院副总裁;2018年8月至2021年7月担任北大汇丰商学院教授及主任;2021年8月至2024年10月担任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实践教授、政策与实践研究所所长;2024年10月至今担任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公共政策学院实践教授,2024年12月至今任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公共政策学院副院长;现兼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首政策组专家组成员、深圳先行示范区专家组成员、深圳市深港澳合作创新研究会理事及副会长、香港国际金融学会主席、《香港国际金融评论》总编、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此外,2020年1月至2024年4月担任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执行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7月至今任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三)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未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任职。
(四)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制度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及亲属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履职过程中能够进行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共参加公司召开的3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肖耿 | 3 | 3 | 0 | 0 | 否 | 1 |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会议、现场考察、审阅资料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积极关注公司日常管理、运行状态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监督和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积极配合本人工作,充分尊重本人工作的独立性,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为本人履职尽责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支持和各方面便利的条件。
(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业绩说明会,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并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与中小股东进行良好沟通交流,积极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本人通过多种形式与公司保持良好的沟通交流,与公司董事会成员和管理层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交流,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财务状况等具体事项,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实时提出专业意见。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相关方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定期报告,于2024年8月24日、2024年10月29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监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未参与相关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和业绩考核制度,方案合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对董事会会议审议事项做出判断前,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解调查,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25年度,本人将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建立及执行情况、规范运作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社会公众股东地合法权益做出应有的努力。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肖耿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