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9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2023〕1号),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3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聘请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曾用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国投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原定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25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本次发行的需要,公司近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保荐协议,聘任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公司已与中信证券签订保荐协议,国投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国投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证券承接。中信证券已委派杨沁先生、陈溦先生(简历附后)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公司对国投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附件:
杨沁:本项目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医疗健康行业组总监。曾经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艾力斯科创板IPO、纳微科技科创板IPO、亚虹医药科创板IPO、益方生物科创板IPO、上机数控主板IPO、莱美药业非公开发行等项目。
陈溦:本项目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医疗健康行业组副总裁。曾经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艾力斯科创板IPO、亚虹医药科创板IPO、国药现代2022年非公开、上机数控2020年非公开、上机数控2019年可转债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