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07,504,555.8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2,868,055.5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585,023,551.34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9,197,250.46元,不满足《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鉴于2024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以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截至2024年末,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9,197,250.46元,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585,023,551.34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百利多特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利多特”)的未分配净利润为3,540,856,562.14元。百利多特为公司的创新药研发平台,鉴于公司创新药尚处于研发阶段,未实现商业化,后续存在较大规模的临床试验及临床前研究投入,为保持较为充裕的现金流以进行研发活动,并应对经营风险、满足持续发展需要,百利多特未将相关利润分配至母公司。
(二)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高度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已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加大落实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从而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监事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