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信证券”)为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利天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百利天恒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全球化的研发及商业化战略的推进,外汇收支规模明显增长,为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系统性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
(二)交易品种与对手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主要是锁定汇率功能的品种,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利率互换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交易对手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
(三)交易额度、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3.5亿美元,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5亿美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
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
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
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操作风险
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其他风险
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更好地防范和控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部门设置与人
员配备、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及信息隔离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2、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品,主要是锁定汇率功能的品种,且该类外汇衍生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将跟踪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衍生品的损益变化情况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5、内审部门负责审查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产品交割情况及盈亏情况。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系统性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需要,并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及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必要性。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过程中,需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衍生品交易。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及交易违约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百利天恒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杨 沁 | 陈 溦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