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积极推动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0,354.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6.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净利润为10,668.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2.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770.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8.5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356.4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0.42%。
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主要内容 |
2024年 4月17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会议主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听取独立董事作《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 |
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管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墨西哥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4年 4月25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会议主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4年 7月1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会议主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4年 8月23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会议主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24年 10月24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会议主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主要内容 |
2024年 5月10日 | 2023年度股东大会 | 会议主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管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
的议案》。 | ||
2024年 7月18日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会议主要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三)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规章制度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2023年度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等事项进行认真讨论,并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聘任财务总监事项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或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聘任财务总监事项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或建议;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对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墨西哥全资孙公司事项进行认真讨论,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持续关注公司发展和经营状况,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及丰富的实务经验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披露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及其他重大信息的未对外披露的窗口期、敏
感期,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断加强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推动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积极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实地调研、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投资者邮箱等形式,对广大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和及时答复,并将投资者意见及时整理反馈董事会,切实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互动。
(七)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努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
三、2025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展望
2025年度,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核心作用,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日常工作,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执行好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切实保障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任务的实现和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的稳步实施。2025年公司董事会主要工作计划为:
1、董事会将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的水平,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经营、决策、重大事项等方面的监督作用,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合规保障。
2、切实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信息披露规则的标准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
3、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依法维护全体投资者权益,尤其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