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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盛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债券代码:111011 债券简称:冠盛转债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4,000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持有的14,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86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为10.04元/股。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年2月3日至2024年2月1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3月1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4年3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4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4年6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202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4年第七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4年8月26日实施完成。

(六)2025年3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

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000股。

(三)回购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价格为9.86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为10.04元/股,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办理因回购注销而修改《公司章程》、变更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因此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按照《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在回购注销期间内,若公司进行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则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减少14,000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4,000股。股本变动如下:

(单位:股)

类别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5,180,000-14,0005,166,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176,996,144-176,996,144
总计182,176,144-14,000182,162,144

注: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 年3月25日,因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增加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86,941股。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持有的14,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9.86元/股,并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上述操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和《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据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等手续。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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