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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盛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工作中独立、谨慎、认真、勤勉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朱健先生:出生于1983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2009年加入谱润投资,历任投资经理、投资副总裁。2016年至今任彬复资本创始合伙人。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朱健121210007

我不存在无故缺席和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本年度,我未发生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我对本年度内的董事会的议案均做了认真审议,投了赞成票。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我作为董事会战略、审计、提名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我作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充分沟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计召开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我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我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也在期间研究讨论了考核制度与激励机制的相关内容,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报告期内,未发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我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就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投项目结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对外投资等事项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自己的意见,谨慎

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所列特别职权的情形。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以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报告期内,我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二十日,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会谈、电话、参与投资者交流会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公司基层了解经营管理情况,为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提供事实依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我有效行使职权,向我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组织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保障了我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我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我履行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我恪守勤勉尽职的原则,充分发挥在经济、财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于利润分配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利润分配事项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条款的规定,同意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我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了解。经了解,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情况,公司也未提供任何形式的关联担保。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情况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公司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等进行了持续跟进,并按照上市监督要求对公司拟披露定期报告的格式及内容进行了仔细审阅,确保公司定期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杜绝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的违规或泄露信息的行为。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对各重要业务和事项均已建立内部控制,并有效执行,达到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内控制度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性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合理配置资金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八)对外投资半固态磷酸铁锂电池建设项目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冠盛东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国家“双碳”战略要求,有利于发挥合资双方的资源协同效应,通过优势互补形成产业链协同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总结及建议

2024年,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深入了解和掌握公司业务和发展的实际情况。同时,充

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在公司投资半固态磷酸铁锂电池建设项目上积极参与与投资者的交流互动,并给公司提供了固态电池前沿技术以及产业链上下游的最新资讯。2025年,我将继续秉持谨慎、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本着对公司负责、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强化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加强自身学习,特别是有关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的法规学习和理解;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的沟通合作,凭借业务专长,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以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朱健

2025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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