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王许先生、独立董事朱健先生和非独立董事周家儒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王许先生担任。
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审计监控行为均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均出席了会议,积极对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2024年3月27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 1.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4.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2024年4月22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4年6月29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2024年8月20日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2024年10月22日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4年12月3日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过程中,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充分讨论和沟通了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督促注册会计师勤勉尽责,如期出具审计报告。通过认真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建议。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及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是否按照公司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编制予以了重点关注,确保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合法、合规。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
的沟通,并督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勤勉尽职,全面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提高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特此报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