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的相关情况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17,816.2527万股变更为17,814.8527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816.2527万元变更为17,814.8527万元。最终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为准。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订如下:
原条款内容 | 修订后条款内容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816.2527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814.8527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7816.2527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7,814.8527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将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除以上条款的修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
三、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公开发行了6,016,5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有关规定和《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冠盛转债”自2023年7月1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截至2024年4月10日,累计共有190,301,000元“冠盛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10,805,627股,以上转股数量增加的注册资本已办理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后续转股增加的注册资本公司将择机办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