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600267 公司简称:海正药业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着既能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2.10元(含税)。以公司目前股份总数扣除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累计回购的股份数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245,421,098.16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96,458,927.01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41,880,025.1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6.87%。公司本年度不送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海正药业 | 600267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沈锡飞 | 李媛婷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华浙广场1号19层B座/ |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 |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 | 号 | |
电话 | 0571-85278141、0576-88827809 | 0576-88827809 |
传真 | 0576-88827887 | 0576-88827887 |
电子信箱 | stock600267@hisunpharm.com | stock600267@hisunpharm.com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规模以上医药制造工业企业营业收入25,298.5亿元,与上年持平;利润总额3,420.7亿元,同比下降1.1%。
2024年是中国医药行业转型的关键一年,政策环境的深化改革、研发投入的不断加码、国际化布局的加速以及数字化转型的驱动,将共同塑造一个更具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医药生态系统。居民健康意识的日益提升、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以及医疗消费层次的持续升级,共同构筑成行业未来增长的广阔空间。与此同时,部分低效产能被淘汰,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行业资源整合加速,医药行业加速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医药行业的发展不可避免地受到国民经济发展情况的影响,但药品的使用事关生命、健康,与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息息相关,需求刚性较强,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变化,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随着老龄化趋势和国民生活方式转变等,医药行业发展呈现新的机遇。医药行业没有明显的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但由于某些疾病的发生与气候条件变化密切相关,而且不同地区的经济发达程度、环境状况、医疗水平存在差异,因此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的疾病谱和用药结构存在一定差异,导致单种或某一类药品的消费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或区域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公司主要业务
1、医药制造
(1)医药制剂业务
①医院销售总部
公司依靠其强大的销售渠道和专业的学术推广能力,迅速搭建各领域高质量的学术平台,并推进各类指南和共识的形成,以促进新产品在临床应用中的广泛实践。
医院销售总部设综合药物事业部、心脑血管及代谢药物事业部、肿瘤药物事业部,以专业、合规、高效的学术推广能力为依托,以公司原研药、创新药、仿制药等优质产品组合为基础,现已将多类重点产品覆盖至国内众多三甲医院,后续将持续开展产品下沉县域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的相关工作,进一步提高产品可及性,以期在未来服务更多患者。同时,医院销售部积极配合和参与相关疾病领域诊治指南与共识的制定,搭建多层次的医学学术交流平台,向临床医生和药师传递国内外医学前沿资讯,以满足临床医师提高疾病诊治水平的需求。
综合药物事业部:长期专注于感染、呼吸、消化、免疫、器官移植系统等多学科及领域,作为医院销售总部最大业务部门,现有产品包括特治星、玫满、甲强龙、海复康、纽再乐、杰润、
雷帕鸣等多种原研产品,同时拥有喜美欣、赛来星、俊特、海正美特、海正力星等高品质国产仿制药,可满足各领域的多元化治疗需求。其中抗感染产品可覆盖常见细菌、真菌、非典型病原体、病毒感染,为临床医生提供全面的抗感染临床解决方案:特治星已成功实现原研地产化生产,在经历了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后,基于其长期的品牌价值效应,仍可获得一定的市场份额;国产抗生素以新药创制专项、工匠精神打造品质好药,为重症感染提供抗感染综合解决方案。海复康作为中国首个RNA聚合酶抑制剂,强效抗流感,国家卫健委最新发布2025版《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首次纳入并推荐法维拉韦用于成人流感治疗,2025全渠道布局将会实现快速增长。杰润是慢阻肺的治疗国际指南GOLD推荐的基石药物,也是在国内外已上市双支扩剂中证据链最完整的药物。喜美欣是治疗胆汁淤积性肝病的一线用药,在丁二磺酸腺茸蛋氨酸市场中占有率排名位于前列。移植产品:雷帕鸣作为经典原研产品,是FDA批准的基础免疫抑制剂,是肾移植等大型手术免疫抑制剂使用中不可或缺的核心治疗药物之一。玫满是治疗痤疮类疾病及非典型细菌感染的基础药物,在皮肤科及耐药支原体方面有独特的药理学优势,其双微丸技术可确保更好的治疗效果和更高的依从性,在支原体肺炎流行期间,玫满为儿童和老年患者提供应对阿奇霉素耐药的有效治疗方案。
心脑血管及代谢药物事业部:心血管及代谢是海正药业深耕的主要治疗领域,近年来我国民众心血管疾病与代谢类疾病的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公司通过深耕心血管及代谢领域,现已拥有赛斯美、多达一等多个完善的产品线横跨各个疾病诊疗生命周期。公司从患者实际治疗需求出发,产品组合相辅相成,搭建“三高共管”慢病管理模式,关注心血管与代谢疾病的合并管理,共同面对心血管代谢疾病的挑战,助力《健康中国2030》目标的实现。随着海正药业众多心血管及代谢产品的广泛应用,将改善数百万患者的生活质量。
肿瘤药物事业部:产品全面覆盖了乳腺癌、卵巢癌、膀胱癌、前列腺癌、白血病、淋巴瘤等治疗领域,拥有艾诺宁、丝裂霉素、艾达生、艾博定等众多经典的肿瘤化疗药物,已累计帮助超百万位癌症患者在肿瘤治疗中获得新生。海正肩具社会责任,响应国家号召,恢复短缺药品丝裂霉素的生产供应,满足疾病治疗的临床需求。团队始终秉持专业制胜,患者至上的理念,不断为患者提供优质的肿瘤治疗药物。
医院销售总部将持续秉承“患者至上”的理念,不断创新,追求卓越,为公司的稳健发展贡献力量。
②集采业务
负责制定本公司参与国家、各省份集采的流程,并参与各地集采续约工作,全面保证集采项目的供货需求。
③药店业务
作为医疗健康服务的重要部分,公司建立了覆盖全国百强连锁及区域性重点连锁的销售网络,确保消费者购药的便利性;发挥公司专业化优势,持续进行药师教育,提高药店药事服务能力,为患者提供更加便利,更加专业的药品服务。
④电商业务
公司拥有具备线上全域自运营能力的电商团队,负责海正产品线上销售及品牌推广,团队成员分别拥有医药销售、头部互联网企业、市场咨询、广告营销等多种经验背景,综合实力完善。电商渠道覆盖阿里、京东、美团、抖音、拼多多、百度、小红书等主流电商及垂类平台。
⑤出口制剂业务
公司与主要批发商、GPO、政府采购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拥有物流、仓储、客户服务等制剂销售和服务能力,海正美国公司作为国际制剂出口平台,具备承接海正自身产品及其他公司制剂出口产品的销售能力。在快速扩大自身产品线的同时,为国内有需求的药厂提供了一个可以信赖、易于沟通、高效稳健的制剂出海平台。
⑥招商代理业务
公司坚持高标准遴选代理商,专注于资源整合、开发潜力市场、优化业务布局、不断加强专业化培训,持续提升招商团队的专业能力,确保团队具备深厚的行业知识和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在代理商管理方面,公司实施更加严谨的措施以确保合作伙伴的合规运营。
(2)医药原料药业务
原料药业务是公司传统重点业务板块,具备技术、生产以及产能规模优势。技术及产品方面,不断深化发酵半合成特色技术平台,创建合成生物学、酶工程、微生物代谢工程、高效制备等多学科工程技术平台,是国家肿瘤药小品种特色基地;在销产品管线丰富,已有原料药品种百余个,疾病领域覆盖广泛。生产方面,目前建有台州、富阳、南通三大生产基地,产线布局完整,具有发酵17000立方、合成2300立方的生产能力,技术、生产以及产能规模优势明显。质量、EHS方面,率先在国内建立了国际标准的QEHS体系,产品通过全球医药质量高标准体系检验。公司原料药产品出口至70多个国家和地区,广泛覆盖医药及医疗领域,拥有海外客户400余家(含全球十大药企),客户资源丰富,客户口碑良好。目前侧重配套制剂业务、拓展海外制剂客户以及引进新的CMO项目,以期释放更多的业绩潜能。
(3)动物药业务
公司动物药业务专注动物保健品行业31年,拥有2个生产基地,建有25条多剂型生产线(含疫苗),布局宠物业务、猪健康业务、反刍业务、外贸业务四大领域,现有产品40余款,批准文号71个,管线丰富;拥有150多个长期战略合作伙伴,为国内50余家大型养殖集团和多个宠物连锁医院提供产品和服务。
动物药业务致力于为农场动物与伴侣动物提供动物健康解决方案。现有生产线建设按照首先符合中国兽药GMP标准,又兼顾美国、欧盟GMP标准的要求设计建造,秉持“源于设计、精于责任”的质量方针,打造国内动物药行业的龙头企业。目前化药、疫苗协同发展,已成为国内动物药领域的领先品牌,是公司重点扶持打造的具有高潜力的业务板块。
2、医药商业
(1)医药经销业务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凭借完善的医院、OTC终端、DTC药房及二级商业渠道网络,公司医药经销业务在业界享有卓越信誉,与众多知名药企建立了稳固的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公司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浙江省麻黄素、咖啡因及二级麻醉药品的经营及配送商。
(2)医药制剂进口品及接受药品营销外包业务
凭借呼吸、感染、免疫移植领域专业化、合规化的市场营销推广团队,以及多领域内长期的市场积淀与优势,和跨国制药企业如诺华制药、辉瑞制药、再鼎等公司建立了长期、紧密的合作,负责其原研药品如纽再乐、杰润、雷帕鸣在中国的生产、上市、市场准入与推广,以轻资产模式承接药企在中国市场的销售与品牌落地职能。
3、新兴业务
公司正加快寻求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共同推进合成生物学领域的研究和开发,打造具有海正特色的、技术领先的合成生物学产业基地。同时,积极寻求保健品、功效护肤、整形医学与抗衰、新材料等领域的业务规划。
(二)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原料药及自产制剂的采购模式
公司作为国内外仿制药制剂厂商的重要原料药供应商,公司原料药生产所需原材料的供应商需通过FDA、EDQM、NMPA或跨国制药企业等大客户的评估和审计;而公司自产制剂所用主辅料以及自用原料药亦需符合GMP 的相关要求。
(2)动物药的采购模式
根据兽药行业特点及自身情况,设立了专门的采购部门,并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和兽药GMP规范的相关要求制定了采购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制度等,对采购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动物药制剂所用的原辅材料需符合兽药GMP的相关要求。
(3)医药商业业务的采购模式
公司医药商业业务主要包括省医药公司的医药经销业务和瀚晖制药成品药进口以及引进第三方制剂推广业务。省医药公司的医药经销业务的采购主要通过直接向制药企业或其代理商采购药品来进行。瀚晖制药生产及市场推广制剂主要向母公司海正药业及商业合作伙伴以订单方式采购,主要供应商为PFIZER SERVICE COMPANY BVBA、NOVARTIS PHARMA SERVICES AG、CURIAITALY S.R.L、海正药业、海正杭州公司。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并保留适当安全库存的生产模式,在满足销售要货订单交付的同时加强全链条库存管控。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年度销售计划拟定年度生产计划,每月根据销售部
门提供的滚动要货计划确定月度生产计划及交付计划,通过订单跟踪及产销协调确保订单交付与库存管控。事业部及车间负责执行生产计划,同时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质量、生产水平、成本等进行严格管理,质量部门对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的原辅包、中间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并对生产全过程进行质量监控,EHS部门对生产的全过程进行安全、环保及职业健康监管。
3、销售模式
(1)医药制造
①医药制剂业务
医院销售总部:公司通过专业化销售行为及多种学术推广手段,已在各疾病治疗领域中树立专业产品形象及市场定位。截至目前,自营业务团队规模约1,500人,深入覆盖核心市场的等级医院,已成为国内领先的专业化学术推广平台,体系优势明显。集采业务方面,积极参与国家、各省份的集采及续约工作,全力保障集采产品供应。药店业务方面,通过与百强连锁合作覆盖零售渠道,确保消费者药品可及性;与美团等平台合作,布局线上线下一体化购药模式,运用大数据使门店覆盖更加精准有效。
电商业务携手阿里、京东等头部电商平台深度合作,探索全链路营销。
出口制剂业务方面,海正美国作为公司国际制剂出口平台,与当地的主要批发商、GPO、政府采购机构建立合作关系,通过其渠道推广和销售产品。
招商代理业务方面,公司致力于打造一支高度专业的招商队伍,加强代理商管理,确保代理业务的稳定发展。公司构建了院内/院外多渠道一体化营销网路,通过多治疗领域产品组合,已覆盖全国31省多层级1.6万多家医疗机构,持续推进重点产品的准入工作,提升产品销量。
②医药原料药业务
公司原料药业务主要包括传统的自产原料药出口业务、全球制药企业的原料药合同定制业务和国内销售业务。产品推广的常规流程是:初步接洽潜在客户,交流产品信息,送样确认质量标准,分享制剂市场上市计划时间表,GMP审计/EHS审计,药政及注册文件协同跟进与递交等,根据客户制剂项目所处不同阶段配合客户提供研发期间需求原料药,产品获批并进行商业化销售。
③动物药业务
动物药业务主要采取“直销+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
直销模式:对于规模较大的养殖集团,公司一般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公司的直销客户在签订合作协议前一般需要履行招投标程序,公司与直销客户签订的协议有效期按照客户的招投标周期或商业谈判结果进行确定,目前公司已与国内众多头部养殖集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经销模式:公司与兽药经营企业通过经销模式进行合作,公司对经销商实行买断式销售。公司选择经销商时综合考虑其在销售区域内的市场影响力、营销渠道、专业的业务团队和技术服务能力,确定合作的经销商需要和公司签订年度合作协议。
(2)医药商业
①医药经销业务
主要指商业经销业务,销售模式主要是向制药企业或其他医药代理商采购药品后销售给浙江省内的医疗机构、药品零售商与批发商。目前公司主要作为制药企业在浙江省的总代理或一级分销商从事第三方业务,合作伙伴包括辉瑞、杨森、惠氏、拜耳、武田、阿斯利康等跨国企业以及华润三九、江苏先声、民生药业、神威、深圳康哲等国内制药企业。
②医药制剂进口品及接受药品营销外包业务
主要负责原研产品的在华生产与市场策略设计、学术推广、渠道管理、患者教育等。通过自营销售体系,推动产品在全国各级医院产品准入,提高药品可及性;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学术活动,不断提升医生的诊疗水平,规范诊疗行为,持续积累中国患者的临床使用经验。
(三)公司市场地位
公司创始于1956年,经过60多年的发展,海正药业已成为一家集研产销全价值链、原料药与制剂垂直一体化的综合性制药企业集团。公司专注于化学药、生物药、动物药、中药及商业流通等多产业发展,加快布局大健康产业和健康美学等新兴市场,多次入选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榜单,先后荣获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浙江省政府质量奖等荣誉称号。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22年 | |
总资产 | 15,972,478,068.00 | 17,613,281,702.72 | -9.32 | 18,777,990,669.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341,353,163.16 | 8,101,974,562.67 | 2.95 | 8,079,192,702.38 |
营业收入 | 9,786,848,052.59 | 10,373,071,956.92 | -5.65 | 12,036,690,081.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01,182,827.25 | -93,171,306.60 | 不适用 | 488,860,051.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22,556,636.62 | -100,015,816.10 | 不适用 | 312,728,390.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14,532,552.48 | 1,502,669,446.74 | 40.72 | 2,065,736,608.0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43 | -1.15 | 增加8.58个百分点 | 6.3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2 | -0.08 | 不适用 | 0.4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2 | -0.08 | 不适用 | 0.42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726,615,253.70 | 2,516,852,874.40 | 2,631,072,512.31 | 1,912,307,412.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48,531,288.09 | 186,710,095.88 | 80,071,591.71 | 85,869,851.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33,020,652.83 | 126,195,012.49 | 86,314,267.60 | 77,026,703.7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5,089,920.00 | 466,343,434.06 | 674,146,506.71 | 658,952,691.71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3,191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0,046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 | 320,783,590 | 26.76 | 无 | 国有法人 | |||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 72,673,907 | 6.06 | 无 | 国有法人 | |||
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59,931,506 | 5.00 | 无 | 国有法人 |
李道安 | 13,590,000 | 1.13 | 无 | 未知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9,344,721 | 13,524,823 | 1.13 | 无 | 未知 | ||
费国华 | 10,207,800 | 0.85 | 无 | 未知 |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055,000 | 9,648,962 | 0.80 | 无 | 未知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976,922 | 0.58 | 无 | 未知 | |||
吴懿兵 | 5,204,600 | 0.43 | 无 | 未知 | |||
张敏 | 946,300 | 4,366,787 | 0.36 | 无 | 未知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同时分别持有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79.864%、20.136%的股权。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 | 24海正SCP001(科创 | 012480363 | 2024-07-24 | 0 | 2.74 |
券(科创票据) | 票据) |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科创票据) | 本息已到期兑付 |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资产负债率(%) | 46.29 | 52.60 | -12.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422,556,636.62 | -100,015,816.10 | 不适用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43 | 0.19 | 126.32 |
利息保障倍数 | 5.48 | 0.60 | 813.33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7.87亿元,同比下降5.65%,营业收入下降主要受医药经销业务的影响。不含医药经销业务营业收入71.00亿元,同比增长8.00%,主要是医药制剂及医药原料药产品获得较好增长;医药经销收入26.87亿元,同比下降29.27%,主要是医药经销原料收入下降的影响。
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01亿元,扭亏为盈,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23亿元,同比增加5.23亿元。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制剂产品推广、医药原料药业务增长实现销售利润增加,以及公司提升管理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