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5)首席合伙人:郭澳
(6)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8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8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27人。
(7)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52,937.5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6,00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518.61万元。
(8)2023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95家: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审计收费总额9,271.16万元,天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天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445.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承担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0次。2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涉及6人)、监督管理措施9次(涉及19人)、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11人)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吴景亚
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天衡执业,未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注册会计师:翟迎春
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加入审计行业,2021年开始在天衡执业,2024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贤武
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加入审计行业,2007年开始在天衡执业,未为本公司提供质控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吴景亚、签字注册会计师翟迎春、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贤武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天衡拟收取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7万元,另内部控制审计19万元,系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相关费用与2024年度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衡执行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天衡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2025年3月1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衡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聘期一年。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