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为帮助下游客户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进而提高公司销售业绩、加速销售资金回笼,公司拟为符合资质条件的客户向公司指定的非关联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供应链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代表公司办理与本次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公司签署所涉及的一切有关法律文件。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要取得有关部门批准;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为下游客户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存在客户还款和逾期担保的风险,因此为加强风险控制,公司明确了被担保人的条件,并将在内部严格评审、谨慎选择。
1、担保对象: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客户,具体由公司根据业务情况,与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审核后确定。
2、参与供应链融资的客户主要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客户及实际控制人信用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客户具备相关经营资质,与公司过往合作记录良好;
(3)客户的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70%(不含本数);
(4)完成公司指定的销售任务;
(5)公司根据管理要求补充的其他条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及罚息等。
2、担保的方式和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的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担保的金额:本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
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对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包括但不限于分割、调整单个客户的融资额度。
5、担保融资款项的用途:本次担保授信额度下的融资用途限于向本公司支付采购货款。
6、提供反担保情况:公司要求下游客户或其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家庭成员连带责任保证)等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办理)。
具体内容以公司实际与合作银行、客户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对外担保的风险管控措施
针对为下游客户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根据《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制度》,明确风险控制措施,降低担保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负责对纳入担保范围的客户资质进行审核和推荐,确保相关客户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指定银行及授信额度下的融资用途限于向本公司支付采购货款;
3、公司要求相关客户或其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家庭成员连带保证)等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办理。公司将谨慎判断反担保的可执行性及反担保提供方实际担保能力。公司为客户履行担保责任后,在承担保证范围内,依法享有追偿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获得批准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总担保额度为307,558.4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22,318.0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90.6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971.1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0.40%;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
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下游客户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有助于客户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同时能够加强与客户合作关系,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加速公司资金回笼;客户供应链融资款项,只能用于向公司支付货款,并提供反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06)刊登于2025年3月29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事项,是为帮助下游客户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进而提高公司销售业绩、加速销售资金回笼,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07)刊登于2025年3月29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备查文件
1、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