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001 证券简称:纬达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9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3月28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公司不存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26,346,723.75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53,656,204股,根据扣除回购专户10,100股后的153,646,104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5,364,610.4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最近三年已分
配及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共计61,460,454.36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43.29%,超过30%。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章程》对公司利润分配的政策包括: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五、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一)利润分配的时间
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提出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因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制定了《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规划进行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承诺内容。
六、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决策程序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