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001 证券简称:纬达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5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72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38,414,05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7,287,714.5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1,957,892.09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5,329,822.4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0日划至指定账户,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华兴验字[2022]22000320175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72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38,414,05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7,287,714.5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1,957,892.09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5,329,822.4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0日划至指定账户,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华兴验字[2022]22000320175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327,287,714.52 |
减:承销及保荐费(不含税) | 9,433,962.26 |
(二)募集资金账户到账资金总额 | 317,853,752.26 |
减: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不含税) | 2,523,929.83 |
(三)募集资金净额 | 315,329,822.43 |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 167,560,614.73 |
其中:2024年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 110,160,388.71 |
减:期末尚未赎回的未到期大额存单 | 20,000,000.00 |
加: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 | 1,728,301.85 |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 | 10,871.94 |
加:累计利息收入(含理财产品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9,463,082.33 |
其中:本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3,384,420.45 |
(四)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024年12月31日) | 138,971,463.82 |
注: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728,301.85元(含计划置换但实际未置换的1,586,792.42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注: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728,301.85元(含计划置换但实际未置换的1,586,792.42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24年11月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经修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于2022年12月分别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狮山支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后续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的必备条款进行了修订,在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等签约主体保持不变、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不变的情况下,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委托方
名称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万元)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物华添宝”G款2023年第159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挂钩黄金现货看涨阶梯式)(机构版) | 2,000.00 | 2023年10月17日 | 2024年1月15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80%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 结构性存款 | “物华添宝”G款 | 2,000.00 | 2024年1月9日 | 2024年4月8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85% |
公司 | 2024年第1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挂钩黄金现货看涨阶梯式)(机构版)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物华添宝”W款2024年第50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挂钩黄金现货欧式二元看涨)(机构版) | 2,000.00 | 2024年3月8日 | 2024年5月7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72%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物华添宝”G款2024年第49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挂钩黄金现货看涨阶梯式)(机构版) | 2,000.00 | 2024年3月8日 | 2024年6月6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85%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端午特别版)“物华添宝”W款2024年第 | 2,000.00 | 2024年6月11日 | 2024年9月9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30% |
117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挂钩黄金现货看涨一触式)(机构版)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物华添宝”W款2024年第119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挂钩黄金现货欧式二元看涨)(机构版) | 2,000.00 | 2024年6月11日 | 2024年9月9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0%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大额存单 | 广发银行大额存单 | 2,000.00 | 2024年7月17日 | 2024年10月17日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1.65%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大额存单 | 广发银行大额存单 | 2,000.00 | 2024年12月13日 | 2025年3月13日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1.35% |
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为不超过16,000.00万元,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11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纬达光电偏光片三期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募投项目产品品类,在保持原产品品类染料系偏光片、OLED偏光片的基础上,新增碘系偏光片、防雾片及其他功能膜产品。不同产品间的产能分配主要系结合现有生产状况、客户储备及未来市场需求和发展定位等综合考虑而定,后续随着募投项目的推进,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公司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经审核,会计师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八、备查文件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8日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上市公司公开发行)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315,329,822.43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0,160,388.7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7,560,614.7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募投项目偏光膜三期建设项目 | 否 | 315,329,822.43 | 110,160,388.71 | 167,560,614.73 | 53.14%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315,329,822.43 | - | -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由于公司募投项目进口生产线需要从境外进口设备,相关设备进口进度滞后于原定计划,导致公司募投项目无法按照原定时间完工投产。2024年8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2024年11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纬达光电偏光片三期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募投项目产品品类,在保持原产品品类染料系偏光片、OLED偏光片的基础上,新增碘系偏光片、防雾片及其他功能膜产品。不同产品间的产能分配主要系结合现有生产状况、客户储备及未来市场需求和发展定位等综合考虑而定,后续随着募投项目的推进,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 | 不适用 |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 不适用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度 | 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为不超过16,000.00万元,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余额 | 2000.00万元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