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时代大厦610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举行。会议应到独立非执行董事4人,实到独立非执行董事4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林兆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独立董事会议各位独立董事经过谨慎查询及讨论,通过决议如下:
1、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及2024年度持续关连交易报告的议案》。
各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集团2024年第四季度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2024年度”)持续关连交易给出的确认意见。
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认为:该等持续关连交易为本集团于一般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并按一般商务条款或如可供比较的交易不足以判断是否一般商务条款时,按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取得或向本集团提供(视乎情况而定)的条款订立,持续关连交易乃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进行,交易条款以及有关年度交易额度上限均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该等持续关连交易于2024年度进行的交易额并没有超出相关协议约定的2024年度的持续关连交易金额上限,
而就与中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2023年至2025年产品和配套服务互供框架协议》,亦无超出2022年6月17日股东周年大会批准的2024年度总额上限。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有关2024年度的持续关连交易内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结果及专项意见的议案》。
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林兆丰、李开国、钟宁桦、冯晓云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