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07 公司简称:安彩高科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徐东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珊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宁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因此2024年度不分配股利。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经营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等,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对策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7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财务、内控审计报告原件。 | |
(三)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河南投资集团 | 指 |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本公司、安彩高科 | 指 |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安彩光伏新材料 | 指 | 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安彩光热科技 | 指 | 河南安彩光热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安彩能源 | 指 | 河南安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安彩燃气 | 指 | 河南安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焦作安彩 | 指 | 焦作安彩新材料有限公司 |
许昌安彩 | 指 | 许昌安彩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安彩新能源科技 | 指 | 安阳市安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省投智慧能源 | 指 | 河南省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濮阳新和 | 指 | 濮阳市新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信永中和 | 指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申万宏源 | 指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中原证券 | 指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安彩高科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HENAN ANCAI HI-TECH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ACHT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徐东伟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路 | 杨冬英 |
联系地址 | 河南省安阳市中州路南段 | 河南省安阳市中州路南段 |
电话 | 0372-3732533 | 0372-3732533 |
传真 | 0372-3938035 | 0372-3938035 |
电子信箱 | achtzqb@acht.com.cn | achtzqb@acht.com.cn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河南省安阳市中州路南段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
公司办公地址 | 河南省安阳市中州路南段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455000 |
公司网址 | http://www.acht.com.cn |
电子信箱 | achtzqb@acht.com.cn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安阳市中州路南段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安彩高科 | 600207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董治国、于瑞有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B座5层5B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花宇、吴杏辉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3年1月19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如意西路93号中国平煤神马金融资本运营中心9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武佩增、王二鹏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3年1月19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433,939.02 | 519,815.36 | 519,626.11 | -16.52 | 414,428.80 | 414,428.80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431,580.56 | 515,710.16 | 515,520.91 | -16.31 | 412,880.09 | 412,880.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5,369.94 | -1,928.70 | -1,928.70 | 7,745.34 | 7,750.2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 -41,765.17 | -6,167.69 | -6,167.69 | 5,077.19 | 5,082.14 |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185.01 | -42,647.40 | -42,647.40 | -9,104.89 | -9,104.89 |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75,066.50 | 311,006.57 | 311,006.57 | -11.56 | 312,485.45 | 312,490.40 |
总资产 | 655,671.16 | 697,709.96 | 697,709.96 | -6.03 | 738,887.16 | 738,849.59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247 | -0.0177 | -0.0177 | 0.0898 | 0.0898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247 | -0.0177 | -0.0177 | 0.0898 | 0.089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834 | -0.0566 | -0.0566 | 0.0589 | 0.0589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12.06 | -0.62 | -0.62 | 减少11.44个百分点 | 4.03 | 4.0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24 | -1.98 | -1.98 | 减少12.26个百分点 | 2.65 | 2.65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集团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执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对于上述情形本集团按照解释16号规定进行追溯调整,上述数据为调整后数据。公司2022年度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中,总资产738,887.1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12,485.45万元。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30,906.39 | 119,935.66 | 95,229.55 | 87,867.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71.67 | 1,300.37 | -10,020.20 | -26,378.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579.18 | -310.12 | -9,435.77 | -31,440.1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784.44 | 2,772.19 | -15,985.95 | 17,813.19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2,386,545.53 | 6,374,255.15 | 11,005,943.8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8,787,724.39 | 45,531,217.36 | 22,514,387.8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514,916.28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062,964.65 | 88,249.16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114,342.61 | 248,038.87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226,713.83 | 4,352,162.31 | 5,169,260.3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0,532.0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442,599.73 | 10,456,719.02 | 2,541,258.1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0,455.16 | 6,722,038.60 | 8,070,734.27 | |
合计 | 63,952,271.47 | 42,389,880.72 | 26,681,464.53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489,901,032.54 | 219,588,192.39 | -270,312,840.1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合计 | 492,901,032.54 | 222,588,192.39 | -270,312,840.15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面对光伏行业供需失衡、价格下降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不利局面,安彩高科管理层带领广大干部员工保持战略定力,对内挖潜、对外拓展发力,以强化自身能力应对行业震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39亿元,同比下降16.52%,归母净利润-3.54亿元,同比减少
3.34亿元。公司主营业务行业状况及经营情况分析如下:
(一)光伏玻璃业务
在全球能源转型加速推进的背景下,光伏产业凭借技术迭代与成本优势持续引领清洁能源发展。2024年,因近年产能扩张过快导致市场竞争加剧,全球光伏产品价格延续下行趋势,但市场需求仍保持增长态势。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统计,全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达530GW,同比增长35.9%。
当前国内光伏行业正经历结构性调整阵痛期,但发展趋势仍长期向好。2024年我国光伏制造端产量再创新高:多晶硅、硅片、电池及组件产量分别达182万吨、753GW、654GW和588GW,同比增幅均超10%,以及2023年主产业链超60%的大幅扩产影响,2024年行业供需错配压力凸显,全产业链产品价格大幅下降,行业多数企业陷入亏损。国家能源局等部委密集出台产业规范文件,通过技术创新引导、用地标准细化、项目审批强化等举措,驱动产能出清加速行业整合;与此同时,N型电池技术加速普及叠加钙钛矿/晶硅叠层组件实验室效率突破,持续巩固光伏发电成本优势,尽管短期面临盈利压力,但政策引导、技术迭代与全球碳中和目标将共同驱动行业长期高质量发展。2024年全国新增光伏装机277.57GW,同比增长28.3%,其中集中式项目装机
159.39GW,占比57.4%;分布式项目装机118.18GW,占比42.6%。
2024年上半年光伏玻璃产能保持扩张,6月底达11.5万t/d高位,较2023年末增长
15.25%。但下半年受组件降价传导及市场供需影响,玻璃价格加速下跌,部分企业启动限产、窑炉冷修,年末产能回落至8.5万t/d。公司光伏玻璃产能2,700t/d,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9.68亿元,同比下降21.29%。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严控产品质量和成本优化,利用技改提升效率,确保生产经营持续提质增效,主要开展的工作如下:
一是密切关注终端市场发展趋势,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强化精准营销。优化产品结构,在保持与国内头部企业战略合作的同时,积极拓展海外销售市场,全年出口创汇再创新高。二是以“保供应、降成本”为主线,原材料采购降本做实。加大原材料市场调研力度,做好价格研判,优化库存管理等方式,降低采购成本。三是研发与生产深度融合,促进生产提质增效。通过优化料方工艺、缩短换型时间、优化排产结构、实施工艺技改等举措,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四是拼项目延链条,在建项目顺利投产。安彩半导体项目2024年5月建成点火,与多家企业达成合作意向,首批石英管产品已顺利销售;许昌锑材产品为焦锑酸钠,供应自身光伏玻璃使用,并成功入围多家企业供应商资格;三个硅基新材料项目提升了原砂供应安全性,有效降低了石英砂采购成本。
(二)浮法玻璃业务
1.超白浮法玻璃业务
2024年,中国房地产市场延续深度调整,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数据,2024年国内房地产市场开发投资金额、销售面积同比下降幅度均超10%,浮法玻璃市场需求持续缩减,浮法玻璃价格大幅下跌。部分玻璃企业将普白产线转产超白浮法玻璃,短期内超白浮法玻璃供需失衡,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快速下滑。公司浮法玻璃业务主要集中在应用于高端建筑玻璃领域的超白浮法玻璃产品,报告期内,受相关产品产能突增、产品价格下降影响,经营业绩未达预期。根据公司统计,超白浮法玻璃生产线增至27条,日熔量19,600t/d,较上年末产能增加2,500t/d。
2.光热玻璃业务
光热发电兼具调峰电源和储能的双重功能,是绿色低碳的电网友好型电源。在新能源逐渐替代传统能源的大趋势下,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是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措施。2024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光热发电产业。3月,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明确统筹规划布局并推动光热规模化发展;8月,三部委联合出台《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
方案》,提出探索“光热+风光”多能互补的绿电稳定供应模式;11月,《能源法》首次将光热发电纳入法律框架,明确其作为清洁能源的战略地位。政策层面对光热发电的定位从技术示范转向规模化、系统化发展,为行业提供顶层制度保障。据国家太阳能光热联盟统计,截至2024年底,我国建成光热发电累计装机容量838.2MW,在全球占比提升至10.6%;我国目前在建光热发电项目34个,总装机容量3.3GW;规划光热发电项目37个,总装机容量约4.8GW。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彩光热科技拥有一台600t/d的超白浮法玻璃窑炉及配套深加工生产线,具备超白浮法玻璃、光热玻璃等生产能力,产品主要应用于高端建筑领域和太阳能光热电站。报告期内,安彩光热科技坚持市场差异化策略,持续优化生产工艺,深入推进降本增效措施落实。2024年,浮法玻璃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83亿元,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市场推广力度,拓展销售范围和领域,提升超大板、厚板等高附加产品销售占比。二是优化料方,持续改进生产工艺,缩短换料换产时间,破解光热玻璃在线切割精度难题,超白超大板收取率稳步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三是紧跟光热电站建设进度,积极争取光热玻璃订单,稳固光热玻璃行业地位。四是Low-E产线正式投入生产,成功研发高透双银玻璃,超大、超厚产品镀膜、钢化工艺获得突破。五是全面深挖降本增效潜力点,扎实推进多项降本增效举措落地,促进经营效益改善。
(三)药用玻璃
我国药用玻璃材料主要分为钠钙玻璃、高硼硅玻璃、中硼硅玻璃和低硼硅玻璃,中硼硅玻璃凭借化学稳定性强、热膨胀系数优异、耐酸碱腐蚀等特性,已成为全球药品包装主流材料。但当前国内市场仍以钠钙玻璃和低硼硅玻璃为主,较欧美等国家仍存在显著差距。经过多年的努力,国内企业已实现中硼硅玻管自主量产,但在卡式瓶、预灌封等高端药玻制品领域,外资企业仍占据主导地位。
随着药品一致性评价和集采常态化推进,将迎来中硼硅替代窗口期,国产替代进程有望提速。安彩高科及子公司目前拥有4台药用玻璃窑炉及配套产线,可年产棕色、无色中硼硅玻管1万吨、低硼硅无色药用玻璃管1.4万吨、管制注射剂瓶3亿支、安瓿瓶5亿支。报告期内,公司围绕药用玻璃业务,从工艺升级、产品布局、市场拓展等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对标龙头提质增效。对照行业标杆优化全流程工艺,全年综合良品率创新高。二是完善产品矩阵。攻克5mm-30mm玻管生产壁垒,完成29种规格安瓿瓶/西林瓶用玻管试制及量产,形成高、中、低端配套优势。三是强化市场渗透。积极开展市场营销推广,品牌影响力得以提升。
(四)天然气业务
报告期内,我国天然气市场呈现“稳中有增、竞争加剧”的特点。国内天然气产量达2,493亿m?,同比增加7.3%,进口量1,841亿m?,同比增加11.2%,LNG进口受国际高价影响增速放缓。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4,260.5亿m?,同比增加8%,增长主要依赖城市燃气和发电用气。
本年度,公司天然气业务紧抓行业发展机遇,持续优化资源结构,深化市场开拓,提升管道输配效率,实现输气量稳步增长。公司进一步巩固区域能源保供核心优势,强化多气源协同供应能力,有效应对行业竞争加剧的挑战,天然气业务保持稳定,整体实现销售收入8.81亿元。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光伏玻璃、浮法玻璃、药用玻璃和天然气业务。光伏玻璃业务主要经营光伏玻璃的生产和销售。浮法玻璃业务主要为超白浮法玻璃、光热玻璃的生产和销售。药用玻璃业务主要经营无色低硼硅玻管、无色和棕色中硼硅药用玻管、西林瓶及安瓿瓶的生产和销售。天然气业务经营西气东输豫北支线、榆济线对接管道天然气运输业务。
(一)主要业务情况及经营模式
1.光伏玻璃业务
公司光伏玻璃业务属于玻璃制造行业,公司主要从事光伏组件封装玻璃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光伏玻璃。光伏玻璃是生产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所需的封装材料,主要用作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前、后盖板,具有高透光率、低吸收反射率、耐高温腐蚀、高强度等特点,可以起到提高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以及对电池组件进行长久保护的作用。
光伏玻璃产品主要原材料和动力能源为石英砂、纯碱和天然气、电,公司具备太阳能光伏玻璃原片、钢化片、镀膜片全产品链的生产能力,主要销售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用前、后盖板玻璃,公司销售对象主要为国内、外排名前列的光伏组件生产企业,国内优先销往周边组件客户。
2.浮法玻璃业务
公司浮法玻璃业务,主要从事超白浮法玻璃、光热玻璃的研发、制造与销售。超白浮法玻璃较普通浮法玻璃具有透光率高、自爆率低的优势,广泛应用于高端建筑。Low-E玻璃、中空玻璃、钢化玻璃具有节能优势,能够有效降低建筑物能耗。光热玻璃用于光热太阳能电站。
浮法玻璃产品主要原材料和动力能源为石英砂、纯碱和天然气、电。公司浮法玻璃生产线具备超白浮法玻璃、Low-E玻璃、中空玻璃、钢化玻璃等绿色环保节能产品的生产能力,主要销往国内高端建筑玻璃企业。安彩光热科技技术团队自主研发的光热玻璃产品可用于太阳能光热电站,安彩光热科技是目前国内少数能够批量生产光热玻璃的企业之一。公司超白浮法玻璃透过率、自爆率指标,光热玻璃产品全光谱透过率、耐候性、弹性模量、硬度等关键指标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3.药用玻璃业务
公司药用玻璃业务主要从事低、中硼硅药用玻管、玻瓶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低硼硅玻璃因其具有较好的生物相容性,可用于医疗器械、药瓶、注射器等医疗领域。中硼硅药用玻璃相较于低硼硅药用玻璃,具有稳定性强,抗强酸、碱性强、耐强冷、耐高热的优势,在国际上广泛应用于医疗器械和药物储存等医疗领域,其原料包括石英砂、五水硼砂、氢氧化铝等矿产品和化工原料。公司自主完成中硼硅药用玻璃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各规格产品综合良品率已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4.管道天然气
安彩能源管理运营的豫北支线及榆济线对接管道是河南省内的主要支干线,管线分别与国家管网西气东输一线博爱分输站及榆济线干线高村阀室进行对接,具备双向下载能力,全长约249公里,沿线建有12座阀室和9座分输站,设计输气能力18亿m?/年。管线覆盖豫北地区焦作、新乡、鹤壁、安阳4市14县,是豫北地区重要的能源动脉。
管道天然气业务经营模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彩能源从上游天然气供应商购入管道天然气(包括煤层气),通过豫北支线天然气运输管道输运至下游工商业客户和居民使用,主要客户是城市燃气公司及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在内的工业企业,收入来源主要为天然气管道运输费用。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技术创新能力
公司具有20多年电子玻璃和10余年光伏玻璃制造经验和技术发展历程,拥有安彩玻璃研究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市级光伏玻璃镀膜工程研究中心。在发展历程中,公司不断研究和探索,在彩色显示器件玻璃、太阳能玻璃、中硼硅药用玻璃、高档建筑节能玻璃、液晶玻璃、电子信息显示超薄玻璃等产品领域先后申报专利470余件,拥有技术优势。报告期内,公司申请专利43件,有44件专利获得授权。公司拥有有效授权专利共计191件,其中包括发明专利26件。现有光伏玻璃行业专利80余件,涵盖了光伏玻璃窑炉熔制工艺技术、光伏玻璃镀膜液制备、压延辊关键设备生产制作与多种光伏玻璃花型等专有技术。公司目前依靠自身能力,掌握光伏玻璃的生产技术,开发并拥有关键生产设备、自控系统及镀膜液研发能力。公司光伏玻璃具备生产双层镀膜和背板玻璃丝网印刷、打孔的技术能力,具备1.6mm-5.0mm厚度产品生产能力,实现全规格覆盖。公司是目前国内少数能够批量生产光热玻璃的企业之一。公司独立完成中硼硅药用玻璃核心关键技术研发,拥有国家专利8件,主要包含了药玻料方、熔制、成型等关键核心技术。
(二)人才竞争优势
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高素质的管理团队以及稳定的职工队伍,形成了健全的体制机制和优良的企业文化,具有稳固的制造业基础和浓厚的质量意识。公司依托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通过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培养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人才,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力度,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另外,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成立
玻璃研究院,开展博士后和高端人才引进,及时补充技术和管理人才,促进公司健康高效快速发展。
(三)资源、能源优势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彩能源经营西气东输豫北支线、榆济线对接管道天然气管道运输业务,形成气源供给方以中石油、中石化天然气为主,山西煤层气等气源为辅的“多气并举,互为补充”的气源供应格局,进一步巩固了公司构建的行业领先的“玻璃+天然气”协同发展模式,在稳定供应的基础上,保障燃料成本优势,支撑玻璃业务发展。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39亿元,同比下降16.5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5,369.94万元;每股收益-0.3247元/股。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339,390,244.24 | 5,198,153,629.76 | -16.52 |
营业成本 | 4,220,019,887.82 | 4,640,448,713.25 | -9.06 |
销售费用 | 32,938,350.85 | 40,602,535.68 | -18.88 |
管理费用 | 175,217,052.22 | 166,564,731.97 | 5.19 |
财务费用 | 70,315,625.82 | 76,901,175.28 | -8.56 |
研发费用 | 122,582,822.69 | 154,108,928.65 | -20.4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1,850,136.17 | -426,473,995.3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6,173,309.97 | -483,944,717.2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7,500,940.16 | -214,096,170.90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主要产品光伏玻璃的价格大幅下降,导致营业收入降低。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剥离安彩燃气,仅包含其1-5月的销售费用。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受研发项目实施阶段变动影响,研发投入降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为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主要产品光伏玻璃价格大幅下降,全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光伏玻璃 | 2,967,996,612.67 | 2,929,154,803.68 | 1.31 | -21.29 | -10.65 | 减少11.75个百 |
分点 | ||||||
天然气、管道运输 | 881,773,089.31 | 813,622,865.60 | 7.73 | -14.10 | -13.55 | 减少0.58个百分点 |
浮法玻璃 | 383,648,106.61 | 376,411,714.91 | 1.89 | 7.23 | -3.06 | 增加10.4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 | 3,766,497,888.32 | 3,713,584,721.29 | 1.40 | -20.04 | -12.45 | 减少8.55个百分点 |
国外 | 572,892,355.92 | 506,435,166.53 | 11.60 | 28.77 | 38.33 | 减少6.1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管道运输-管道天然气 | 万m? | 74,790.54 | 74,790.54 | 0.00 | 7.15 | 7.15 | |
光伏玻璃 | 万㎡ | 23,331.48 | 23,166.74 | 690.03 | 16.92 | 16.88 | 31.36 |
浮法玻璃 | 万吨 | 15.99 | 16.07 | 4.32 | 2.57 | 4.36 | -1.83 |
产销量情况说明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是否正常履行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光伏玻璃 |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53,900 | 253,900 | 160,146 | 是 | ||
光伏玻璃 | 天津环睿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 | 300,000 | 226,564 | 是 |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光伏玻璃 | 直接材料 | 2,073,550,482.77 | 70.79 | 2,414,054,262.46 | 73.64 | -14.11 | |
直接人工 | 117,345,699.89 | 4.01 | 145,594,494.41 | 4.44 | -19.40 | ||
其他费用 | 738,258,621.02 | 25.20 | 718,733,764.06 | 21.92 | 2.72 | ||
小计 | 2,929,154,803.68 | 100.00 | 3,278,382,520.93 | 100.00 | |||
天然气、管道运输 | 营业成本 | 813,622,865.60 | 100.00 | 935,884,078.58 | 100.00 | -13.06 | |
浮法玻璃 | 直接材料 | 264,864,610.91 | 70.37 | 291,907,367.42 | 75.17 | -9.26 | |
直接人工 | 33,235,425.25 | 8.83 | 32,817,665.53 | 8.45 | 1.27 | ||
其他费用 | 78,311,678.75 | 20.80 | 63,582,202.44 | 16.37 | 23.17 | ||
小计 | 376,411,714.91 | 100.00 | 388,307,235.39 | 100.00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和6月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购买濮阳市新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河南安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和持有的LNG/CNG等天然气资产。因而,濮阳新和2024年2月起纳入到公司合并报表,安彩燃气自2024年6月起不再纳入到公司合并报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95,883.0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7%;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84,506.32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费用变动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中附注七、63-66相关内容。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22,582,822.69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122,582,822.6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83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297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4.35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1 |
硕士研究生 | 6 |
本科 | 106 |
专科 | 133 |
高中及以下 | 51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8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32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19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28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为在建项目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2023年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115,082,946.98 | 1.75 | 87,125,302.26 | 1.25 | 32.09 | 报告期收到商业承兑汇票增加 |
应收款项融资 | 219,588,192.39 | 3.35 | 489,901,032.54 | 7.02 | -55.18 | 报告期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减少 |
其他流动资产 | 119,760,954.13 | 1.90 | 78,252,271.13 | 1.12 | 59.41 | 报告期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 |
在建工程 | 352,909,406.87 | 5.37 | 817,186,761.10 | 11.71 | -56.86 | 报告期部分中硼硅药玻项目、榆济线对接工程项目转为固定资产 |
长期待摊费用 | 3,384,568.62 | 0.06 | 576,450.65 | 0.01 | 487.14 | 报告期新增长期待摊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7,316,482.39 | 0.87 | 14,854,081.84 | 0.21 | 285.86 | 报告期末可抵扣亏损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 |
短期借款 | 254,684,811.92 | 3.88 | 912,401,941.79 | 13.08 | -72.09 | 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到期偿还 |
合同负债 | 37,320,463.09 | 0.57 | 70,282,745.45 | 1.01 | -46.90 | 报告期预收款减少 |
应交税费 | 12,184,852.99 | 0.19 | 49,654,467.83 | 0.71 | -75.46 | 报告期末应交所得税费减少 |
其他应付款 | 80,749,099.23 | 1.23 | 33,936,354.73 | 0.49 | 137.94 | 报告期新合并子公司对外部往来款增加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12,400,198.39 | 12.38 | 351,408,031.99 | 5.04 | 131.18 | 报告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 |
其他流动负债 | 40,427,480.72 | 0.62 | 83,614,500.58 | 1.20 | -51.65 | 报告期末待转销项税减少 |
长期借款 | 1,249,464,498.72 | 19.05 | 850,098,636.61 | 12.18 | 46.98 | 报告期新增长期借款 |
租赁负债 | 4,586,018.47 | 0.07 | 2,733,479.80 | 0.04 | 67.77 | 报告期新合并子公司有租赁资产 |
长期应付款 | 83,082,656.27 | 1.27 | 193,266,321.13 | 2.77 | -57.01 | 报告期子公司偿还融资租赁款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397,150.32 | 0.05 | 1,944,755.41 | 0.03 | 74.68 | 报告期末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增加 |
其他说明: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光伏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光伏设备制造业务
□适用 √不适用
2、 光伏产品关键技术指标
□适用 √不适用
3、 光伏电站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4、 光伏产品信息
(1). 光伏产品生产和在建产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产品类别 | 产量 | 产能利用率 | 投产工艺路线 | 在建生产线总投资额 | 在建生产线当期投资额 | 设计产能 | (预计)投产时间 | 在建工艺路线 |
光伏辅料及系统部件: | ||||||||
光伏玻璃 | 23,331.48万㎡ | 100% | 熔解、压延、退火、切割、检验、钢化、镀膜、丝印、打孔等 |
(2). 光伏产品主要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产品类别 | 产销率(%) | 销售收入 | 销售毛利率(%) | ||
境内 | 境外 | 境内 | 境外 | ||
光伏辅料及系统部件: | |||||
光伏玻璃 | 99.29 | 239,510.43 | 57,289.24 | -1.11 | 11.60 |
光伏产品实现境外销售的,应当分国家或地区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光伏玻璃产品境外销售情况 | ||
国家或地区 | 销售收入 | 销售毛利率(%) |
亚洲 | 48,248.25 | 15.54 |
其他 | 9,040.99 | 1.77 |
(3). 光伏电站工程承包或开发项目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药用玻璃业务市场竞争力,优化药玻产业布局,公司于2024年1月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购买濮阳市新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投资总额为892.50万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是否并表 | 报表科目(如适用)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如适用) | 投资期限(如有)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如有) | 本期损益影响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濮阳市新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药用玻璃 | 是 | 收购 | 892.50 | 51% | 是 | / | 自有资金 | / | / | 2024年1月完成交割并已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 / | -2,196.80 | 否 | / | / |
合计 | / | / | / | 892.50 | / | / | / | / | / | / | / | -2,196.80 | / | / | / |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动 | ||||||||
其他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合计 | 3,000,000.00 | 3,000,000.0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1、出售安彩燃气股权及LNG/CNG等天然气资产
为妥善解决公司与关联方LNG/CNG业务潜在的同业竞争,安彩高科于2024年5月23日、6月13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河南安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和持有的LNG/CNG等天然气资产以协议转让方式出售给河南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河南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1,599.07万元(不含增值税)。该项交易于2024年6月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6月14日、6月22日、6月25日、8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光学玻璃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光学玻璃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安彩光伏新材料注册资本25,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03,159.86万元,净资产42,485.69万元,2024年全年销售收入103,234.21万元,净利润932.88万元。
2.河南安彩光热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光学玻璃制造;真空镀膜加工;技术玻璃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光学玻璃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安彩光热科技注册资本18,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62,292.81万元,净资产10,380.41万元,2024年全年销售收入38,852.49万元,净利润-6,809.35万元。
3.焦作安彩新材料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技术进出口;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焦作安彩注册资本25,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79,570.78万元,净资产22,737.83万元,2024年全年销售收入65,042.18万元,净利润-5,548.35万元。
4.许昌安彩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
的安装、维修和试验;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许昌安彩注册资本25,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10,401.40万元,净资产29,922.04万元,2024年全年销售收入82,887.30万元,净利润-6,568.44万元。
5.河南安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对天然气长输管线、城市管网、管道液化气、天然气加气站建设的投资与管理及配套设备、配件的销售;天然气储运;能源技术服务、咨询服务.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燃气汽车加气。安彩能源注册资本12,035.57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75,560.84万元,净资产38,762.82万元,2024年全年销售收入104,353.02万元,净利润3,841.52万元。
6.濮阳市新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玻璃制品、机械设备,批发零售玻璃制品、工艺品、材料、包装材料、矿产品、玻璃原料;玻璃窑炉技术的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进出口贸易。濮阳新和注册资本5,4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2,700.55万元,净资产-5,768.43万元,2024年全年销售收入6,274.98万元,净利润-4,307.45万元。
7.河南省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子公司,省投智慧能源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工程管理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5G通信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电气设备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电池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软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省投智慧能源注册资本20,1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42,907.24万元,净资产21,490.19万元,2024年全年销售收入5,324.89万元,净利润132.59万元。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光伏玻璃业务
在应对气候变化、实现能源转型的大趋势下,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依然是全球能源领域的关键路径。随着“双碳”目标的推进,国际社会对清洁能源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光伏产业作为重要的清洁能源产业,将继续得到政策的支持,光伏发电仍是未来主要能源。CPIA预计,到2030年,全球新增的清洁能源装机中将有80%来自太阳能。
2024年10月,国家能源局和发改委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4〕1537号),明确支持新能源行业发展,光伏产业进入新质生产力时期,光伏技术革命性突破窗口期来临,带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和产业深度转型升级同步发生,其中光伏电池技术更新带动电池转换效率持续提高,各制造环节技术研发和工艺优化推动整个产业链成本持续降低。
太阳能发电成本大幅下降,各地电力市场规则逐步完善,为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创造了技术、经济与制度条件。2025年1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通过市场化手段优化资源配置,从应用端推动光伏发电产业链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和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有助于加速新能源从“规模扩张”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光伏太阳能发电市场短期供需错配不影响产业高成长性趋势。根据CPIA预测,2025年全球光伏装机预计达到531GW,乐观预期下,可达到583GW,增速约20%。公司将通过产线技改、工艺优化、料方调整以及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持续开展提质增效工作。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市场需求,及时开发新产品,维护战略客户资源,持续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积聚发展势能,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2.浮法玻璃业务
从政策端来看,2024年中央持续推出系列稳楼市举措,2025年房地产政策将保持延续性,房地产行业将在政策引导、供应端优化的共同作用下,逐步迈向更加稳健、高质量发展阶段。从供需两端来看,以房地产市场需求为主导的浮法玻璃产业进入存量竞争阶段,房地产住宅项目将由原来的保障性需求上升为改善性需求,对房屋质量和居住品质以及节能环保标准的提升,对超白浮法玻璃质量标准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行业挑战,公司超白浮法玻璃业务将持续推进差异化营销路线,着力于高端建筑玻璃市场开拓,加大超大板、超厚板以及TCO玻璃、Low-E玻璃等高性能差异化产品研发投入,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提升超白浮法玻璃业务盈利水平。
太阳能光热发电是新能源利用的一个重要方向。光热发电兼具发电、调峰和储能等功能,可以在夜间持续发电。光热发电与光伏发电、风电配套建设,能够显著缓解光伏和风电对电网的冲击,大幅提高电力系统的消纳能力,减少弃风、弃光矛盾。2024年3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通知》再次明确:做好全国光热发电规划布局,持续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根据国家太阳能光热联盟统计,截至2024年底,我国目前在建光热发电项目34个,总装机容量3.3GW;规划光热发电项目37个,总装机容量约4.8GW。光热发电进入规模化发展和技术快速进步阶段。公司将发挥自身光热玻璃产品优势,密切跟踪光热电站项目情况,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巩固公司在光热玻璃市场竞争中的行业地位。
3.药用玻璃业务
中硼硅药用玻璃是国际公认的高端安全药用包材,具有更好的耐水、耐冲击、耐酸、耐碱等特性,可以保障用药安全的要求。2020年以来,国家通过医药改革、一致性评价及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来推动中硼硅药用玻璃渗透率逐步提升。在中硼硅药用玻璃的市场机会下,近年来国内药用玻璃企业纷纷布局、扩产,产能增长较快,市场需求尚在逐步释放。
中硼硅药玻项目对公司夯基固本、迈向高端玻璃具有重要意义。面对行业政策和当前市场形势,公司将持续开展中硼硅工艺技术提升、研发新品种,稳步开拓中硼硅药用玻璃市场。
4.天然气业务
天然气作为清洁、低碳、高效的化石能源,在国家“双碳”战略推动下,企业及个体用户对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需求持续增加,行业将处于稳定发展态势。随着国家管网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天然气供应能力显著提升,行业市场化进程加速,区域竞争格局进一步深化。
国家发改委发布,2024年,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4260.5亿m?,同比增长8%。河南省统计局《2024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4年天然气消费总量208亿m?,同比增长5.3%。河南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5年天然气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豫能规〔2025〕12号)“结合全省经济运行态势及‘煤改气’工程进度,预计2025年天然气消费量将达到220-250亿m?,同比增速控制在6-8%区间”天然气消费量稳步增长。”
自2024年起,随着国家管网对资源上载及城燃开口审批条件的放宽,中西部地区的贸易资源市场已逐步向河南市场渗透,加剧了河南省天然气市场的竞争态势。未来随着工业企业、城市燃气企业陆续与国网管道对接、连通,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面临的市场环境日益严峻。
面对未来区域天然气市场形势,公司立足于天然气管道运输业务,充分发挥豫北支线和榆济线对接线的区域优势和丰富的气源供应路径,通过多元化的气源供应模式激活潜在需求,开拓豫北地区增量市场,持续提升公司区域辐射和保供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深入摸排下游存量客户市场需求,利用自身管网服务及价格优势,制定更具针对性的营销策略、精准发力,进一步引导下游用户增加气源的代输量,促进豫北支线、榆济线对接线输气量增长。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继续立足“一核四极”的发展战略,以高端玻璃制造为核心,做大光伏产业、做强光热产业、做精燃气产业、培育新型显示产业,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不断为客户、股东、员工和社会创造更大价值。
光伏板块,公司将依托安阳、焦作、许昌三大生产基地,把握光伏行业发展的契机,充分发挥人才和技术优势,不断提升公司光伏玻璃生产制造水平;通过延伸产业链价值,布局上游原材料业务,降低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结合行业需求和供给,适时提升光伏玻璃产能规模;持续跟踪行业政策风向和光伏产业前沿技术,把握新机遇。浮法板块,依托安彩光热科技高质量超白玻璃核心产品,瞄准建筑消费领域开展差异化竞争,力争在华中华北地区的超白玻璃超大板市场取得突破;稳固光热玻璃市场地位,密切关注光热电站政策动向,获取光热电站垂直一体化项目资源,打造光热产业技术综合体;持续开展TCO镀膜技术研发,推动TCO镀膜技术升级。药用玻璃板块,依托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工作站,突出技术引领,产品良品率与一线企业对标;实现差异化产品布局,在内部打造高、中、低档药玻产品,做到产品规格全覆盖;完善产业链条,配备玻瓶产能,通过内部资源整合,实现市场销售突破。高端玻璃板块依托公司玻璃制造核心技术,立足新型显示电子玻璃领域,通过对外合作、内部研发提升技术和制造能力,对柔性电子玻璃、盖板玻璃等高端玻璃开展技术研发。天然气板块,立足中石油、中石化天然气为主,山西煤层气等气源为辅的多气源供应格局,充分发挥豫北支线和榆济线对接线的区域优势,保障自供的同时,深度挖掘区域市场,培育长期稳定的利润增长点。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于年度经营目标,扎实开展各项工作。2024年度计划销售收入55亿元,实际销售收入43.39亿元。实际销售收入和预计金额差异主要原因为光伏玻璃、中硼硅药用玻璃产品价格下降幅度较大。
2025年是安彩高科“突出重围”的关键之年。对内,公司将围绕既有产业苦练内功,聚焦主业主责,加强对标管理分析,着力深挖内在潜力,提质增效;对外,深化产融结合层次,围绕公司发展需求,实现延链补链强链,提升公司经营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2025年全年计划销售收入43亿元。该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2025年,公司将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营销先行,多点发力开拓市场;强化全方位营销,制定更加符合市场的营销策略。光伏玻璃板块,提高高毛利产品销售结构占比,继续发挥产品质量、销售服务优势,保障现有国内外客户合作的同时,加大海外新兴市场开拓;浮法玻璃板块,巩固战略客户合作,提高6米以上超大板超白浮法玻璃、Low-E产品销售占比;光热玻璃依靠过硬的产品质量优势,加大营销力度,提升光热玻璃市场占有率;药玻板块,打造“安彩+新和”双品牌营销,发挥协同效应,通过差异化定位,满足不同客户群体需求,最大限度提升产销率;能源板块,积极寻求价低质优的气源供应途径,以优质贸易资源拓展豫北地区增量市场。二是筑基固本,构建企业发展硬实力。光伏玻璃板块,各生产基地在继续稳固产品品质前提下,锚定1.6mm等差异化产品,满足高端客户定制需求,加快推进深加工线升级改造,具备BIPV光伏玻璃生产能力;浮法玻璃板块,进一步优化料方和熔窑工艺,开发高品质新产品,改善盈利水平。药用玻璃板块,对标行业标杆,提升产品质量,达到行业先进水平。三是延链强链,多措并举提质增效。三个硅基新材料项目、许昌锑材,保障现有生产基地原材料供应;安彩半导体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调整生产计划,尽快实现达产满销;聚焦大宗原材料采购,进一步降低石英砂、纯碱等主要原材料采购成本。推进石英砂矿产收购工作,打通石英砂原矿加工链条,进一步巩固石英砂供给护城河。四是聚焦高端研发,赋能公司高质量发展。围绕公司现有产业和战略布局,充分结合公司研发优势及合作高校研发团队资源,持续推进创新研发,解决生产技术难题;联合高校团队推进TCO玻璃研发平台建设,厚植技术储备。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风险
光伏玻璃业务销售普遍给予客户一定账期,应收账款金额较大。随着光伏行业低成本和迭代技术的变革,未来几年,或有部分下游光伏组件制造商退出市场,公司可能面临坏账风险、资金
流动性风险等经营风险。公司将根据《客户授信管理办法》《逾期账款考核暂行办法》,加强客户信用评估,实施分类管理,规范客户授信审批、订单审核及产品发货流程,加强过程控制管理,以降低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政策风险
2025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确将推动新能源市场化改革。新能源电价市场化,而当前太阳能光伏发电产能阶段性供需错配,可能出现行业内企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继续大幅下降,企业利润空间进一步压缩。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动向和市场变化,持续推进产品创新,提升产品质量,推动降本增效工作,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3.价格风险
随着光伏行业发展迅速,各环节产能快速提升,2024年下半年以来,光伏玻璃产能阶段性供需错配,光伏玻璃产品价格同比大幅下降。近年来,随着国内医药行业一致性评价、集中带量采购等政策实施,中硼硅药用玻璃行业产能快速增长,而中硼硅药用玻璃市场需求尚处于逐步放量过程,短期内供需错配,产品价格下降幅度较大。公司将持续对内挖潜,多措并举降本增效,对外密切跟踪市场变化,调整营销策略,加大营销力度,降低价格下降对公司的影响。
4.环保风险
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对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采取差别化应急减排措施,相继出台进一步规范相关文件。《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现有企业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PM、SO2、NOx排放浓度限值较之前更加严格。子公司安彩光伏新材料、安彩光热科技、焦作安彩、许昌安彩及安彩中硼硅药用玻璃项目被评为环保绩效A级企业。公司将继续加强环保技术管控,确保烟气污染物浓度稳定达到A级标准,降低环保管控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5.汇率风险
公司光伏玻璃产品出口销量较大、易受汇率波动影响,公司将通过适时结汇、提高出口回款效率、运用多种外汇工具等措施规避汇率风险,实现外币货币性资产保值增值,减小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不利影响。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
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及经营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不存在侵犯中小股东利益行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司股东及股东大会
公司公平对待全体股东,按照规定程序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平等享有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保护其合法权益。公司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会议决议进行见证,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履行诚信义务,行为合法合规,没有利用特殊地位谋取额外利益。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公司控股股东及时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董事会成员有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薪酬与考核、审计、风险管理、提名五个专门委员会,公司修订完善了《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彩高科董事会议事规则》《安彩高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认真执行股东大会授权事项,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科学决策。
(四)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成员有3人,其中1人为职工监事。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忠诚守信,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审查职能,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法、独立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
(五)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不仅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同时充分尊重和维护其他相关利益者合法权益,以公开、公平、公正、守信原则对待公司相关利益者,在经济活动中做到诚实守信、公平交易,并积极关注履行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等事项,履行公司社会责任。
(六)关于信息披露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等工作,并指定《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能够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并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
(七)关于公司制度完善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对公司各项制度、流程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系统化梳理。报告期内,公司修订完善了《安彩高科公司章程》《安彩高科董事会议事规则》《安彩高科财务管理办法》《安彩高科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安彩高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安彩高科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安彩高科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安彩高科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
公司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公司将持续完善自身法人治理及企业内控机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
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下属河南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肩负着河南省天然气管网规划布局、管网建设、民生保供等任务,河南省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承担全省天然气应急储备及调峰责任,与公司经营天然气管网等业务不构成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分别于2015年、2022年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发展规划,将业务重心逐步转向技术附加值和毛利率更高的光伏玻璃、光热玻璃和药用玻璃等业务,拟将经营LNG、CNG贸易及加气站业务相关资产转让给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或其控股子公司。为避免同业竞争,2022年6月,河南投资集团将2022年3月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进行变更,变更为:“本公司(河南投资集团)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将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安彩高科LNG、CNG贸易及加气站业务相关资产的收购工作,收购价格将参考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经双方协商后予以确定,确保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4年6月,公司将持有的安彩燃气100%股权和持有的LNG/CNG等天然气资产以协议转让方式出售给河南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河南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已完成安彩燃气股权工商登记
变更手续、LNG/CNG等天然气实物资产交付工作,收到燃气集团按照本次资产转让协议约定支付的安彩燃气100%股权价款,以及LNG/CNG等天然气实物资产价款。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2.27 | www.sse.com.cn | 2024.2.28 |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6.13 | www.sse.com.cn | 2024.6.14 |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徐东伟 | 董事长 | 男 | 46 | 2025.1.16 | 0 | 是 | |||||
杨建新 | 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 | 男 | 54 | 2024.12.31 | 70.27 | 否 | |||||
李同正 | 董事 | 男 | 43 | 2024.6.13 | 0 | 是 | |||||
张仁维 | 董事 | 男 | 60 | 2018.5.25 | 0 | 否 | |||||
刘耀辉 | 独立董事 | 男 | 45 | 2019.12.27 | 3.6 | 否 | |||||
王艳华 | 独立董事 | 女 | 53 | 2022.6.29 | / | 3.6 | 否 | ||||
张功富 | 独立董事 | 男 | 56 | 2022.6.29 | 3.6 | 否 | |||||
周银辉 | 监事会主席 | 女 | 45 | 2023.1.11 | 0 | 是 | |||||
寇刘秀 | 监事 | 女 | 46 | 2023.1.11 | 0 | 是 | |||||
范正宗 | 职工监事 | 男 | 40 | 2024.12.30 | 23.38 | 否 | |||||
苍利民 | 副总经理 | 男 | 60 | 2007.8.31 | 107.29 | 否 | |||||
吕建光 | 副总经理 | 男 | 57 | 2025.2.20 | / | 否 | |||||
王珊珊 | 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 | 女 | 43 | 2019.4.15 | 89.75 | 否 | |||||
郭松昌 | 副总经理 | 男 | 53 | 2020.12.10 | 88.56 | 否 | |||||
王 路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男 | 41 | 2022.9.5 | 76.36 | 否 | |||||
何毅敏 | 董事长(离任) | 男 | 61 | 2019.5.9 | 2025.1.16 | 0 | 是 |
张 震 | 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离任) | 男 | 43 | 2022.6.29 | 2025.12.28 | 102.18 | 否 | ||||
王靖宇 | 董事(离任) | 男 | 40 | 2023.1.11 | 2024.5.16 | 0 | 是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徐东伟 | 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曾任河南汇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河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河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河南汇融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国裕高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南汇融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南汇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南豫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 |
李同正 | 博士研究生,曾任洛阳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总经理,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招商与融资促进局局长,中共河南省洛宁县委副书记,现任公司董事,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主任、党支部书记。 |
杨建新 | 双工学学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安彩高科生产管理部副部长、彩玻厂厂长、玻屏工厂厂长、光伏二厂厂长、安彩高科总经理助理。现任安彩高科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安彩高科光伏事业部总经理,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焦作安彩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许昌安彩新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安阳安彩硅基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
张仁维 | 东吴大学企业管理硕士。曾任裕隆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下台文针织有限公司财务主管,长春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现任公司董事、富士康科技集团协理职务、富士康科技集团华东地区财务负责人。 |
刘耀辉 | 硕士研究生。曾任深圳厚德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中发前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董事长。 |
王艳华 | 法学博士,法学副教授。曾任许昌外贸纺织品公司职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郑州大学教师,兼任河南省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张功富 | 会计学博士,会计学教授。曾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副院长、中航光电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师,兼任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州信大捷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外部董事、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等。 |
周银辉 | 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业务经理,河南省立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河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河南天地酒店有限公司监事、河南汇融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监事、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监事、河南中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
寇刘秀 | 博士研究生,中级工程师。曾任河南投资集团产业管理部高级业务经理、河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主任。现任公司监事、河南生物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市场部主任、新拓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郑州拓洋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河南飞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范正宗 | 管理学硕士,工程师。曾任许昌安彩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综合管理处处长,现任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党政工作部部长、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
苍利民 | 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河南安彩光热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河南安彩玻璃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王珊珊 | 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河南安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安阳安彩智能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凯盛安彩君恒药玻(安阳)有限公司监事。 |
郭松昌 | 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品质管理部部长、生产管理部部长、浮法事业部总经理、研发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凯盛安彩君恒药玻(安阳)有限公司董事。 |
吕建光 |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一厂屏加工车间主任,河南安彩集团成都电子玻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口宏亿木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洛阳春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
王 路 | 硕士研究生、中级经济师。曾任河南投资集团资产管理七部业务主管;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业务主管、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李同正 |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战略发展部副主任 | 2023.11 | |
徐东伟 |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徐东伟 | 河南豫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9 | |
徐东伟 | 河南汇融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9 | |
徐东伟 | 河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2024.12 | |
徐东伟 | 河南汇融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4 | |
徐东伟 | 河南汇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4.5 | |
杨建新 | 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18.12 | |
杨建新 | 焦作安彩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7 | |
杨建新 | 许昌安彩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7 | |
杨建新 | 河南硅基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3.4 | |
杨建新 | 安阳安彩硅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2 | |
杨建新 | 焦作安彩硅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5 | |
张仁维 | 富士康科技集团 | 协理、华东地区财务负责人 | 2015.1 | |
王艳华 | 郑州大学 | 教师 | 1998.7 | |
王艳华 | 河南省商法学研究会 | 副会长 | ||
王艳华 |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4.1 | |
张功富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 教师 | 2019.1 | |
张功富 |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7 | |
张功富 | 郑州信大捷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8 | |
张功富 |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4.9 | |
张功富 | 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 | 副会长 | ||
周银辉 |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6 | |
周银辉 | 河南天地酒店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10 | |
周银辉 | 河南汇融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8 | |
周银辉 | 河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总会计师 | 2024.4 | |
周银辉 | 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18.5 | |
周银辉 | 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 监事 | ||
周银辉 | 河南中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总会计师 | 2022.9 | |
寇刘秀 | 河南生物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技术市场部主任 | 2024.5 | |
寇刘秀 | 新拓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10 |
寇刘秀 | 郑州拓洋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7 | |
寇刘秀 | 河南飞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7 | |
苍利民 | 河南安彩光热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2021.9 | |
苍利民 | 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1 | |
苍利民 | 河南安彩玻璃研究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3.3 | |
郭松昌 | 凯盛安彩君恒药玻(安阳)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1 | |
王 路 | 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7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公司根据薪酬管理相关制度制定薪酬方案后实施。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和发放流程进行监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等标准确定其劳动报酬,制定薪酬方案或计划,并依据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薪酬发放方案。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内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的董事、监事分别为何毅敏先生、王靖宇先生、张仁维先生、徐东伟先生、李同正先生、周银辉女士、寇刘秀女士,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在本公司实际工作情况领取报酬。独立董事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行使其他职权所需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等)由本公司另行支付。公司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薪酬符合相关规定,薪酬数据真实、准确,不存在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或与发放薪酬不一致的情形。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合计为568.59万元(发放的高管年薪含2018-2022年度高管延期激励共54.29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徐东伟 | 董事长 | 选举 | 选举 |
李同正 | 董事 | 选举 | 选举 |
杨建新 | 董事 | 选举 | 选举 |
范正宗 | 职工监事 | 选举 | 选举 |
杨建新 | 总经理 | 聘任 | 聘任 |
何毅敏 | 董事长 | 离任 | 退休 |
王靖宇 | 董事 | 离任 | 工作原因 |
张 震 | 董事 | 离任 | 工作原因 |
杨建新 | 职工监事 | 离任 | 工作原因 |
张 震 | 总经理 | 离任 | 工作原因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1.17 |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审计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3.28 |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安彩高科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4.29 | 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5.23 |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6.13 |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8.29 | 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安彩高科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10.25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10.29 | 审议通过了《安彩高科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12.31 |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何毅敏(已离任) | 否 | 9 | 9 | 7 | 0 | 0 | 否 | 2 |
徐东伟 | 否 | 0 | 0 | 0 | 0 | 0 | 否 | 0 |
李同正 | 否 | 5 | 5 | 4 | 0 | 0 | 否 | 2 |
张震(已离任) | 否 | 8 | 8 | 6 | 0 | 0 | 否 | 2 |
杨建新 | 否 | 0 | 0 | 0 | 0 | 0 | 否 | 0 |
张仁维 | 否 | 9 | 9 | 9 | 0 | 0 | 否 | 2 |
刘耀辉 | 是 | 9 | 9 | 7 | 0 | 0 | 否 | 2 |
王艳华 | 是 | 9 | 9 | 8 | 0 | 0 | 否 | 2 |
张功富 | 是 | 9 | 9 | 7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9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7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2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张功富、王艳华、徐东伟 |
提名委员会 | 刘耀辉、张功富、李同正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王艳华、张功富、徐东伟 |
战略决策委员会 | 徐东伟、张仁维、刘耀辉 |
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 徐东伟、杨建新、王艳华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3.28 | 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信永中和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永中和2023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公司内控审计部门报送的《2023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评估,认为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了风险管理,基本能够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3.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与公司业务独立,信永中和及其审计人员具备相关资质,审计人员业务熟练、工作勤勉,按规定执行了审计程序,在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4.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审计部门能够结合公司自身管理需求,围绕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重点环节开展审计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内部审计监督作用。 5.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条件进行,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6.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7.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状况,该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会计估计变更。 8.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有助于真实、合理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 9.审计委员会认为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 |
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 |||
2024.4.28 | 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
2024.5.23 | 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聘期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工作人员展现出良好的专业知识,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年度财务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了全面审计,及时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 2.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将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条件进行,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 |
2024.8.22 | 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2024年半年度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内部规章制度,该报告所含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4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违规使用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 |
2024.10.25 | 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3.28 |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汇总报告 |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经营层人员和构成与公司生产经营、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相匹配,相关人员任职资格、学历、专业经历等能够满足其岗位职责的需求。 | |
2024.5.21 |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教育背景、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审核 | 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同正先生的个人简历等资料,李同正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同意提名李同正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 |
2024.6.13 | 公司提名委员会补选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规范运作,同意选举董事李同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 |
2024.12.31 |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候选人、总经理候选人简历、教育背景、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审核 | 经审阅董事候选人徐东伟先生、董事候选人及总经理候选人杨建新先生的个人简历等资料,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同意提名徐东伟先生、杨建新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杨建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候选人。 |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3.28 | 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发放方案 | 高管薪酬主要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含延期激励)和多元化激励构成。基本年薪,根据个人任职岗位、年薪分配系数进行计算,按月进行发放。当年绩效年薪未确定前,绩效年薪根据本公司高管上年度绩效的15%预发,按月支付;延期激励收入在任期考核结束后,由公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 | |
2024.10.24 | 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发放方案 | 绩效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工资依据年度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总额为484.84万元人民币,结合任职时间和考核规定兑现薪酬余额。 |
(五) 报告期内战略决策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3.28 | 安彩高科2024年发展战略和工作思路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发展战略和工作思路。 |
(六) 报告期内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3.28 | 2023年度内部风险评估、安彩高科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风险管理委员会结合公司相关部门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风险进行了评估,公司风险整体可控,对公司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对的风险进行提示。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的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情况,可有效提高公司控制风险的能力。 |
(七)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775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95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070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322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638 |
销售人员 | 27 |
技术人员 | 311 |
财务人员 | 27 |
行政人员 | 67 |
合计 | 2,070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779 |
大学专科 | 648 |
中专 | 271 |
高中及以下 | 372 |
合计 | 2,070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地制定了工资总额控制方案。以提升效益为中心,执行公开透明的绩效考核制度和奖励办法,发挥薪酬激励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和激发全员工作积极性,使人人成为经营者,向内挖潜,为企业持续稳定经营提供保障。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结合员工培训调查需求,制定人力资源全员素质提升工程方案。坚持培训对象全员覆盖、培训内容查漏补缺、坚持个人自学与组织培训结合、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结合、内部资源与外部资源结合,系统性抓好企业中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一般员工、新入职员工等人员培训工作。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未调整现金分红政策。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因此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
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五)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内控管理体系,并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对内控制度进行持续完善与细化。2024年1月17日,公司组织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制定《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议案。此次修订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制度,优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内控机制有效运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安彩高科控股企业管理办法》《安彩高科控股企业报告制度》《安彩高科控股企业采购管理办法》《安彩高科控股企业安全检查管理办法》和《安彩高科控股企业财务报告细则》等管理制度,对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安全环保、财务、采购、人员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控制,各子公司运行受控。
2023年11月,公司与濮阳新和股东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取得濮阳新和51%股权,并于2024年1月18日完成股权工商登记变更。安彩高科控股濮阳新和后,及时健全其法人治理结构,派驻管理人员。濮阳新和董事会成员7人,其中安彩高科提名4名董事,董事长由安彩高科提名后
经选举产生。监事会成员3名,安彩高科提名1名非职工监事,并选举为监事会主席。同时安彩高科派驻1名副总经理、1名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协助濮阳新和制定、完善相关公司管理制度,重点规范财务、人力、生产等制度,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确定濮阳新和重点发展的产品领域,加大市场营销力度,拓展销售渠道,促进濮阳新和稳健运营。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交所网站。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河南证监局的要求,公司对照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深入开展了专项自查工作。
自查及整改情况如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
本报告期,河南投资集团于2022年3月承诺:“本公司控制的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安彩高科及其下属企业除外)在许昌市、信阳市以外的河南省区域获得从事LNG/CNG加气站的业务机会,将立即通知安彩高科,并优先将该等业务机会让予安彩高科。
目前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位于鹤壁煤炭物流园区的油气合建站,以及在建的安林高速的两座LNG站在建成以后暂由发展燃气公司运营,待上述站点达到正常运营并实现盈利后,本公司将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将相关资产委托给安彩高科经营,将相关资产转让给安彩高科或其他无关联第三方),避免与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2022年6月,公司拟将LNG、CNG贸易及加气站业务相关资产转让给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或其控股子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继续实施于2022年3月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已不能解决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河南投资集团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变更为:
“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将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安彩高科LNG、CNG贸易及加气站业务相关资产的收购工作,收购价格将参考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经双方协商后予以确定,确保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4年6月,公司将持有的安彩燃气100%股权和持有的LNG/CNG等天然气资产以协议转让方式出售给河南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河南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已完成安彩燃气股权工商登记变更手续、LNG/CNG等天然气实物资产交付工作,收到燃气集团按照本次资产转让协议约定支付的安彩燃气100%股权价款,以及LNG/CNG等天然气实物资产价款。
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科学决策,规范经营,稳健发展,持续提升上市公司治理质量。
十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7,006.17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名称 | 排放口数量 | 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 超标排放情况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2024年 排放量 | 核定排放总量 | 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 |
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1 | 玻璃窑炉总排口 | 颗粒物:1.53mg/m3, 二氧化硫:7.33mg/m3, 氮氧化物:96.32mg/m3 | 无 |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 | 颗粒物:1.65t, 二氧化硫:7.93t, 氮氧化物:101.85t | 颗粒物:14.32t/a, 二氧化硫:134.03t/a, 氮氧化物:357.41t/a | 高温静电除尘+SCR脱硝+NID脱硫工艺+布袋除尘1备1用 |
河南安彩光热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1 | 玻璃窑炉总排口 | 颗粒物:1.94mg/m?; 二氧化硫:10.35mg/m?; 氮氧化物90.71mg/m? | 无 |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 | 颗粒物:1.58t, 二氧化硫:8.614t, 氮氧化物:74.794t | 颗粒物:9.61t/a, 二氧化硫:22.99t/a, 氮氧化物:121.99t/a | 干法脱硫+触媒陶瓷纤维滤管一体化脱硫脱硝除尘工艺 |
焦作安彩新材料有限公司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1 | 玻璃窑炉总排口 | 颗粒物:1.97mg/m?; 二氧化硫:4.17mg/m?; 氮氧化物:84.56mg/m? | 无 |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 | 颗粒物:1.58t, 二氧化硫:3.31t, 氮氧化物:68.09t | 颗粒物:6.59t/a, 二氧化硫:31.31t/a, 氮氧化物:75.8t/a | 干法脱硫+触媒陶瓷纤维一体化脱硝除尘工艺 |
许昌安彩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1 | 玻璃窑炉总排口 | 颗粒物:1.90mg/m?,二氧化硫:29.19mg/m?,氮氧化物:128.91mg/m?, | 无 |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 | 颗粒物: 2.01t, 二氧化硫:34.28t, 氮氧化物:152.14t | 颗粒物:9.88t/a, 二氧化硫:35.18t/a, 氮氧化物:160.57t/a | 干法脱硫+触媒陶瓷纤维滤管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工艺 |
安彩中硼硅药用玻璃项目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1 | 玻璃窑炉总排口 | 颗粒物:1.28mg/m3, 二氧化硫:8.14mg/m3, 氮氧化物:134.51mg/m3 | 无 |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 | 颗粒物:0.027t, 二氧化硫:0.193t, 氮氧化物:4.301t | / | SNCR脱硝+烟气干法调质+布袋除尘+触媒陶瓷纤维滤管脱硝除尘 |
安彩光伏新材料、焦作安彩、许昌安彩、安彩光热科技生产磨边废水部分经过磨边废水处理系统后循环使用,部分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厂区地下污水管道由厂区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口设置有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省、市环境保护监控平台联网,废水污染物均稳定、达标排放。安彩光伏新材料、焦作安彩、许昌安彩、安彩光热科技及安彩中硼硅药用玻璃项目根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将生产基础信息、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等录入相关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企业相关环境信息,接受
社会监督。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彩光伏新材料运行900t/d光伏玻璃窑炉一座,同步建有静电除尘系统+SCR脱硝及备用设施+半干法脱硫和布袋除尘烟气处理系统及备用设施,烟气污染物排放数据与国家、省市环保监控平台联网,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镀膜、丝网印刷生产线,同步建有活性炭吸附+沸石转轮+蓄热式焚烧炉VOCs处理设施,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报告期内上述环保设施运行稳定,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排放标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彩光热科技建成投入运行,建设有600t/d浮法玻璃窑炉一座,窑炉烟气采用“干法脱硫+触媒陶瓷纤维滤管一体化脱硫脱硝除尘”末端治理工艺,烟气污染物排放数据与国家、省市环保监控平台联网,烟气治理设施运行稳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子公司焦作安彩年产18万吨压延太阳能电池封装玻璃项目,窑炉烟气采用“干法脱硫+触媒陶瓷纤维滤管一体化脱硝除尘工艺”,镀膜、丝网印刷生产线同步建有活性炭吸附+沸石转轮+蓄热式焚烧炉VOCs处理设施,烟气污染物排放数据与国家、省市环保监控平台联网,烟气治理设施运行稳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子公司许昌安彩年产4800万平方米光伏轻质基板项目,窑炉烟气采用“干法脱硫+触媒陶瓷纤维滤管一体化脱硫脱硝除尘工艺”,镀膜、丝网印刷生产线同步建有活性炭吸附+沸石转轮+蓄热式焚烧炉VOCs处理设施,烟气污染物排放数据与国家、省市环保监控平台联网,烟气治理设施运行稳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安彩中硼硅药用玻璃项目运营25t/d窑炉一座,玻璃窑炉采用全氧燃烧+电助熔熔制工艺,烟气治理系统采用“SNCR脱硝+烟气干法调质+布袋除尘+触媒陶瓷纤维滤管脱硝除尘”的综合烟气处理工艺,烟气污染物排放数据与国家、省市环保监控平台联网,烟气治理设施运行稳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建设项目申报、审批制度、“三同时”制度,项目均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依法取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已竣工项目均已完成环保验收。公司在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同时,积极落实排污许可等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制度。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彩光伏新材料、焦作安彩、许昌安彩、安彩光热科技及安彩中硼硅药用玻璃项目已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并在属地环保部门备案,定期开展预案演练。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彩光伏新材料、焦作安彩、许昌安彩、安彩光热科技及安彩中硼硅药用玻璃项目按照环境污染物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要求,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并进行公开,报告期内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上述重点排污单位以外的子公司均严格执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落实日常环保管理工作,维护和运行环境保护设施,各类指标均稳定达标排放。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不属于重点污染物监测单位。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社会责任,子公司安彩光伏新材料、安彩光热科技、焦作安彩、许昌安彩、安彩中硼硅药用玻璃等项目筹备时,高标准设计、高标准建设,烟气治理采用国际先进的工艺和装备,脱硫脱硝率优于国家超低排放标准,主要环保指标均通过区、市、省、国家环保部门审核验收,安彩光伏新材料、安彩光热科技、焦作安彩、许昌安彩、安彩中硼硅药用玻璃项目均被评为环保A级绩效企业。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83,201.05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使用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余热利用发电系统等清洁能源设备发电。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密切关注气候变化趋势,贯彻国家和地方政策要求,通过节能降耗、提升能效、清洁生产,实现直接和间接减少碳排放的目的。
控股子公司安彩光伏新材料、安彩光热科技、焦作安彩、许昌安彩配套建设有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可有效利用太阳能能源,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安彩光伏新材料、安彩光热科技、焦作安彩、许昌安彩同时利用窑炉余热设计建设余热利用发电系统,充分节约能源,努力实现绿色发展。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于2025年4月披露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63.93 | |
其中:资金(万元) | 63.93 | 帮扶困难职工114人次(22.2万元),落实职工医疗互助工作339笔(40.04万元),2024年困难党员慰问17人(1.68万元)。 |
物资折款(万元) | ||
惠及人数(人) | 453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供应商保护方面,公司充分尊重并保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不断完善采购相关制度,改善供应环境,合理安排采购资金支付计划,按照约定及时支付供应商货款,不存在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开展合格供方资格认证,持续对合格供方进行包括质量、价格、交货期、服务等在内的绩效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动态管理措施,努力为供应商创造良好的供应环境。在客户权益保护方面,公司关注客户需求,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第三方认证。在防治污染方面,公司及子公司加强技术管控,玻璃窑炉脱硝除尘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废气、废水等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未发生污染事故,未发生大规模群体上访事件。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彩光伏新材料、安彩光热科技、焦作安彩、许昌安彩及安彩中硼硅药用玻璃项目被评为环保绩效A级企业、项目。在职工权益及职业安全保护方面,不断完善员工权益保障体系,推动企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标准化运行,强化职代会制度的刚性和严肃性。筑牢职业健康安全防线,注重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有害岗位体检和健康体检,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安全水平。畅通员工价值创造通道。常态化开展“兴企强企 我有一策”员工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收集合理化建议137条,及时对员工的合理化建议进行梳理和反馈,进行年度“金点子”“银点子”评比,鼓励员工为公司经营发展向好向善献计献策。深化精准帮扶长效机制。构建大病医疗互助保障网,全年办理医疗互助金40.04万元,惠及339名员工。建立困难职工动态档案,2024年春节落实帮扶82人次,发放慰问金13.3万元。积极丰富职工思想文化生活,组织职工参加安阳市职工甲骨文广播体操比赛展演、中国梦?劳动美安彩高科专场、越野赛、乒乓球比赛等特色文体赛事。在春节、中秋、端午等民族传统节日开展主题活动,丰富节日内涵、弘扬民俗文化。组织开展绿色低碳、文明交通、全民洗城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60余次,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与定点帮扶社区结对共建,进行孤寡老人帮扶、节日送温暖等活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3.96 | |
其中:资金(万元) | 1.76 |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九九公益日”“善行安阳幸福家园”“困难人员救助工程”“焦作慈善助和美乡村”等慈善捐款活动,共计捐款1.76万元。 |
物资折款(万元) | 2.2 | 2024年,公司子公司购买种植专业合作社(区扶贫项目)各类蔬菜,为困难户送去慰问品,合计折款2.2万元。 |
惠及人数(人) | 1,200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光伏新材料与高北河村龙安区茂丰种植专业合作社签署了合作协议,共同推进农业发展。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及政府号召,践行乡村振兴工作,履行社会责任。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新增周边劳动用工80余人,间接带动150余人就业,加快企业周边乡村致富步伐;二是围绕企业自身发展带动周边产业发展。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当地物流运输服务1.37亿元,采购木制加工品、包装材料约0.98亿元,以实际行动带动当地乡村产业发展,实现互利共赢;对接帮扶村,重阳节、春节针对困难家庭进行关爱支持,慰问困难群众;组织各类志愿服务,开展绿色低碳、文明交通、清洁清扫城市等活动累计120人次,用实际行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助力美丽乡村建设;焦作安彩与博爱市上屯村积极进行“村企共建”,在春节、“99”公益日、重阳节等节日,通过慰问、定向捐款、主题党日等方式,到上屯村开展送温暖活动,积极营造和谐村企关系;光伏新材料秉持“情系农村,助农为荣”理念,从龙安区龙泉镇高北河村购买1.43万余斤蔬菜,有效解决了菜农滞销难题,与高北河村龙安区茂丰种植专业合作社签署了合作协议,共同推进农业发展。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实际控制人 | 河南省财政厅出具声明:“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单位及下属公司(除安彩高科外)将继续规范与安彩高科及下属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单位及下属公司(除安彩高科外)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彩高科《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并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公平操作,不会利用该等关联交易损害安彩高科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声明自本单位控制安彩高科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单位控制安彩高科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对于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履行或需要作出调整的,本单位与安彩高科将提前向市场公开做好解释说明,充分披露需调整或未履行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处置措施。” | 2019.11.13 | 否 | 长期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 | 河南省财政厅出具声明:“1、截至本声明出具日,本单位不存在从事或参与安彩高科主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2、本次收购后,本单位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安彩高科主营业务相同的业务;3、如本单位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安彩高科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存在竞争,本单位将立即通知安彩高科,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渡于安彩高科;4、若该商业机会未让渡,则本单位将在上述业务成熟后择机将其以公允价格转让给安彩高科,安彩高科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声明自本单位控制安彩高科之日起生效,并在本 | 2019.11.13 | 否 | 长期 | 是 |
单位控制安彩高科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对于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履行或需要作出调整的,本单位与安彩高科将提前向市场公开做好解释说明,充分披露需调整或未履行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处置措施。”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 | 河南省财政厅出具声明:“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单位将继续保持安彩高科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使其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保持其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及机构方面的独立,保证其独立面向市场的经营能力。本声明自本单位控制安彩高科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单位控制安彩高科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对于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履行或需要作出调整的,本单位与安彩高科将提前向市场公开做好解释说明,充分披露需调整或未履行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处置措施。” | 2019.11.13 | 否 | 长期 | 是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 |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承诺:“河南投资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安彩高科以外的其他任何企业,目前均未从事与安彩高科有实质性竞争或可能形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上述企业在将来亦不会从事任何与安彩高科有实质性竞争或可能形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如果未来可能发生同业竞争行为,河南投资集团承诺将遵循安彩高科优先的原则。” | 2015.5.25 | 否 | 长期 | 是 |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 | 河南投资集团承诺:“1、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若本公司在认购完成后的股份比例较本次非公开发行之前十二个月内,增持幅度不超过2%(即:投资集团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的持股比例—投资集团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持股比例≤2%),则本公司认购的安彩高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反之,若本公司在认购完成后的股份比例较本次非公开发行之前十二个月内,增持幅度超过2%(即:投资集团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的持股比例—投资集团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持股比例>2%),则本公司认购的安彩高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2、在安彩高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前六个月 | 2022.6.20 | 是 | 2024.7 | 是 |
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六个月,本公司及其控制的主体不存在减持安彩高科股票的情况或减持计划;3、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履行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4、如本公司违反前述承诺而发生减持的,本公司承诺因减持所得的收益全部归安彩高科所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 | 河南投资集团将2022年3月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变更为:“本公司将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安彩高科LNG、CNG贸易及加气站业务相关资产的收购工作,收购价格将参考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经双方协商后予以确定,确保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 2022.6.20 | 是 | 2024.6 | 是 | ||
其他 | 控股股东 | 河南投资集团做出承诺:在安彩高科完成退城进园搬迁前,现厂区内813亩工业用地及部分地上房产继续供安彩高科无偿使用。 | 2020.10.30 | 是 |
2024年6月,公司将持有的安彩燃气100%股权和持有的LNG/CNG等天然气资产以协议转让方式出售给河南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河南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已完成安彩燃气股权工商登记变更手续、LNG/CNG等天然气实物资产交付工作,收到燃气集团按照本次资产转让协议约定支付的安彩燃气100%股权价款,以及LNG/CNG等天然气实物资产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6月14日、6月22日、6月25日、8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21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2月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6,356,580股,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38,759,689股)自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之日(2023年1月19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河南投资集团严格履行了股份限售承诺,认购的上述38,759,689股已于2024年7月19日上市流通。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安彩高科于2024年1月1日执行解释18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执行解释18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对于上述情形本集团按照解释18号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80.8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2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董治国、于瑞有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2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8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5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2024年6月13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公司与上海贵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贵鑫”)及其关联方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因其未按照《民事调解书》〔2018〕豫民初17号履行贵金属交付义务,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豫执2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该案件由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经过法院前期执行,公司已收到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8,078.67万元,同时法院裁定被执行人持有的上海浦东江南村镇银行3%股权作价400万元过户给公司抵债。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由于暂未发现被执行人(上海贵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上海贵鑫超导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宜兴市贵鑫磁电高科技有限公司、邵柏芝)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2019年1月25日、2020年1月3日、4月30日、7月31日、8月1日、2021年12月11日、2022年7月15日、8月5日、11 |
2024年7月,公司收到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豫05执恢45号之九通知。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2022)苏0282破申34号〕裁定受理宜兴市贵鑫磁电高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贵鑫公司管理人根据《破产法》相关规定,向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回转。根据通知要求,公司需将300万元转至管理人账户,后续将依据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确认的贵鑫公司破产债权分配金额多退少补,最后退还公司款项71,524.17元。 | 月15日、2024年5月1日、7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及子公司安彩光伏新材料、焦作安彩、许昌安彩与关联方河南黄河能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签署委托代理交易合同,由其代理公司参与电力直接交易。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司子公司安彩光伏新材料、安彩光热科技、焦作安彩、许昌安彩与关联方河南省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签署屋顶租赁协议,省投智慧能源利用安彩光伏新材料、光热科技、焦作安彩、许昌安彩厂房屋顶资源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彩光伏新材料、安彩光热科技、焦作安彩、许昌安彩以享受电价优惠方式分享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效益。
公司子公司安彩光伏新材料、安彩光热科技、焦作安彩、许昌安彩与关联方河南省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签署屋顶租赁协议,省投智慧能源利用安彩光伏新材料、光热科技、焦作安彩、许昌安彩厂房屋顶资源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彩光伏新材料、安彩光热科技、焦作安彩、许昌安彩以享受电价优惠方式分享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效益。 |
公司及子公司将部分包装、装卸等生产辅助业务外包给河南省人才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由省人才集团及其子公司组织人员完成外包业务,提供招聘、培训、咨询等服务。 |
安彩能源结合公司用气需求向关联方焦作天然气储运、安彩燃气采购天然气。 |
公司子公司与大河智运物流(河南)有限公司签署物流运输服务协议,由大河智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部分物流运输服务。 |
公司子公司与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签署对外招标服务协议,由其为公司提供对外招标相关服务。 |
公司及子公司向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其他下属关联方公司采购中介及技术服务。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将持有的河南安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和持有的LNG/CNG等天然气资产以协议转让方式出售给河南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河南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已完成安彩燃气股权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收到燃气集团按照本次资产转让协议约定支付的安彩燃气100%股权价款,以及LNG/CNG等天然气实物资产价款,并与燃气集团完成LNG/CNG等天然气实物资产交付工作。 |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6月14日、6月22日、6月25日、8月6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申请2024年内8,000万元委托贷款额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余额为0万元。 |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安彩高科全资子公司河南安彩半导体有限公司就年产3000吨高纯石英制品项目土建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与中标人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签约暂定合同总价为3,718.32万元(含税)。安彩高科控股子公司许昌安彩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就办公区域及其基础防护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与中标人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签约暂定合同总价为1,990万元(含税)。安彩高科控股子公司河南安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就豫北支线天然气分输站SCADA系统改造及高后果区视频监控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与中标人河南汇融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人)、北京龙鼎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签约暂定合同总价为976.17万元(含税)。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 | 焦作安彩新材料有 | 年产18万吨压延太阳能电池封装玻璃项目总 | 23,632.40 | 2021.10.29 | 2026.10.29 | 否 |
公司 | 限公司 | 承包合同项下全部设备 | ||||||||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安彩光热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600t/d超白浮法/光热玻璃生产线全部设备 | 30,000.00 | 2022.4.2 | 2027.4.15 | 否 |
租赁情况说明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保证项目建设进度,焦作安彩以玻璃生产线及相关生产设备作为融资标的物,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23,632.40万元的融资租赁授信额度,租赁期限均为5年,租金按等本期末方式计算并支付。公司为焦作安彩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安彩光热科技以玻璃生产设备作为融资标的物,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向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30,000.00万元的融资总额,租赁期限5年,租金按等额租金后付法计算。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9,407,948.66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37,472,765.4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37,472,765.4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4.98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0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长期借款 | 募集资金 | 609,885,188.48 | 459,885,188.48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贷款类型 | 委托贷款金额 | 委托贷款起始日期 | 委托贷款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报酬确定 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贷款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中信 | 电子 | 64,000,000.00 | 2023/2/20 | 2031/2/20 | 募 | 许 | 按季结 | 4.6% | 2,993,066.68 | 2,993,066.68 | 是 | 是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 | 委贷业务 | 集资金 | 昌安彩 | 息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 | 电子委贷业务 | 460,000,000.00 | 2023/2/22 | 2031/2/20 | 募集资金 | 许昌安彩 | 按季结息 | 4.6% | 20,918,500.01 | 20,918,500.01 | 150000000.00 | 是 | 是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 | 电子委贷业务 | 38,450,000.00 | 2023/3/13 | 2031/2/20 | 募集资金 | 许昌安彩 | 按季结息 | 4.6% | 1,798,178.34 | 1,798,178.34 | 是 | 是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 | 电子委贷业务 | 3,000,000.00 | 2023/6/15 | 2031/2/20 | 募集资金 | 许昌安彩 | 按季结息 | 4.6% | 140,300 | 140,300 | 是 | 是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 | 电子委贷业务 | 2,592,688.48 | 2024/02/08 | 2031/02/20 | 募集资金 | 许昌安彩 | 按季结息 | 4.5% | 102,735.28 | 102,735.28 | 是 | 是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 | 电子委贷业务 | 41,821,589.20 | 2024/06/19 | 2031/02/20 | 募集资金 | 许昌安彩 | 按季结息 | 4.25% | 913,395.13 | 913,395.13 | 是 | 是 | ||
中信银行股份 | 电子委贷业务 | 20,910.8 | 2024/06/25 | 2031/02/20 | 募集资 | 许昌安 | 按季结息 | 4.25% | 441.89 | 441.89 | 是 | 是 |
有限公司安阳分行 | 金 | 彩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 |
投入总额 (5) | 金总额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2年12月30日 | 1,167,999,952.80 | 1,160,456,033.89 | 1,200,000,000.00 | / | 1,161,062,274.00 | / | 100.05 | / | 44,444,306.40 | 3.83 | 0 |
合计 | / | 1,167,999,952.80 | 1,160,456,033.89 | 1,200,000,000.00 | / | 1,161,062,274.00 | / | 100.05 | / | 44,444,306.40 | 3.83 | 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 | 节余金额 |
体原因 | 者研发成果 | 明具体情况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年产4,800万平方米光伏轻质基板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88,300.00 | 4,444.43 | 88,324.83 | 100.03 | 2022年12月 | 是 | 是 | / | -6,568.44 | / | 否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27,745.60 | 6.81 | 27,788.21 | 100.15 | / | 是 | 是 | / | / | |||
合计 | / | / | / | / | 116,045.60 | 4,451.24 | 116,113.04 | 100.06 | / | / | / | / | -6,568.44 | / | / |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其中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733,360,904.82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769,959.03元,合计置换总额为734,130,863.85元。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和中原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安彩光伏新材料于2025年1月25日对其900t/d光伏玻璃窑炉进行冷修,目前正在推进升级改造工作,公司将及时披露窑炉冷修后续进展情况。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26,356,580股,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19家投资者。2023年3月,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备案手续,本次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862,955,974股变为1,089,312,554股。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8,759,689 | 38,759,689 | 0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4年7月19日 |
合计 | 38,759,689 | 38,759,689 | 0 | 0 | / | / |
2023年1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26,356,580股,发行对象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或个人投资者。2023年3月,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备案手续,本次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862,955,974股变为1,089,312,554股。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自登记上市之日起18个月,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自登记上市之日起6个月。2023年7月19日,公司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87,596,891股,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8人。2024年7月19日,公司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8,759,689股,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人,为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请关注“(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2023年1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26,356,580股,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19家投资者。2023年3月,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备案手续,本次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862,955,974股变为1,089,312,554股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8,05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0,646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 | 446,595,338 | 41.00 | 0 | 质押 | 85,000,000 | 国有法人 | |
富鼎电子科技(嘉善)有限公司 | 0 | 147,012,578 | 13.50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许昌市国有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0 | 26,069,767 | 2.39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0 | 17,345,496 | 1.59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廖强 | -5,427,900 | 15,029,054 | 1.38 | 0 | 无 | 未知 | ||
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588,900 | 7,748,937 | 0.71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01,551 | 5,927,604 | 0.54 | 0 | 无 | 其他 | ||
高炳显 | 910,300 | 3,625,870 | 0.33 | 0 | 无 | 未知 | ||
周剑萍 | 400,000 | 3,604,598 | 0.33 | 0 | 无 | 未知 | ||
姚巍 | 1,403,100 | 3,178,700 | 0.29 | 0 | 无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46,595,338 | 人民币普通股 | 446,595,338 | |||||
富鼎电子科技(嘉善)有限公司 | 147,012,578 | 人民币普通股 | 147,012,578 | |||||
许昌市国有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26,069,767 | 人民币普通股 | 26,069,767 | |||||
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7,345,496 | 人民币普通股 | 17,345,496 | |||||
廖强 | 15,029,054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29,054 | |||||
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7,748,937 | 人民币普通股 | 7,748,937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927,604 | 人民币普通股 | 5,927,604 |
高炳显 | 3,625,87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25,870 |
周剑萍 | 3,604,598 | 人民币普通股 | 3,604,598 |
姚巍 | 3,178,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78,7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9名无限售流通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7,160,037 | 0.66 | 591,900 | 0.05 | 7,748,937 | 0.71 | 0 | 0 |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8,759,689 | 2024年7月19日 | 38,759,689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河南投资集团持有公司41%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闫万鹏 |
成立日期 | 1991-12-18 |
主要经营业务 | 投资管理、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项目所需工业生产资料和机械设备、投资项目分的产品原材料的销售(国家专项规定的除外);房屋租赁(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
报告期内控股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持有中原证券(A股代码:601375、H股代码: |
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01375)A股、H股共计22.05%股权,持有豫能控股(股票代码:001896)61.85%股权,持有城发环境(股票代码:000885)56.47%股权,持有新宁物流(股票代码300013)21.08%股权,持有中原银行(股票代码:01216)8.17%股权,持有郑州银行(A股代码:002936、H股代码:06196)4.81%股权,持有中航光电(股票代码:002179)7.86%股权,持有易成新能(股票代码:300080)6.02%股权,持有闻泰科技(股票代码:600745)0.10%股权,持有科锐国际(股票代码:300662)0.57%股权;持有蓝天燃气(股票代码:605368)4.99%股权。 |
其他情况说明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河南省财政厅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
成立日期 | |
主要经营业务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
其他情况说明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美元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富鼎电子科技(嘉善)有限公司 | 林晏圣 | 2006-12-25 | 78969885-5 | 51,500 | 详见下行“情况说明” |
情况说明 | 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数控机床制造;数控机床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智能机器人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广播电视设 |
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设备租赁;医用口罩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用口罩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高科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安彩高科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安彩高科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 收入确认事项 | |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营业收入确认是否恰当对安彩高科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是公司经营和考核的关键业绩指标,并且销售业务交易发生频繁,产生错报的固有风险较高。因此,我们将营业收入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 (1)了解、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测试公司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检查重要的销售合同,识别并分析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选取样本,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及订单、销售出库单、销售发票及客户签收凭证等,核查收入的真实性。 (4)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本期收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包括售价变动情况与市场公开信息是否一致等。 (5)选取样本向客户函证应收款项余额及本期销售额。 (6)对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执行截止测试,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
2. 减值准备计提事项 | |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2024年12月31日,安彩高科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存货账面价值为37,495.41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3,298.56万元),占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5.72%。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管理层在考虑持有存货目的的基础上,确定估计售价,并按照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由于存货金额重大,减值测试过程较为复杂,且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和估计,因此我们将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确 |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存货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取得存货清单,执行监盘程序,检查存货数量、状态和库龄等情况,对管理层认定的存在减值迹象判断的合理性进行分析。 (3)取得管理层存货跌价测试计算表,复核管理层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计算准确性。 (4)比较管理层用于测试存货跌价准备的产成品预计售价与近期合同售价,评估合理性。 (5)复核存货跌价准备中预计售价、至完工时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测算数据的合理性,并 |
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对存货跌价准备进行重新测算。 (6)检查期末存货中是否存在库龄较长、残次冷背、型号规格过时等情形,评价管理层是否已合理估计可变现净值。 (7)检查相关财务报表列报和披露。 |
(2)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账面价值356,138.45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25,853.66万元),占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为54.32%。公司管理层评估认为公司所处行业竞争加剧,产能过剩,公司经营绩效低于预期,有减值迹象。针对这些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公司管理层根据其所属现金流产生单元的可回收金额的方式进行减值测试。管理层需要评估相关现金产生单元下的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和公允价值扣除处置成本。该测试过程较为复杂,且涉及管理层的重大估计和判断、主观假设及估计不确定性。因此我们将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的计提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长期资产减值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了解公司管理层利用专家工作的情况。 (3)了解评估机构采用的确定可收回金额方法的合理性,以及计算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模型的准确性。 (4)了解评估机构计算可收回金额过程中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重要参数,如未来销售量、售价、使用折现率等,并评估其合理性。 (5)评估了财务报表中关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长期资产减值的会计政策、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及其金额 披露的充分性。 |
四、 其他信息
安彩高科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安彩高科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安彩高科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安彩高科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安彩高科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安彩高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安彩高科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安彩高科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董治国 (项目合伙人) | |
中国注册会计师:于瑞有 |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498,148,427.78 | 612,764,281.6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15,082,946.98 | 87,125,302.26 |
应收账款 | 七、5 | 933,228,492.31 | 1,127,893,251.45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219,588,192.39 | 489,901,032.54 |
预付款项 | 七、8 | 87,552,471.97 | 114,061,945.8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48,277,605.77 | 49,933,266.9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七、9 | 1,786,422.60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374,954,080.28 | 300,522,943.79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19,760,954.13 | 78,252,271.13 |
流动资产合计 | 2,396,593,171.61 | 2,860,454,295.63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80,819,152.15 | 85,848,066.7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3,000,000.00 | 3,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3,208,475,073.73 | 2,790,258,673.85 |
在建工程 | 七、22 | 352,909,406.87 | 817,186,761.1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0,999,861.58 | 12,978,473.98 |
无形资产 | 七、26 | 363,999,728.94 | 328,599,631.15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七、27 | 4,118,667.80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3,384,568.62 | 576,450.6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57,316,482.39 | 14,854,081.8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75,095,489.47 | 63,343,209.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160,118,431.55 | 4,116,645,348.32 | |
资产总计 | 6,556,711,603.16 | 6,977,099,643.9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254,684,811.92 | 912,401,941.79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334,494,483.38 | 347,553,442.50 |
应付账款 | 七、36 | 679,989,618.27 | 695,818,624.91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37,320,463.09 | 70,282,745.4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1,124,631.34 | 10,487,288.44 |
应交税费 | 七、40 | 12,184,852.99 | 49,654,467.83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80,749,099.23 | 33,936,354.73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812,400,198.39 | 351,408,031.99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40,427,480.72 | 83,614,500.58 |
流动负债合计 | 2,263,375,639.33 | 2,555,157,398.22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1,249,464,498.72 | 850,098,636.61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4,586,018.47 | 2,733,479.80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83,082,656.27 | 193,266,321.13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67,850,634.03 | 54,749,882.2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3,397,150.32 | 1,944,755.4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08,380,957.81 | 1,102,793,075.16 | |
负债合计 | 3,671,756,597.14 | 3,657,950,473.3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089,312,554.00 | 1,089,312,55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3,783,486,250.91 | 3,783,486,250.9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七、58 | 7,942,896.85 | 13,644,237.29 |
盈余公积 | 七、59 | 388,088,125.96 | 388,088,125.96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2,518,164,865.37 | -2,164,465,450.9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750,664,962.35 | 3,110,065,717.19 | |
少数股东权益 | 134,290,043.67 | 209,083,453.3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884,955,006.02 | 3,319,149,170.5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556,711,603.16 | 6,977,099,643.95 |
公司负责人:徐东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珊珊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宁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58,020,377.51 | 377,896,775.0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14,449,930.45 | 87,125,302.26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898,121,650.45 | 1,060,230,988.10 |
应收款项融资 | 160,675,002.78 | 230,906,910.80 | |
预付款项 | 6,387,195.52 | 32,330,768.74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263,845,895.97 | 286,059,928.4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786,422.60 | ||
存货 | 26,644,000.94 | 14,397,685.27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70,512.80 | ||
其他流动资产 | 881,961,778.39 | 762,708,880.69 | |
流动资产合计 | 2,710,105,832.01 | 2,851,927,752.24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450,854.85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1,230,352,027.94 | 1,178,935,942.5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97,210,986.78 | 233,740,239.18 | |
在建工程 | 207,838,737.69 | 429,762,847.9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1,775,036.09 | ||
无形资产 | 158,094,655.74 | 162,158,863.59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407,311.5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63,568.3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8,708,757.83 | 25,932,842.5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056,612,477.55 | 2,036,220,195.08 | |
资产总计 | 4,766,718,309.56 | 4,888,147,947.3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3,049,500.03 | 418,390,159.99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07,534,586.62 | 361,749,375.30 | |
应付账款 | 37,643,033.32 | 231,358,973.8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216,002.53 | 2,502,695.93 | |
应付职工薪酬 | 3,573,933.55 | 4,048,058.48 | |
应交税费 | 3,411,738.72 | 3,882,053.16 | |
其他应付款 | 485,951,795.22 | 133,487,082.3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44,628,429.11 | 237,892,380.36 | |
其他流动负债 | 111,112,929.11 | 168,890,676.78 | |
流动负债合计 | 1,581,121,948.21 | 1,562,201,456.1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599,876,238.00 | 542,489,238.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530,471.55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50,669,882.13 | 50,669,882.1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43,759.0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50,546,120.13 | 595,133,350.70 | |
负债合计 | 2,231,668,068.34 | 2,157,334,806.8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089,312,554.00 | 1,089,312,55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838,226,330.22 | 3,838,226,330.22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745,734.38 | 1,043,882.63 | |
盈余公积 | 387,548,075.51 | 387,548,075.51 | |
未分配利润 | -2,780,782,452.89 | -2,585,317,701.8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535,050,241.22 | 2,730,813,140.4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766,718,309.56 | 4,888,147,947.32 |
公司负责人:徐东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珊珊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宁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339,390,244.24 | 5,198,153,629.76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4,339,390,244.24 | 5,198,153,629.7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657,692,806.56 | 5,112,592,041.57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4,220,019,887.82 | 4,640,448,713.2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36,619,067.16 | 33,965,956.74 |
销售费用 | 七、63 | 32,938,350.85 | 40,602,535.68 |
管理费用 | 七、64 | 175,217,052.22 | 166,564,731.97 |
研发费用 | 七、65 | 122,582,822.69 | 154,108,928.65 |
财务费用 | 七、66 | 70,315,625.82 | 76,901,175.28 |
其中:利息费用 | 75,251,825.47 | 77,254,985.19 | |
利息收入 | 4,132,060.07 | 4,755,170.17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62,407,654.45 | 53,798,419.1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2,790,599.89 | -4,844,965.6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七、68 | -3,242,492.00 | -2,739,658.42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七、68 | -2,489,643.27 | -2,351,110.51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 七、71 | 15,289,566.45 | -18,145,737.77 |
列)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224,579,972.26 | -32,418,691.2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378,662.41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61,016,051.38 | 83,950,612.72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5,024,374.39 | 11,430,676.76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4,198,169.99 | 702,023.7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40,189,846.98 | 94,679,265.72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31,317,558.17 | -60,646,597.1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8,872,288.81 | 34,032,668.55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8,872,288.81 | 34,032,668.55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53,699,414.40 | -19,287,020.86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55,172,874.41 | 53,319,689.41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08,872,288.81 | 34,032,668.55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53,699,414.40 | -19,287,020.86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5,172,874.41 | 53,319,689.41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247 | -0.0177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247 | -0.017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徐东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珊珊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宁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593,324,361.00 | 323,308,649.81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625,959,360.06 | 323,785,555.72 |
税金及附加 | 12,964,233.38 | 13,122,162.77 | |
销售费用 | 6,776,682.62 | 7,060,112.65 | |
管理费用 | 72,787,085.85 | 77,259,466.77 | |
研发费用 | 141,521.82 | 1,946,508.38 | |
财务费用 | 32,067,913.89 | 43,200,877.26 | |
其中:利息费用 | 37,336,180.24 | 44,326,260.59 | |
利息收入 | 1,643,218.15 | 2,613,847.12 | |
加:其他收益 | 1,507,341.16 | 1,366,126.8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47,287,580.07 | 56,444,773.5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242,492.00 | -2,739,658.4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200,638.84 | -244,325.01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120,670.40 | -39,561,966.9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3,962,897.28 | -11,312,363.3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47,418.27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10,172,324.00 | -136,129,463.59 | |
加:营业外收入 | 17,749,711.44 | 1,086,033.48 | |
减:营业外支出 | 3,022,329.13 | 58,525.74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95,444,941.69 | -135,101,955.85 | |
减:所得税费用 | 19,809.33 | -19,809.33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5,464,751.02 | -135,082,146.52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5,464,751.02 | -135,082,146.52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95,464,751.02 | -135,082,146.52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徐东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珊珊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宁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145,606,957.94 | 4,263,406,385.49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8,289,261.52 | 113,413,844.6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91,545,961.39 | 77,834,507.7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15,442,180.85 | 4,454,654,737.8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905,768,422.14 | 4,265,275,253.56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04,102,735.80 | 322,824,050.3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69,540,927.99 | 181,555,920.0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27,880,231.09 | 111,473,509.3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07,292,317.02 | 4,881,128,733.2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1,850,136.17 | -426,473,995.3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6,922,610.02 | 18,142,304.08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922,610.02 | 18,142,304.0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46,982,107.37 | 471,094,421.3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0,992,6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4,116,896.36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1,996,916.26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13,095,919.99 | 502,087,021.3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6,173,309.97 | -483,944,717.2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0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0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七、78 | 1,559,771,514.04 | 1,656,344,971.48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3,620,790.50 | 223,742,526.1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63,392,304.54 | 1,905,087,497.5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31,107,393.79 | 1,852,133,638.46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4,077,157.74 | 55,475,217.59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2,720,675.30 | 3,549,976.2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50,706,812.85 | 211,574,812.4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55,891,364.38 | 2,119,183,668.4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7,500,940.16 | -214,096,170.9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417,014.33 | -1,788,700.7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5,105,491.65 | -1,126,303,584.2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1,514,719.34 | 1,457,818,303.6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6,409,227.69 | 331,514,719.34 |
公司负责人:徐东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珊珊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宁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53,963,909.51 | 973,942,503.12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9,951,888.18 | 62,599,913.1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29,255,608.53 | 101,789,564.1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53,171,406.22 | 1,138,331,980.4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344,066,966.05 | 1,146,303,887.67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62,108,101.24 | 281,011,864.8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987,444.84 | 14,868,099.8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4,021,710.00 | 379,162,528.8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66,184,222.13 | 1,821,346,381.1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012,815.91 | -683,014,400.7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94,099.02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3,552,588.82 | 11,129,217.44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47,839,919.21 | 1,521,175,192.9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61,686,607.05 | 1,532,304,410.3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6,102,811.56 | 157,183,631.8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1,982,500.00 | 70,472,6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25,615,188.48 | 1,497,810,904.8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53,700,500.04 | 1,725,467,136.6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2,013,892.99 | -193,162,726.3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00,000,000.00 | 1,059,845,438.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1,919,987.77 | 188,202,376.8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71,919,987.77 | 1,248,047,814.87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01,256,200.00 | 1,493,720,721.27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5,925,671.87 | 37,551,542.38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9,541.66 | 1,152,910.4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37,551,413.53 | 1,532,425,174.1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4,368,574.24 | -284,377,359.2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413,204.25 | -1,788,700.7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4,755,069.59 | -1,162,343,187.1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2,894,741.52 | 1,335,237,928.6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7,649,811.11 | 172,894,741.52 |
公司负责人:徐东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珊珊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宁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89,312,554.00 | 3,783,486,250.91 | 13,644,237.29 | 388,088,125.96 | -2,164,465,450.97 | 3,110,065,717.19 | 209,083,453.38 | 3,319,149,170.5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89,312,554.00 | 3,783,486,250.91 | 13,644,237.29 | 388,088,125.96 | -2,164,465,450.97 | 3,110,065,717.19 | 209,083,453.38 | 3,319,149,170.5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701,340.44 | -353,699,414.40 | -359,400,754.84 | -74,793,409.71 | -434,194,164.5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53,699,414.40 | -353,699,414.40 | -55,166,265.83 | -408,865,680.2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096,933.42 | -4,096,933.4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096,933.42 | -4,096,933.4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5,549,976.20 | -15,549,976.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5,549,976.20 | -15,549,976.2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5,701,340.44 | -5,701,340.44 | 19,765.74 | -5,681,574.70 | |||||||||||
1.本期提取 | 4,493,903.15 | 4,493,903.15 | 151,008.14 | 4,644,911.29 |
2.本期使用 | 10,195,243.59 | 10,195,243.59 | 131,242.40 | 10,326,485.99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89,312,554.00 | 3,783,486,250.91 | 7,942,896.85 | 388,088,125.96 | -2,518,164,865.37 | 2,750,664,962.35 | 134,290,043.67 | 2,884,955,006.02 |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89,312,554.00 | 3,783,486,250.91 | 9,146,035.50 | 388,088,125.96 | -2,145,128,957.47 | 3,124,904,008.90 | 133,888,697.19 | 3,258,792,706.0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49,472.64 | -49,472.64 | 2,400.03 | -47,072.60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89,312,554.00 | 3,783,486,250.91 | 9,146,035.50 | 388,088,125.96 | -2,145,178,430.11 | 3,124,854,536.26 | 133,891,097.23 | 3,258,745,633.4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498,201.79 | -19,287,020.86 | -14,788,819.07 | 75,192,356.15 | 60,403,537.0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9,287,020.86 | -19,287,020.86 | 53,319,689.41 | 34,032,668.5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547,740.66 | -3,547,740.6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547,740.66 | -3,547,740.66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498,201.79 | 4,498,201.79 | 420,407.40 | 4,918,609.19 | |||||||||||
1.本期提取 | 6,254,652.49 | 6,254,652.49 | 487,891.27 | 6,742,543.76 | |||||||||||
2.本期使用 | 1,756,450.70 | 1,756,450.70 | 67,483.87 | 1,823,934.5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89,312,554.00 | 3,783,486,250.91 | 13,644,237.29 | 388,088,125.96 | -2,164,465,450.97 | 3,110,065,717.19 | 209,083,453.38 | 3,319,149,170.57 |
公司负责人:徐东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珊珊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宁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89,312,554.00 | 3,838,226,330.22 | 1,043,882.63 | 387,548,075.51 | -2,585,317,701.87 | 2,730,813,140.4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89,312,554.00 | 3,838,226,330.22 | 1,043,882.63 | 387,548,075.51 | -2,585,317,701.87 | 2,730,813,140.4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98,148.25 | -195,464,751.02 | -195,762,899.2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95,464,751.02 | -195,464,751.0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98,148.25 | -298,148.25 | |||||||||
1.本期提取 | 981,520.56 | 981,520.56 | |||||||||
2.本期使用 | 1,279,668.81 | 1,279,668.8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89,312,554.00 | 3,838,226,330.22 | 745,734.38 | 387,548,075.51 | -2,780,782,452.89 | 2,535,050,241.22 |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89,312,554.00 | 3,838,226,330.22 | 552,873.07 | 387,548,075.51 | -2,450,235,555.35 | 2,865,404,277.4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89,312,554.00 | 3,838,226,330.22 | 552,873.07 | 387,548,075.51 | -2,450,235,555.35 | 2,865,404,277.4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91,009.56 | -135,082,146.52 | -134,591,136.9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5,082,146.52 | -135,082,146.5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91,009.56 | 491,009.56 | |||||||||
1.本期提取 | 1,086,889.92 | 1,086,889.92 | |||||||||
2.本期使用 | 595,880.36 | 595,880.36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89,312,554.00 | 3,838,226,330.22 | 1,043,882.63 | 387,548,075.51 | -2,585,317,701.87 | 2730813140.49 |
公司负责人:徐东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珊珊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宁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成立于1998年9月21日,注册地为河南省安阳市中州路南段,总部办公地址为河南省安阳市中州路南段。本公司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光伏玻璃业务、浮法玻璃业务、药用玻璃业务属于玻璃制造行业,天然气业务属于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主要业务为生产和销售光伏玻璃、浮法玻璃、药用玻璃,购销天然气。
本财务报表于2025年3月28日由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根据本公司章程,本财务报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自2024年1月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大于200万元 |
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单项金额大于200万元 |
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 | 单项金额大于100万元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单项金额大于500万元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非全资子公司收入金额占集团总收入金额大于15%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个项目预算金额大于5,0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 单项金额大于500万元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单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本年按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占本集团合并利润总额的5%以上,或年末投资账面价值占本集团合并净资产的5%以上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购买方,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本集团判断控制的标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消。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外币投入资本与相应的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不产生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2)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集团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在判断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时,本集团需要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时,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需要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
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款项融资。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集团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本集团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 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除了签发的财务担保合同、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由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外,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集团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集团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时反映如下要素:①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②货币时间价值;③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应收款项账龄等。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1)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应收款项,除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已发生信用减值的款项单项确定其信用损失外,通常按照共同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基础上,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应反映的要素,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以此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例如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逾期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本集团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本集团根据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敞口、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为基础,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组。对于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本集团判断账龄为其信用风险主要影响因素,因此,本集团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票据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本集团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a.承兑人为商业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本集团评价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不确认预期信用损失;b.承兑人为非商业银行的承兑汇票,参照本集团应收账款政策确认预期损失率计提损失准备。
③其他应收款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采用一般方法(三阶段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将其划分为无风险组合,无风险组合主要包括应收政府款项等,其他划分为账龄组合。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关于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等披露参见附注五、15。
(5)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对于金融资产转移交易,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6)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集团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7)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a.承兑人商业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本集团评价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不确认预期信用损失;b.承兑人为非商业银行的承兑汇票,参照本集团应收账款政策确认预期损失率计提损失准备,与应收账款的组合划分相同。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款项,除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已发生信用减值的款项单项确定其信用损失外,通常按照共同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基础上,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应反映的要素,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以此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例如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逾期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本集团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敞口、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为基础,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组。对于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本集团判断账龄/逾期账龄为其信用风险主要影响因素,因此,本集团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中,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 |
1-2年 | 10 |
2-3年 | 20 |
3-4年 | 40 |
4-5年 | 70 |
5年以上 | 1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金额为大于100万元通过协议方式收购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部分,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采用一般方法(三阶段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关于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等披露参见附注十一、1。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集团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集团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五、11.4、金融资产减值。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需要获得相关批准。本集团持有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除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外)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集团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指本集团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在利润表中,本集团在利润表“净利润”项下增设“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以税后净额分别反映持续经营相关损益和终止经营相关损益。终止经营的相关损益应当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列报的终止经营损益包含整个报告期间,而不仅包含认定为终止经营后的报告期间。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的权益性投资。
(1)重大影响、共同控制的判断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本集团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或形成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
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2)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对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差额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取得投资当期损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投资期间,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不构成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20、 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本集团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管线设备、其他设备。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集团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或其他方法)。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10 | 5 | 9.50-23.75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燃气管网 | 年限平均法 | 30 | 5 | 3.17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标准如下:
项目 | 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 |
房屋及建筑物 | 实际开始使用 |
机器设备 | 达到设计要求并完成试生产 |
运输设备 | 实际开始使用 |
电子设备 | 实际开始使用 |
燃气管网 | 达到设计要求并完成试生产 |
其他设备 | 实际开始使用 |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构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确定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的每一会计期间,本集团按照以下方法确认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借入专门借款的,按照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
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其中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对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在进行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确认计量。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软件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及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
本集团根据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将其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开发阶段的支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资本化:本集团评估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本集团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预计能够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本集团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对于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开发阶段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开发支出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1)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本集团在进行减值测试时,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回收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2)商誉减值
本集团对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自购买日起将其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为本集团已经支付但应由本期及以后各期分摊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费用。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反映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对于职工虽然没有与本集团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来不再为本集团提供服务,不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本集团承诺提供实质上具有辞退福利性质的经济补偿的,如发生“内退”的情况,在其正式退休日期之前应当比照辞退福利处理,在其正式退休日期之后,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对于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间期末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辞退福利,实质性辞退工作在一年内实施完毕但补偿款项超过一年支付的辞退计划,本集团选择恰当的折现率,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计入当期损益的辞退福利金额。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当前最佳估计数进行复核并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
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内,另一在本公司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公司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天然气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光伏玻璃业务
a.境内销售:将产品运送到客户指定地点并取得签收单据,且公司因向客户转让产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时确认收入;
b.境外销售:将产品报关并取得海关报关单和货运提单,且公司因向客户转让产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时确认收入。
②浮法玻璃
a.光热浮法玻璃、建筑中空玻璃:将产品运送到客户指定地点并取得验收单据,且公司因向客户转让产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时确认收入;
b.建筑浮法玻璃:将产品运送到客户指定地点并取得签收单据,且公司因向客户转让产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时确认收入。
③天然气
a.管道天然气公司各个分输站负责人员根据分输站计量装置所显示的各个客户天然气输送数量填制每天的天然气交接凭证,经客户核对无误后由双方签字确认当天输送气量。每月末公司汇总各客户输气量并根据国家规定的天然气销售单价和管输价格与客户结算天然气销售价款,制作交接量汇总表。月末,本公司根据交接量汇总表向客户开具发票,确认销售收入。b.管道天然气代输收入公司各个分输站负责人员根据分输站计量装置所显示的各个客户天然气输送数量填制每天的天然气交接凭证,经客户核对无误后由双方签字确认当天输送气量。每月末公司汇总各客户输气量并根据国家规定的天然气销售单价和管输价格与客户结算天然气销售价款,制作交接量汇总表。月末,本公司根据交接量汇总表向客户开具发票,确认销售收入。c.LNG/CNG公司LNG通过槽车发货时登记装车站凭证,月末公司根据装车站凭证生成对账单并与客户核对签字确认。月末公司根据对账单向客户开具发票,确认销售收入。公司通过LNG/CNG加气站销售时,以加气流量表所显示的输送量与客户核对无误后,根据销售单价和输送量确认销售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根据其流动性,合同履约成本分别列报在存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合同取得成本分别列报在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合同履约成本,即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合同取得成本,即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本集团选择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增量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集团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①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
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集团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方法的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本集团对除以下情形外的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暂时性差异产生于商誉的初始确认或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2)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除以下情形外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暂时性差异产生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2)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能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本集团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因此存在不确定性。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作为出租人的,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后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各租赁部分分别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按
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选择不分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将各租赁部分及与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分别合并为租赁,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合同中包括应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本集团不将其与租赁部分合并进行会计处理。
(2)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1) 租赁确认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集团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本集团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③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④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⑤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因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2) 租赁变更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租赁变更生效日,是指双方就租赁变更达成一致的日期。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或延长了租赁期限;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或租赁期限延长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对变更后合同的对价进行分摊,重新确定变更后的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集团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②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承租人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3)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低于4万元人民币)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集团将短期
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4) 售后租回本集团作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卖方兼承租人,对相关标的资产转让是否构成销售进行评估,具体依据见附注五、54.租赁。本集团判断不构成销售的,本集团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的金融负债;构成销售的,本集团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本集团将该项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分类为经营租赁。5) 融资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
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 经营租赁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7) 售后租回
本集团作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买方兼出租人,相关标的资产的控制权未转移给本集团,本集团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相关标的资产的控制权已转移给本集团,资产转让构成销售,本集团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政策对资产的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营业收入 | 1,892,500.00 |
营业成本 | 1,892,500.00 |
其他说明: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集团于2024年1月1日执行解释18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执行解释18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对于上述情形本集团按照解释18号规定进行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引起的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元
受影响的项目 | 2023年度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
主营业务收入 | 5,155,209,099.16 | 1,892,500.00 | 5,157,101,599.16 |
其他业务收入 | 41,052,030.60 | 41,052,030.60 | |
合计 | 5,196,261,129.76 | 1,892,500.00 | 5,198,153,629.76 |
光伏玻璃收入 | 3,806,213,252.10 | 1,892,500.00 | 3,808,105,752.10 |
浮法玻璃收入 | 362,615,207.06 | 362,615,207.06 | |
天然气收入 | 957,202,500.33 | 957,202,500.33 | |
管道运输收入 | 70,230,170.27 | 70,230,170.27 | |
合计 | 5,196,261,129.76 | 1,892,500.00 | 5,198,153,629.76 |
境内营业收入 | 4,751,350,720.40 | 1,892,500.00 | 4,753,243,220.40 |
境外营业收入 | 444,910,409.36 | 444,910,409.36 | |
合计 | 5,196,261,129.76 | 1,892,500.00 | 5,198,153,629.76 |
主营业务成本 | 4,607,854,871.18 | 1,892,500.00 | 4,609,747,371.18 |
其他业务成本 | 30,701,342.07 | 30,701,342.07 | |
合计 | 4,638,556,213.25 | 1,892,500.00 | 4,640,448,713.25 |
光伏玻璃成本 | 3,307,949,475.04 | 1,892,500.00 | 3,309,841,975.04 |
浮法玻璃成本 | 389,307,587.45 | 389,307,587.45 | |
天然气成本 | 924,048,937.27 | 924,048,937.27 | |
管道运输成本 | 17,250,213.49 | 17,250,213.49 | |
合计 | 4,638,556,213.25 | 1,892,500.00 | 4,640,448,713.25 |
境内营业成本 | 4,272,451,364.16 | 1,892,500.00 | 4,274,343,864.16 |
境外营业成本 | 366,104,849.09 | 366,104,849.09 | |
合计 | 4,638,556,213.25 | 1,892,500.00 | 4,640,448,713.25 |
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元
受影响的项目 | 2023年度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
主营业务收入 | 255,403,325.61 | 1,892,500.00 | 257,295,825.61 |
其他业务收入 | 66,012,824.20 | 66,012,824.20 | |
合计 | 321,416,149.81 | 1,892,500.00 | 323,308,649.81 |
光伏玻璃收入 | 287,793,011.58 | 1,892,500.00 | 289,685,511.58 |
天然气收入 | 33,623,138.23 | 33,623,138.23 | |
合计 | 321,416,149.81 | 1,892,500.00 | 323,308,649.81 |
境内营业收入 | 278,359,284.88 | 1,892,500.00 | 280,251,784.88 |
境外营业收入 | 43,056,864.93 | 43,056,864.93 | |
合计 | 321,416,149.81 | 1,892,500.00 | 323,308,649.81 |
主营业务成本 | 244,871,765.46 | 1,892,500.00 | 246,764,265.46 |
其他业务成本 | 77,021,290.26 | 77,021,290.26 | |
合计 | 321,893,055.72 | 1,892,500.00 | 323,785,555.72 |
光伏玻璃成本 | 290,682,677.62 | 1,892,500.00 | 292,575,177.62 |
天然气成本 | 31,210,378.10 | 31,210,378.10 | |
合计 | 321,893,055.72 | 1,892,500.00 | 323,785,555.72 |
境内营业成本 | 278,836,190.79 | 1,892,500.00 | 280,728,690.79 |
境外营业成本 | 43,056,864.93 | 43,056,864.93 | |
合计 | 321,893,055.72 | 1,892,500.00 | 323,785,555.72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开始适用的时点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公司期末预付账款主要为采购三个月内生产经营用原材料和动力等,根据公司关于预付账款坏账发生情况的历史信息,公司对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 2024年1月1日 | 预付账款 | 5,969,978.35 |
公司中硼硅生产设施及榆济线预计2024年内转固定资产,结合中硼硅窑炉及榆济线的预期使用年限,公司对现有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 | 2024年1月1日 | 累计折旧 | 5,022,302.60 |
其他说明:
预付款项坏账计提方法变更,减少公司本期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失5,969,978.35元,增加利润总额5,969,978.35元;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减少公司本期计提折旧金额5,022,302.60元,增加利润总额5,022,302.60元。合计增加利润总额10,992,280.95元。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 13%、9%、6% |
消费税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流转税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实际缴纳流转税税额 | 25%、20%、15%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25 |
河南安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25 |
安阳市安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安阳鼎燃气体有限公司 | 25 |
河南安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25 |
汤阴县安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0 |
淇县安彩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 20 |
安阳县安彩燃气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20 |
鹤壁安彩中联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 20 |
河南安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20 |
河南安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 |
林州市安彩燃气有限公司 | 20 |
安阳安彩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 20 |
鹤壁市安彩燃气有限公司 | 20 |
三门峡安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20 |
林州市晟茂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 20 |
武陟县安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0 |
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 |
长垣市安彩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 |
孟州市安彩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 |
封丘县安彩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 |
博爱县安彩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 |
三门峡市安彩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 |
巩义市安彩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 |
焦作市安彩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 |
武陟县安彩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 |
洛阳市安彩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 |
焦作安彩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 |
焦作安彩硅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焦作安彩石英有限公司 | 25 |
许昌安彩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河南硅基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25 |
河南安彩光热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安阳安彩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25 |
河南安彩玻璃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 |
安阳安彩硅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 25 |
许昌安彩锑材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南阳安彩矿业有限公司 | 20 |
河南安彩半导体有限公司 | 20 |
濮阳市新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增值税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之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河南安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安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燃气管道分公司2024年度满足该优惠政策条件。
(2)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41000748)发证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有效期三年。2024年度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41001569)发证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有效期三年。2024年度河南安彩光热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41001338)发证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有效期三年。2024年度焦作安彩新材料有限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41000161)发证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有效期三年。2024年度许昌安彩新能科技有限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41001292)发证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有效期三年。2024年度濮阳市新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3)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之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河南安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焦作安彩硅基新材料有限公司、河南安彩玻璃研究院有限公司、许昌安彩锑材科技有限公司、南阳安彩矿业有限公司、河南安彩半导体有限公司本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符合上述规定,适用上述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4)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43号)之规定,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河南安彩光热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焦作安彩新材料有限公司、许昌安彩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濮阳市新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符合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5)三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七条,公司从事属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规定的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长垣市安彩新能源有限公司、孟州市安彩新能源有限公司、封丘县安彩新能源有限公司、博爱县安彩新能源有限公司、焦作市安彩新能源有限公司、武陟县安彩新能源有限公司符合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6)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规定,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河南安彩光热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焦作安彩新材料有限公司、许昌安彩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濮阳市新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符合上述优惠政策规定。
(7)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符合上述优惠政策规定。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4,148.81 | 39,580.00 |
银行存款 | 256,399,907.14 | 331,095,142.65 |
其他货币资金 | 241,744,371.83 | 281,629,558.98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498,148,427.78 | 612,764,281.6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注1:本公司银行存款年末余额中受限货币资金合计241,739,200.09元,其中信用证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款241,736,200.09元,ETC保证金3,000.00元,上述款项由于不能随时用于支付,在现金流量表中不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反映。注2:年末除上述款项外,本公司不存在质押、冻结,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115,082,946.98 | - |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87,125,302.26 | |
合计 | 115,082,946.98 | 87,125,302.26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23,000,000.00 |
合计 | 23,000,000.00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5,839,944.19 | |
合计 | 5,839,944.19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1,139,944.19 | 100.00 | 6,056,997.21 | 5.00 | 115,082,946.98 | 91,710,844.48 | 100.00 | 4,585,542.22 | 5.00 | 87,125,302.26 |
其中: |
商业承兑汇票 | 121,139,944.19 | 100.00 | 6,056,997.21 | 5.00 | 115,082,946.98 | |||||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91,710,844.48 | 100.00 | 4,585,542.22 | 5.00 | 87,125,302.26 | |||||
合计 | 121,139,944.19 | / | 6,056,997.21 | / | 115,082,946.98 | 91,710,844.48 | / | 4,585,542.22 | / | 87,125,302.2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121,139,944.19 | 6,056,997.21 | 5.00 |
合计 | 121,139,944.19 | 6,056,997.21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4,585,542.22 | 1,471,454.99 | 6,056,997.21 | |||
合计 | 4,585,542.22 | 1,471,454.99 | 6,056,997.2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975,580,506.31 | 1,171,092,767.63 |
1年以内小计 | 975,580,506.31 | 1,171,092,767.63 |
1至2年 | 1,101,646.82 | 11,946,186.31 |
2至3年 | 6,009,986.91 | 5,535,867.5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840,267.98 | 934,755.84 |
4至5年 | 411,262.93 | 28,230.80 |
5年以上 | 159,493.90 | 33,085,831.87 |
合计 | 984,103,164.85 | 1,222,623,639.9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5,673,177.98 | 2.10 | 25,673,177.98 | 100.00 | ||||||
其中: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919,492.58 | 1.06 | 12,919,492.58 | 100.00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753,685.40 | 1.04 | 12,753,685.4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84,103,164.85 | 100.00 | 50,874,672.54 | 5.17 | 933,228,492.31 | 1,196,950,461.99 | 97.90 | 69,057,210.54 | 5.77 | 1,127,893,251.45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984,103,164.85 | 100.00 | 50,874,672.54 | 5.17 | 933,228,492.31 | 1,196,950,461.99 | 97.90 | 69,057,210.54 | 5.77 | 1,127,893,251.45 |
合计 | 984,103,164.85 | / | 50,874,672.54 | / | 933,228,492.31 | 1,222,623,639.97 | / | 94,730,388.52 | / | 1,127,893,251.4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975,580,506.31 | 48,779,025.32 | 5.00 |
1至2年 | 1,101,646.82 | 110,164.69 | 10.00 |
2至3年 | 6,009,986.91 | 1,201,997.39 | 20.00 |
3至4年 | 840,267.98 | 336,107.19 | 40.00 |
4至5年 | 411,262.93 | 287,884.05 | 70.00 |
5年以上 | 159,493.90 | 159,493.90 | 100.00 |
合计 | 984,103,164.85 | 50,874,672.54 | 5.1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 | 25,673,177.98 | 25,015,740.92 | 657,437.06 | |||
账龄组合 | 69,057,210.54 | -7,399,335.62 | -5,089.64 | 8,527,398.79 | 2,260,893.23 | 50,874,672.54 |
合计 | 94,730,388.52 | -7,399,335.62 | -5,089.64 | 33,543,139.71 | 2,918,330.29 | 50,874,672.5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其他变动系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处置子公司所致。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3,543,139.71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单位一 | 往来款项 | 12,919,492.58 | 该法人主体已吊销 | 经过审批进行核销 | 否 |
单位二 | 往来款项 | 2,173,757.57 | 长期挂账 | 经过审批进行核销 | 否 |
合计 | / | 15,093,250.15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对方已注销、吊销工商登记、已胜诉但对方无执行能力等原因,2024年度实际核销应收账款共97户,金额33,543,139.71元。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211,272,517.15 | 211,272,517.15 | 21.47 | 10,563,625.86 | |
单位二 | 144,571,585.44 | 144,571,585.44 | 14.69 | 7,228,579.27 | |
单位三 | 94,400,166.88 | 94,400,166.88 | 9.59 | 4,720,008.34 | |
单位四 | 82,076,177.29 | 82,076,177.29 | 8.34 | 4,103,808.86 | |
单位五 | 74,415,599.57 | 74,415,599.57 | 7.56 | 3,720,779.98 | |
合计 | 606,736,046.33 | 606,736,046.33 | 61.65 | 30,336,802.31 |
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219,588,192.39 | 489,901,032.54 |
合计 | 219,588,192.39 | 489,901,032.54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 9,977,006.14 |
合计 | 9,977,006.14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已背书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 474,462,604.99 | |
已贴现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 363,650,538.99 | |
合计 | 838,113,143.98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 | 年末余额 |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
应收票据 | 489,901,032.54 | -270,312,840.15 | 219,588,192.39 | |||
合计 | 489,901,032.54 | -270,312,840.15 | 219,588,192.39 |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84,337,286.14 | 96.33 | 119,399,567.31 | 92.69 |
1至2年 | 2,844,814.64 | 3.25 | 568,902.27 | 0.44 |
2至3年 | 272,616.38 | 0.31 | 112,761.61 | 0.09 |
3年以上 | 97,754.81 | 0.11 | 8,733,315.63 | 6.78 |
合计 | 87,552,471.97 | 100.00 | 128,814,546.82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一年以上的预付款项大部分为合同未执行完毕而未结算的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单位一 | 31,836,942.23 | 36.36 |
单位二 | 6,122,201.31 | 6.99 |
单位三 | 5,801,372.46 | 6.63 |
单位四 | 4,948,982.88 | 5.64 |
单位五 | 4,494,589.55 | 5.13 |
合计 | 53,204,088.43 | 60.75 |
其他说明:
本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53,204,088.43元,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60.75%。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786,422.60 | - |
其他应收款 | 46,491,183.17 | 49,933,266.98 |
合计 | 48,277,605.77 | 49,933,266.9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7).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河南省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1,786,422.60 | |
合计 | 1,786,422.60 |
(8).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9).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0).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2).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3).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6,955,640.08 | 5,731,704.11 |
1年以内小计 | 6,955,640.08 | 5,731,704.11 |
1至2年 | 2,350,011.00 | 1,583,746.08 |
2至3年 | 551,134.30 | 21,652,796.6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1,636,749.60 | 15,261,725.00 |
4至5年 | 15,246,425.00 | 219,916.00 |
5年以上 | 2,161,953.01 | 10,511,532.04 |
合计 | 48,901,912.99 | 54,961,419.83 |
(14).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153,658.71 | 578,562.92 |
往来款项 | 3,283,170.28 | 10,183,807.91 |
土地款 | 41,311,569.00 | 42,811,569.00 |
保证金 | 4,153,515.00 | 1,387,480.00 |
合计 | 48,901,912.99 | 54,961,419.83 |
(15).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3,428,152.85 | 1,600,000.00 | 5,028,152.85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891,574.78 | 891,574.78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6,343.61 | 5,441,323.58 | 5,467,667.19 | |
本期转回 | 24,475.52 | 24,475.52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7,932,898.36 | 7,932,898.36 | ||
其他变动 | -127,716.34 | -127,716.34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410,729.82 | 2,410,729.82 |
注:其他变动系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处置子公司所致。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5,028,152.85 | 5,467,667.19 | 24,475.52 | 7,932,898.36 | -127,716.34 | 2,410,729.82 |
合计 | 5,028,152.85 | 5,467,667.19 | 24,475.52 | 7,932,898.36 | -127,716.34 | 2,410,729.8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注:其他变动系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处置子公司所致。
(17).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7,932,898.36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对方已注销、吊销工商登记等原因,2024年度实际核销其他应收款共95户,金额7,932,898.36元。
(18).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20,000,000.00 | 40.90 | 土地款 | 3-4年 | |
单位二 | 13,000,000.00 | 26.58 | 土地款 | 4-5年 | |
单位三 | 4,200,000.00 | 8.59 | 土地款 | 5年以上 | |
单位四 | 4,111,569.00 | 8.41 | 土地款 | 4-5年、5年以上 | |
单位五 | 2,200,000.00 | 4.50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110,000.00 |
合计 | 43,511,569.00 | 88.98 | / | / | 110,000.00 |
(19).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40,958,086.04 | 41,199,794.68 | 99,758,291.36 | 115,463,578.03 | 17,980,756.94 | 97,482,821.09 |
自制半成品 | 16,203,536.61 | 1,799,917.88 | 14,403,618.73 | 13,295,353.37 | - | 13,295,353.37 |
库存商品 | 338,512,376.66 | 77,720,206.47 | 260,792,170.19 | 211,184,371.24 | 21,439,601.91 | 189,744,769.33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委托加工物资 | 12,265,723.51 | 12,265,723.51 | - | 12,265,723.51 | 12,265,723.51 | - |
合计 | 507,939,722.82 | 132,985,642.54 | 374,954,080.28 | 352,209,026.15 | 51,686,082.36 | 300,522,943.79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7,980,756.94 | 23,219,037.74 | 233,193.70 | 233,193.70 | 41,199,794.68 | |
自制半成品 | 1,799,917.88 | 1,799,917.88 | ||||
库存商品 | 21,439,601.91 | 63,636,835.01 | 6,031,955.53 | 13,388,185.98 | 77,720,206.47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委托加工物资 | 12,265,723.51 | 12,265,723.51 | ||||
合计 | 51,686,082.36 | 88,655,790.63 | 6,265,149.23 | 13,621,379.68 | 132,985,642.54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年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系年初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本期已实现销售。其他变动系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致。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104,006,196.00 | 78,251,471.55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5,754,758.13 | 799.58 |
合计 | 119,760,954.13 | 78,252,271.13 |
其他说明: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联营企业 | |||||||||||
河南省海川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 357.58 | -357.58 | 1,131.24 | ||||||||
凯盛安彩君恒药玻(安阳)有限公司 | 889.31 | -13.30 | 876.01 | ||||||||
河南省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7,337.91 | 46.63 | 178.64 | 7,205.90 | |||||||
小计 | 8,584.81 | -324.25 | 178.64 | 8,081.92 | 1,131.24 | ||||||
合计 | 8,584.81 | -324.25 | 178.64 | 8,081.92 | 1,131.24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上海浦东江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直接指定 | ||||||||
合计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069,641,310.32 | 2,656,949,550.83 |
固定资产清理 | 138,833,763.41 | 133,309,123.02 |
合计 | 3,208,475,073.73 | 2,790,258,673.8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燃气管网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5,319.60 | 229,867.22 | 3,004.02 | 2,785.99 | 15,362.94 | 6,978.31 | 353,318.0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905.30 | 57,335.53 | 300.83 | 267.36 | 19,868.04 | 1,368.83 | 91,045.89 |
(1)购置 | 637.00 | 2,205.09 | 113.22 | 32.75 | 776.30 | 3,764.36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0,203.98 | 45,362.40 | 19,868.04 | 539.23 | 75,973.64 | ||
(3)企业合并增加 | 1,064.33 | 9,768.04 | 187.61 | 21.33 | 53.30 | 11,094.60 | |
(4)其他 | 213.28 | 213.2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85.82 | 10,291.86 | 1,283.69 | 171.41 | 147.75 | 13,880.53 | |
(1)处置或报废 | 189.70 | 8,808.40 | 114.91 | 110.00 | 134.89 | 9,357.89 | |
(2)企业合并减少 | 1,796.13 | 1,270.18 | 1,168.78 | 61.41 | 12.86 | 4,309.36 | |
(3 | 213.28 | 213.28 |
)其他 | |||||||
4.期末余额 | 105,239.07 | 276,910.89 | 2,021.17 | 2,881.94 | 35,230.98 | 8,199.39 | 430,483.4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1,649.47 | 55,993.84 | 1,214.60 | 1,625.31 | 12,212.16 | 2,632.24 | 85,327.60 |
2.本期增加金额 | 5,195.92 | 25,767.47 | 347.98 | 363.41 | 567.54 | 1,397.41 | 33,639.74 |
(1)计提 | 4,766.30 | 22,049.67 | 185.40 | 263.26 | 567.54 | 1,365.02 | 29,197.19 |
(2)企业合并增加 | 429.61 | 3,717.80 | 162.58 | 13.97 | 32.39 | 4,356.35 | |
(3)其他 | 86.19 | 86.1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70.10 | 6,282.76 | 134.95 | 139.90 | 75.65 | 6,903.36 | |
(1)处置或报废 | 18.18 | 5,868.49 | 91.65 | 91.84 | 66.02 | 6,136.18 | |
(2)企业合并减少 | 251.93 | 328.08 | 43.30 | 48.05 | 9.63 | 680.99 | |
(3)其他 | 86.19 | 86.19 | |||||
4.期末余额 | 16,575.28 | 75,478.55 | 1,427.63 | 1,848.83 | 12,779.70 | 3,954.00 | 112,063.9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288.43 | 5.64 | 1.46 | 2,295.5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16.21 | 8,039.06 | 9,455.27 | ||||
(1)计提 | 1,416.21 | 8,039.06 | 9,455.2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5.47 | 295.47 | |||||
(1)处置或报废 | 295.47 | 295.47 | |||||
4.期末余额 | 1,416.21 | 10,032.02 | 5.64 | 1.46 | 11,455.32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7,247.57 | 191,400.32 | 593.54 | 1,027.47 | 22,451.29 | 4,243.93 | 306,964.13 |
2.期初账面价值 | 83,670.13 | 171,584.95 | 1,789.43 | 1,155.04 | 3,150.79 | 4,344.62 | 265,694.96 |
注:账面原值和累计折旧增加、减少中的其他系公司之子公司河南安彩光热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期固定资产类别调整所致。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建筑物 | 6,852,946.52 | 1,790,331.84 | 5,062,614.68 | ||
机器设备 | 5,444,811.64 | 3,279,554.82 | 2,165,256.82 | ||
电子设备 | 614,125.39 | 569,431.99 | 44,693.40 |
其他设备 | 13,313.54 | 12,405.26 | 908.28 | ||
合计 | 12,925,197.09 | 5,651,723.91 | 7,273,473.18 |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654,212,797.57 | 手续尚未齐全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正商国际大厦房产 | 10,206,261.22 | 5,293,400.00 | 4,912,861.22 | 市场法 | 单价、相关税费等处置费用 | 单价参考周边同类型房产确定、相关税费等处置费用结合行业数据分析确定 |
合计 | 10,206,261.22 | 5,293,400.00 | 4,912,861.22 | / | / | /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中硼硅药用玻璃窑炉生产线-1号窑炉 | 25,790.11 | 20,115.89 | 5,674.22 | 明确预测期5年 | 收入、成本、费用、税后折现率8.32% | 稳定期关键参数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保持一致 | 收入结合在手订单及行业趋势确定,成本费用结合行业数据分析确定,折现率采用WACC模型测算 |
超白浮法玻璃窑炉生产线 | 41,626.65 | 39,600.00 | 2,026.65 | 明确预测期5年 | 收入、成本、费用、税后折现率8.74% | 稳定期关键参数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保持一致 | 收入结合在手订单及行业趋势确定,成本费用结合行业数据分析确定,折现率采用WACC模型测算 |
合计 | 67,416.76 | 59,715.89 | 7,700.87 | / | / | / | / |
其中公司之子公司濮阳市新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药用玻璃生产线减值过程详见本附注七、27、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所示。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老厂区资产处置 | 135,611,873.05 | 133,309,123.02 |
技改项目 | 3,221,890.36 | |
合计 | 138,833,763.41 | 133,309,123.02 |
其他说明: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43,419,586.45 | 801,089,472.96 |
工程物资 | 9,489,820.42 | 16,097,288.14 |
合计 | 352,909,406.87 | 817,186,761.1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50万方天然气液化工厂等(注) | 22,382.84 | 11,537.06 | 10,845.77 | 22,446.00 | 11,120.98 | 11,325.02 |
中硼硅药用玻璃项目 | 11,934.38 | 2,861.27 | 9,073.11 | 31,476.38 | 31,476.38 | |
榆济线项目 | 23,977.12 | 23,977.12 | ||||
技改及其他项目 | 14,423.08 | 14,423.08 | 13,330.43 | 13,330.43 | ||
合计 | 48,740.29 | 14,398.33 | 34,341.96 | 91,229.93 | 11,120.98 | 80,108.95 |
注:50万方天然气液化工厂等项目包含CNG/LNG联合加注站项目。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中硼硅药用玻璃项目 | 48,580.00 | 31,476.38 | 8,587.55 | 28,129.55 | 2,861.27 | 9,073.11 | 82.47 | 一期已完工,二期在建 | 32.01 | 13.40 | 银行贷款及自有资金 | |
榆济线项目 | 31,719.72 | 23,977.12 | 868.11 | 24,845.22 | 78.33 | 完工 | 银行贷款及自有资金 | |||||
合计 | 80,299.72 | 55,453.50 | 9,455.66 | 52,974.78 | 2,861.27 | 9,073.11 | / | / | 32.01 | 13.40 | / | / |
注:其他减少系中硼硅药用玻璃项目2024年度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中硼硅药用玻瓶项目 | 28,612,720.90 | 28,612,720.90 | 存在减值迹象 | ||
50万方天然气液化工厂 | 111,209,811.39 | 4,602,221.01 | 441,405.00 | 115,370,627.40 | 存在减值迹象 |
合计 | 111,209,811.39 | 33,214,941.91 | 143,983,348.30 | / |
注:其他减少系本期处置所致。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50万方天然气液化工厂项目等 | 113,059,947.36 | 108,457,726.35 | 4,602,221.01 | 成本法 | 重置成本、成新率、相关税费等处置费用 | 重置成本按照决算调整法并结合行业惯例确定,成新率按照采用年限法成新率和现场勘察成新率加权平均的方法确定,相关税费等处置费用结合行业数据分析确定 |
合计 | 113,059,947.36 | 108,457,726.35 | 4,602,221.01 | / | / | /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中硼硅药用玻璃窑炉生产线-2号窑炉 | 11,934.38 | 9,073.11 | 2,861.27 | 明确预测期5年 | 收入、成本、费用、税后折现率8.32% | 稳定期关键参数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保持一致 | 收入结合在手订单及行业趋势确定,成本费用结合行业数据分析确定,折现率采用WACC模型测算 |
合计 | 11,934.38 | 9,073.11 | 2,861.27 | / | / | / | /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5).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材料 | 1,898,401.80 | 1,898,401.80 | 1,348,114.16 | 1,348,114.16 | ||
专用设备 | 7,591,418.62 | 7,591,418.62 | 14,219,970.44 | 14,219,970.44 | ||
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器具 | 529,203.54 | 529,203.54 | ||||
合计 | 9,489,820.42 | 9,489,820.42 | 16,097,288.14 | 16,097,288.14 |
其他说明: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加气站点场地使用权 | 供电线路使用权 | 房屋建筑物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4,127,440.00 | 3,972,830.39 | 1,100,917.43 | 2,150,693.97 | 31,351,881.79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90,456.91 | 2,437,368.36 | 4,527,825.27 | ||
(1)租入 | 2,437,368.36 | 2,437,368.36 | |||
(2)企业合并增加 | 2,090,456.91 | 2,090,456.9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972,830.39 | 167,538.25 | 4,140,368.64 | ||
(1)处置 | 167,538.25 | 167,538.25 | |||
(2)企业合并减少 | 3,972,830.39 | 3,972,830.39 | |||
4.期末余额 | 26,217,896.91 | 1,100,917.43 | 4,420,524.08 | 31,739,338.42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6,027,113.83 | 1,833,021.36 | 137,614.74 | 375,657.88 | 18,373,407.81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44,352.29 | 55,045.86 | 433,199.89 | 4,232,598.04 | |
(1)计提 | 3,536,965.69 | 55,045.86 | 433,199.89 | 4,025,211.44 | |
(2)其他 | 207,386.60 | 207,386.6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33,021.36 | 33,507.65 | 1,866,529.01 | ||
(1)处置 | 33,507.65 | 33,507.65 | |||
(2)企业合并减少 | 1,833,021.36 | 1,833,021.36 | |||
4.期末余额 | 19,771,466.12 | 192,660.60 | 775,350.12 | 20,739,476.84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446,430.79 | 908,256.83 | 3,645,173.96 | 10,999,861.5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8,100,326.17 | 2,139,809.03 | 963,302.69 | 1,775,036.09 | 12,978,473.98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专利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80,772,780.84 | 6,104,133.05 | 386,876,913.8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9,734,194.17 | 302,264.15 | 391,400.00 | 60,427,858.32 |
(1)购置 | 59,734,194.17 | 302,264.15 | 60,036,458.32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91,400.00 | 391,400.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976,769.80 | 16,976,769.80 | ||
(1)处置 | ||||
(2)其他 | 16,976,769.80 | 16,976,769.80 | ||
4.期末余额 | 423,530,205.21 | 6,406,397.20 | 391,400.00 | 430,328,002.41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3,899,490.04 | 4,377,792.70 | 58,277,282.7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906,054.08 | 434,566.63 | 57,405.33 | 10,398,026.04 |
(1)计提 | 9,906,054.08 | 434,566.63 | 57,405.33 | 10,398,026.04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47,035.31 | 2,347,035.31 | ||
(1)处置 | ||||
(2)其他 | 2,347,035.31 | 2,347,035.31 | ||
4.期末余额 | 61,458,508.81 | 4,812,359.33 | 57,405.33 | 66,328,273.4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62,071,696.40 | 1,594,037.87 | 333,994.67 | 363,999,728.94 |
2.期初账面价值 | 326,873,290.80 | 1,726,340.35 | 328,599,631.1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安阳鼎燃气体有限公司 | 3,049,324.18 | 3,049,324.18 | ||||
濮阳市新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2,093,129.80 | 12,093,129.80 | ||||
合计 | 3,049,324.18 | 12,093,129.80 | 15,142,453.98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安阳鼎燃气体有限公司 | 3,049,324.18 | 3,049,324.18 | ||||
濮阳市新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7,974,462.00 | 7,974,462.00 | ||||
合计 | 3,049,324.18 | 7,974,462.00 | 11,023,786.18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收购濮阳市新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资产组组合 | 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入 | 基于公司管理及业务类型,属于药用玻璃业务 | 是 |
注:收购濮阳市新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产生的商誉系2024年形成。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率等) | ||||||||
收购濮阳市新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资产组组合 | 10,897.73 | 8,588.00 | 1,563.62 | 5年 | 收入、成本、费用、税后折现率8.32% | 公司以前年度经营业绩、行业趋势及管理层对未来市场的判断,折现率采用WACC模型测算 | 稳定期关键参数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保持一致 | 公司以前年度经营业绩、行业趋势及管理层对未来市场的判断,折现率采用WACC模型测算 |
合计 | 10,897.73 | 8,588.00 | 1,563.62 | / | / | / | / | / |
注:收购濮阳市新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业务共五个资产组,分别为1#炉资产组、2#炉资产
组、3#炉资产组、小瓶车间资产组、安瓿车间资产组,其中,2#炉资产组未发生减值,其余四个资产组评估减值金额为2,470.58万元,商誉评估减值1,563.62万元、资产组评估减值
906.96万元。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展厅装修费 | 1,529,620.95 | 122,309.38 | 1,407,311.57 | ||
110千伏熙彩变电站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 395,464.61 | 395,464.61 | |||
国网“光e宝”服务 | 180,986.04 | 42,470.44 | 138,515.60 |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强供电项目费用 | 3,008,849.55 | 1,170,108.10 | 1,838,741.45 | ||
合计 | 576,450.65 | 4,538,470.50 | 1,730,352.53 | 3,384,568.62 |
其他说明: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93,820,060.27 | 14,218,045.01 | 20,740,812.70 | 3,111,121.9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994,379.96 | 248,594.99 | 1,132,128.56 | 283,032.14 |
可抵扣亏损 | 275,105,823.02 | 42,193,518.84 | 55,455,097.89 | 8,345,727.95 |
信用减值损失 | 3,232,982.60 | 602,250.69 | 11,416,931.25 | 2,212,848.32 |
租赁负债 | 1,081,457.20 | 54,072.86 | 3,605,406.08 | 901,351.52 |
合计 | 374,234,703.05 | 57,316,482.39 | 92,350,376.48 | 14,854,081.84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7,327,024.67 | 1,099,053.70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 | 9,150,125.20 | 1,372,518.78 | 760,264.65 | 190,066.16 |
使用权资产 | 2,356,122.80 | 117,806.14 | 3,586,389.40 | 896,597.35 |
内部交易未实现亏损 | 3,231,086.80 | 807,771.70 | 3,432,367.60 | 858,091.90 |
合计 | 22,064,359.47 | 3,397,150.32 | 7,779,021.65 | 1,944,755.41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709,581,534.65 | 587,201,327.38 |
可抵扣亏损 | 452,822,310.49 | 281,550,158.40 |
合计 | 1,162,403,845.14 | 868,751,485.78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土地、 | 61,367,887.00 | 61,367,887.00 | 31,293,521.00 | 31,293,521.00 |
房屋款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13,727,602.47 | 13,727,602.47 | 29,372,188.00 | 29,372,188.00 | ||
预付股权款 | 2,677,500.00 | 2,677,500.00 | ||||
合计 | 75,095,489.47 | 75,095,489.47 | 63,343,209.00 | 63,343,209.00 |
其他说明: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24,173.92 | 24,173.92 | 冻结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开证保证金等 | 28,424.96 | 28,424.96 | 冻结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开证保证金等 |
应收款项融资 | 3,946.27 | 3,946.27 | 质押 | 质押票据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 27,898.05 | 27,898.05 | 质押 | 质押票据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 | 2,300.00 | 2,185.00 | 质押 | 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 1,666.81 | 1,583.47 | 质押 | 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
固定资产 | 1,830.80 | 1,591.67 | 抵押 | 银行抵押借款 | ||||
在建工程 | 610.35 | 610.35 | 抵押 | 银行抵押借款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计 | 32,861.33 | 32,507.21 | / | / | 57,989.82 | 57,906.48 | / | / |
其他说明: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76,952,943.32 | 602,068,367.52 |
抵押借款 | 6,500,000.00 | |
保证借款 | 6,000,000.00 | 10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64,468,761.86 | 209,806,354.14 |
应付利息 | 763,106.74 | 527,220.13 |
合计 | 254,684,811.92 | 912,401,941.79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291,279,000.24 | 347,553,442.50 |
信用证 | 43,215,483.14 | |
合计 | 334,494,483.38 | 347,553,442.5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设备工程款 | 219,039,769.20 | 314,221,312.25 |
材料款 | 388,864,073.61 | 325,978,647.25 |
运输费 | 56,930,079.33 | 48,133,228.69 |
其他 | 15,155,696.13 | 7,485,436.72 |
合计 | 679,989,618.27 | 695,818,624.91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一 | 30,487,859.10 | 未到付款节点 |
单位二 | 26,939,149.97 | 未到付款节点 |
单位三 | 9,167,441.48 | 未到付款节点 |
合计 | 66,594,450.5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合同款 | 37,320,463.09 | 70,282,745.45 |
合计 | 37,320,463.09 | 70,282,745.4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0,416,676.85 | 294,298,776.13 | 293,665,067.68 | 11,050,385.3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0,611.59 | 34,031,651.85 | 34,028,017.40 | 74,246.04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0,487,288.44 | 328,330,427.98 | 327,693,085.08 | 11,124,631.34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9,894,751.36 | 210,917,959.08 | 210,458,833.75 | 10,353,876.69 |
二、职工福利费 | 13,555,026.28 | 13,352,526.28 | 202,500.00 | |
三、社会保险费 | 54,669.76 | 18,093,276.37 | 18,138,405.25 | 9,540.88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3,757.19 | 16,727,104.79 | 16,733,389.21 | 7,472.77 |
工伤保险费 | 453.81 | 1,290,516.88 | 1,288,902.58 | 2,068.11 |
生育保险费 | 40,458.76 | 75,654.70 | 116,113.46 | |
四、住房公积金 | 96,041.92 | 20,011,229.70 | 19,994,017.70 | 113,253.92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71,213.81 | 2,421,602.98 | 2,421,602.98 | 371,213.81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29,299,681.72 | 29,299,681.72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0,416,676.85 | 294,298,776.13 | 293,665,067.68 | 11,050,385.3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63,808.14 | 32,981,271.18 | 32,977,878.70 | 67,200.62 |
2、失业保险费 | 6,803.45 | 1,050,380.67 | 1,050,138.70 | 7,045.42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70,611.59 | 34,031,651.85 | 34,028,017.40 | 74,246.0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98,107.42 | 1,295,185.96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4,084,729.65 | 40,703,120.74 |
个人所得税 | 798,587.37 | 415,302.2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09.78 | 30,096.12 |
教育费附加 | 506.98 | 21,497.24 |
房产税 | 2,396,346.77 | 1,925,314.90 |
土地使用税 | 3,612,419.44 | 3,354,915.61 |
印花税 | 665,452.47 | 1,522,038.03 |
车船税 | ||
资源税 | 29,751.30 | 86,345.10 |
环境保护税 | 298,241.81 | 300,651.90 |
合计 | 12,184,852.99 | 49,654,467.83 |
其他说明: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80,749,099.23 | 33,936,354.73 |
合计 | 80,749,099.23 | 33,936,354.7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63,319,416.31 | 18,229,249.74 |
押金及保证金 | 12,835,049.13 | 10,416,674.88 |
其他 | 4,594,633.79 | 5,290,430.11 |
合计 | 80,749,099.23 | 33,936,354.73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一 | 5,000,000.00 | 往来款 |
单位二 | 12,000,000.00 | 往来款 |
合计 | 17,00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751,122,790.27 | 270,522,958.98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60,791,536.81 | 80,013,146.73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85,871.31 | 871,926.28 |
合计 | 812,400,198.39 | 351,408,031.99 |
其他说明: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6,120,520.80 | 1,892,500.00 |
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未到期票据 | 23,240,853.16 | 60,042,715.61 |
待转销项税 | 11,066,106.76 | 21,679,284.97 |
合计 | 40,427,480.72 | 83,614,500.58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15,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94,934,445.43 | 141,390,073.63 |
信用借款 | 1,888,823,512.12 | 978,132,797.00 |
加:应付利息 | 1,829,331.44 | 1,098,724.96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751,122,790.27 | -270,522,958.98 |
合计 | 1,249,464,498.72 | 850,098,636.61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利率区间:信用借款利率区间为2.58%-3.8%,保证借款利率区间3.25%-3.8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7,277,367.97 | 4,360,493.49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2,205,478.19 | 755,087.41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七、43) | -485,871.31 | -871,926.28 |
合计 | 4,586,018.47 | 2,733,479.80 |
其他说明: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83,082,656.27 | 193,266,321.13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83,082,656.27 | 193,266,321.1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融资租赁款 | 143,874,193.08 | 273,279,467.86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附注七、43) | 60,791,536.81 | 80,013,146.73 |
合计 | 83,082,656.27 | 193,266,321.13 |
其他说明:
注:①2021年10月19日,本公司之子公司焦作安彩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CC30ZZ2109103022),租赁物系年产18万吨压延太阳能电池封装玻璃项目总承包合同项下全部设备,生产厂家系秦皇岛玻璃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融资额总额236,324,000.00元,年租赁利率系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BPS,起租日为2021年10月29日,租赁期限为每批次租赁物转让价款支付之日起60个月,融资用途用于支付设备采购款。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②2022年4月2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南安彩光热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交银租赁字【20220069】号),租赁物系600t/d超白浮法/光热玻璃生产线全部设备,融资额总额300,000,000.00元,其中:起租日为2022年4月2日融资额200,000,000.00元,起租日为2022年09月26日融资额100,000,000.00元,年租赁利率系2022年3月21日公布的5年期(LPR)-30基点,租赁期限为每批次租赁物转让价款支付之日起60个月,融资用途用于支付设备采购款。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该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起租日为2022年09月26日融资额100,000,000.00元本年已提前还款。
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54,749,882.21 | 13,953,800.00 | 853,048.18 | 67,850,634.03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54,749,882.21 | 13,953,800.00 | 853,048.18 | 67,850,634.0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089,312,554.00 | 1,089,312,554.00 |
其他说明: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772,403,250.91 | 3,772,403,250.91 | ||
其他资本公积 | 11,083,000.00 | 11,083,000.00 | ||
合计 | 3,783,486,250.91 | 3,783,486,250.9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3,644,237.29 | 4,493,903.15 | 10,195,243.59 | 7,942,896.85 |
合计 | 13,644,237.29 | 4,493,903.15 | 10,195,243.59 | 7,942,896.8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16,050,902.34 | 216,050,902.34 | ||
任意盈余公积 | 172,037,223.62 | 172,037,223.62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388,088,125.96 | 388,088,125.96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164,465,450.97 | -2,145,128,957.4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49,472.64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164,465,450.97 | -2,145,178,430.1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53,699,414.40 | -19,287,020.8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518,164,865.37 | -2,164,465,450.9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315,805,606.35 | 4,211,136,255.05 | 5,157,101,599.16 | 4,609,747,371.18 |
其他业务 | 23,584,637.89 | 8,883,632.77 | 41,052,030.60 | 30,701,342.07 |
合计 | 4,339,390,244.24 | 4,220,019,887.82 | 5,198,153,629.76 | 4,640,448,713.25 |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433,939.02 | 519,815.36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2,358.46 | 4,105.20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54 | / | 0.79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2,358.46 | 均为其他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对外销售材料、对外光伏设备加工等其他业务收入 | 4,105.20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对外销售材料、对外光伏设备加工等其他业务收入 |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2,358.46 | 4,105.20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431,580.56 | 515,710.16 |
(3).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光伏玻璃 | 2,967,996,612.67 | 2,929,154,803.68 | 2,967,996,612.67 | 2,929,154,803.68 |
浮法玻璃 | 383,648,106.61 | 376,411,714.91 | 383,648,106.61 | 376,411,714.91 |
天然气 | 796,494,824.42 | 772,889,296.22 | 796,494,824.42 | 772,889,296.22 |
管道运输 | 85,278,264.89 | 40,733,569.38 | 85,278,264.89 | 40,733,569.38 |
其他 | 105,972,435.65 | 100,830,503.63 | 105,972,435.65 | 100,830,503.63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 | 3,766,497,888.32 | 3,713,584,721.29 | 3,766,497,888.32 | 3,713,584,721.29 |
国外 | 572,892,355.92 | 506,435,166.53 | 572,892,355.92 | 506,435,166.5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869,733.00 | 3,320,579.94 |
教育费附加 | 885,219.27 | 1,432,153.2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589,605.70 | 954,801.81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12,225,746.12 | 7,307,739.07 |
土地使用税 | 14,057,481.46 | 13,119,812.11 |
车船使用税 | 25,674.46 | 11,500.36 |
印花税 | 5,308,591.32 | 6,187,279.85 |
环境保护税 | 1,306,655.32 | 1,263,576.65 |
水资源税 | 350,360.51 | 368,513.72 |
合计 | 36,619,067.16 | 33,965,956.74 |
其他说明: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 | 17,104,999.59 | 19,328,647.51 |
差旅费 | 2,085,481.16 | 2,370,026.24 |
物料消耗 | 2,604,955.85 | 4,037,897.47 |
广告宣传费 | 122,472.04 | 56,795.75 |
业务招待费 | 525,288.49 | 733,042.36 |
租赁费 | 992,019.48 | 2,891,286.42 |
折旧费 | 1,694,838.24 | 2,183,835.02 |
办公费 | 154,002.26 | 249,453.47 |
修理费 | 116,839.56 | 391,712.81 |
通讯费 | 27,798.46 | 50,399.30 |
销售佣金及手续费 | 5,428,552.61 | 4,765,535.47 |
保险费 | 288,265.28 | 1,315,661.68 |
其他 | 1,792,837.83 | 2,228,242.18 |
合计 | 32,938,350.85 | 40,602,535.68 |
其他说明: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水电费 | 5,278,191.36 | 4,216,005.54 |
职工薪酬 | 109,036,597.73 | 112,542,536.33 |
办公费 | 1,331,230.95 | 1,293,855.77 |
保险费 | 1,770,111.32 | 1,656,375.42 |
物料消耗 | 3,422,282.55 | 3,202,444.35 |
差旅费 | 3,213,708.97 | 3,100,663.15 |
通讯费 | 562,876.04 | 594,544.88 |
折旧费 | 9,366,716.98 | 8,522,654.14 |
维修费 | 3,186,021.62 | 2,283,490.28 |
摊销费 | 8,209,503.77 | 7,991,316.25 |
租赁费 | 8,250,171.23 | 5,588,099.83 |
业务招待费 | 1,243,166.56 | 1,715,074.32 |
董事会费 | 146,551.77 | 173,258.38 |
中介机构费及咨询服务费 | 7,889,992.29 | 7,338,026.39 |
运卸费 | 393,660.08 | 465,603.52 |
环境保护及安全费 | 4,170,200.66 | 2,755,325.38 |
停炉停线费用 | 4,596,554.63 | 297,666.51 |
其他 | 3,149,513.71 | 2,827,791.53 |
合计 | 175,217,052.22 | 166,564,731.97 |
其他说明: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支出 | 52,269,595.99 | 75,244,761.39 |
人工支出 | 49,231,566.42 | 49,832,103.44 |
动力费用 | 10,494,630.83 | 14,096,863.65 |
折旧费用 | 10,151,340.15 | 13,368,325.08 |
其他支出 | 435,689.30 | 1,566,875.09 |
合计 | 122,582,822.69 | 154,108,928.65 |
其他说明: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75,251,825.47 | 77,254,985.19 |
减:利息收入 | 4,132,060.07 | 4,755,177.38 |
加:汇兑损失 | -4,718,756.29 | -1,591,308.50 |
银行手续费 | 2,490,767.80 | 2,552,732.96 |
其他支出 | 1,423,848.91 | 3,439,943.01 |
合计 | 70,315,625.82 | 76,901,175.28 |
其他说明: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2024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电补贴 | 18,000.00 | |
2024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 500,000.00 | |
出口信用保险补贴及外贸项目补贴 | 924,300.00 | 742,700.00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57,209.99 | 61,432.08 |
范县2023年企业突出贡献奖 | 50,000.00 | |
工信厅2024年度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机器换人”项目 | 110,588.22 | |
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奖励资金 | 470,000.00 | 466,500.00 |
规上企业春节期间不停产关于失业保险的奖补 | 19,000.00 | |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博爱分局B级企业奖补 | 50,000.00 | |
襄城县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 97,500.00 | |
失业稳岗补贴 | 722,366.22 | 864,538.37 |
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 | 20,378,141.34 | 4,607,894.77 |
修武改线补偿款 | 339,999.96 | 339,999.96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3,241,788.72 | 3,659,306.97 |
重点工业企业超低排放协商减排奖补 | 200,000.00 | |
专利奖补贴 | 40,000.00 | |
高新企业奖励资金 | 600,000.00 | |
科技保险补贴 | 118,000.00 | |
高质量发展奖励 | 100,000.00 | |
绩效评价奖 | 50,000.00 | |
知识产权项目资金补贴 | 15,000.00 | |
科技创新发展扶持资金 | 35,228,760.00 | 42,000,000.00 |
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专项补助资金 | 4,230.00 | |
吸纳社会保险补贴 | 28,816.95 | |
研发平台奖补 | 100,000.00 | |
合计 | 62,407,654.45 | 53,798,419.10 |
其他说明: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242,492.00 | -2,739,658.4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8,408,392.55 | -2,235.54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114,342.61 | 248,038.87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2,489,643.27 | -2,351,110.51 |
合计 | 2,790,599.89 | -4,844,965.60 |
其他说明: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471,454.99 | 1,962,525.05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7,399,335.62 | -22,897,398.86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5,443,191.67 | 334,697.93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预付账款坏账损失 | 14,804,877.49 | 2,454,438.11 |
合计 | 15,289,566.45 | -18,145,737.77 |
其他说明: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88,655,790.63 | -21,106,327.90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11,312,363.3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94,734,777.72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33,214,941.91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7,974,462.00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224,579,972.26 | -32,418,691.20 |
其他说明: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1,378,662.41 | |
其中: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
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1,378,662.41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378,662.41 | |
合计 | 1,378,662.41 |
其他说明: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131,602.60 | 131,953.69 | 131,602.60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31,602.60 | 131,953.69 | 131,602.60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太阳能标的资产处置 | 2,710,281.08 | 6,538,699.51 | 2,710,281.08 |
违约金、滞纳金收入 | 4,691.31 | 1,634,233.40 | 4,691.31 |
罚没收入 | 125,292.30 | 294,964.18 | 125,292.30 |
赔偿收入 | 502,255.52 | 2,672,918.82 | 502,255.52 |
无需偿还的负债 | 21,402,082.93 | 21,402,082.93 | |
其他 | 148,168.65 | 157,907.16 | 148,168.65 |
合计 | 25,024,374.39 | 11,430,676.76 | 25,024,374.3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86,045.53 | 244,562.51 | 286,045.53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286,045.53 | 244,562.51 | 286,045.53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2,000.00 | 2,000.00 | |
罚没支出 | 30,505.57 | 30,505.57 | |
违约金、滞纳金支出 | 708,749.95 | 77,793.73 | 708,749.95 |
贵鑫公司破产执行回转 | 2,928,475.83 | 2,928,475.83 | |
其他 | 242,393.11 | 379,667.52 | 242,393.11 |
合计 | 4,198,169.99 | 702,023.76 | 4,198,169.99 |
其他说明: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1,114,645.01 | 62,899,293.0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2,432,203.18 | -2,252,695.83 |
合计 | -31,317,558.17 | 60,646,597.17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40,189,846.9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10,047,461.7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6,343,880.7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445,027.94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43,221.97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840,326.4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9,528,700.53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5,963,949.67 |
税法规定的额外可扣除费用 | -9,118,430.15 |
其他 | 1,717,127.30 |
所得税费用 | -31,317,558.1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51,863,510.52 | 52,682,929.52 |
保证金 | 59,523,448.23 | 5,618,771.19 |
往来款 | 71,288,694.05 | 6,954,485.37 |
其他 | 8,870,308.59 | 12,578,321.70 |
合计 | 191,545,961.39 | 77,834,507.78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往来款主要为对本期已处置的子公司河南安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款项。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保证金 | 180,061,327.04 | 43,808,794.63 |
公司经费 | 40,850,706.68 | 56,797,497.36 |
职工借备用金 | 2,200,307.24 | 4,301,656.31 |
支付往来款 | 1,432,135.29 | 2,426,168.24 |
其他 | 3,335,754.84 | 4,139,392.76 |
合计 | 227,880,231.09 | 111,473,509.3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往来款主要为对本期已处置的子公司河南安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款项。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股权款 | 61,996,916.26 | |
合计 | 61,996,916.26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处置股权款为本期公司处置子公司河南安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61,996,916.26元。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303,620,790.50 | 223,742,526.10 |
合计 | 303,620,790.50 | 223,742,526.1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98,300.00 | |
租赁费 | 146,647,381.23 | 208,227,832.68 |
融资手续费 | 4,059,431.62 | 3,248,679.75 |
合计 | 150,706,812.85 | 211,574,812.43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
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08,872,288.81 | 34,032,668.5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96,796,463.63 | 32,418,691.20 |
信用减值损失 | -15,289,566.45 | 18,145,737.7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91,971,948.69 | 254,138,794.53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4,025,211.44 | 5,755,752.22 |
无形资产摊销 | 10,398,026.04 | 8,375,999.6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730,352.53 | 956,808.2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78,662.41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4,442.93 | -6,426,090.69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75,251,841.95 | 79,343,255.1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790,599.89 | 4,844,965.6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2,551,746.65 | -3,774,639.8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601,495.43 | 1,521,944.0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6,478,740.06 | 87,749,680.0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56,731,537.11 | -932,936,916.6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45,907,176.47 | -10,620,645.10 |
其他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1,850,136.17 | -426,473,995.3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56,409,227.69 | 331,514,719.3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31,514,719.34 | 1,457,818,303.6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5,105,491.65 | -1,126,303,584.29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56,409,227.69 | 331,514,719.34 |
其中:库存现金 | 4,148.81 | 39,580.0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56,396,907.14 | 331,092,142.6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8,171.74 | 382,996.69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6,409,227.69 | 331,514,719.3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货币资金 | 241,739,200.09 | 281,249,562.29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开证保证金等 |
合计 | 241,739,200.09 | 281,249,562.2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66,967,881.68 |
其中:美元 | 9,312,267.24 | 7.1884 | 66,940,301.83 |
欧元 | 3,647.22 | 7.5257 | 27,447.88 |
港币 | |||
英镑 | 0.63 | 9.0765 | 5.72 |
加元 | 25.00 | 5.0498 | 126.25 |
应收账款 | - | - | 69,503,285.79 |
其中:美元 | 9,258,132.34 | 7.1884 | 66,551,158.51 |
欧元 | |||
港币 | |||
日元 | 63,853,249.41 | 0.0462 | 2,952,127.28 |
应付账款 | - | - | 6,826,767.07 |
其中:美元 | 9,555.46 | 7.1884 | 68,688.47 |
欧元 | 898,000.00 | 7.5257 | 6,758,078.60 |
港币 |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244,476.95 | 147,645.36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6,788,143.89 | 9,281,135.94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147,926,159.69 | 209,831,361.49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1,198,242.85 |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入 |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出 | 79,779,146.78 | 55,350,246.00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79,779,146.78(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出租房屋建筑物 | 46,653.21 | |
50万方场地租赁 | 325,751.11 | |
合计 | 372,404.32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支出 | 52,269,595.99 | 75,244,761.39 |
人工支出 | 49,231,566.42 | 49,832,103.44 |
动力费用 | 10,494,630.83 | 14,096,863.65 |
折旧费用 | 10,151,340.15 | 13,368,325.08 |
其他支出 | 435,689.30 | 1,566,875.09 |
合计 | 122,582,822.69 | 154,108,928.65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22,582,822.69 | 154,108,928.65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量 |
濮阳市新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24年1月 | 892.50 | 51.00 | 协议转让 | 2024年1月18日 | 实际控制 | 6,274.98 | -4,306.05 | -13.18 |
其他说明: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濮阳市新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现金 | 8,925,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8,925,0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3,168,129.80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12,093,129.80 |
注:2024年1月,公司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以892.50万元为对价取得濮阳市新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阳新和公司”)51%股权,濮阳新和公司注册资本5,400.00万元。经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亚评报字(2024)第231号评估报告评估,按照资产基础法濮阳新和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1月31日的总资产的评估值为13,957.01万元、负债评估值为14,578.21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621.20万元。本公司对濮阳新和公司购买日2024年1月18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进行复核,合并成本892.50万元与按持股比例所享有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316.81万元的差额形成商誉,金额为1,209.31万元。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濮阳市新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资产: | 139,570,053.42 | 129,690,373.68 |
货币资金 | 345,603.64 | 345,603.64 |
应收款项 | 18,053,430.79 | 18,053,430.79 |
存货 | 35,189,264.01 | 34,527,263.46 |
固定资产 | 67,511,100.00 | 58,684,820.81 |
无形资产 | 391,400.00 | |
其他资产 | 18,079,254.98 | 18,079,254.98 |
负债: | 145,782,072.63 | 144,300,120.67 |
借款 | 29,550,035.18 | 29,550,035.18 |
应付款项 | 23,745,592.68 | 23,745,592.6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64,412.51 | 282,460.55 |
其他负债 | 90,722,032.26 | 90,722,032.26 |
净资产 | -6,212,019.21 | -14,609,746.99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3,043,889.41 | -7,158,776.03 |
取得的净资产 | -3,168,129.80 | -7,450,970.96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
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河南安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2024年5月31日 | 29.41 | 100.00 | 转让股权 | 丧失控制权 | 305.05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35.7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被投资单位 | 投资金额 | 投资比例(%) | 持股比例(%) | 变动原因 |
温县安彩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 | 100.00 | 100.00 | 2024年1月新设 |
汝州市安彩矿业有限公司 | 500.00 | 100.00 | 100.00 | 2024年3月新设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 | 河南 | 25,000.00 | 安阳市龙安区 | 光伏玻璃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河南安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 | 12,035.58 | 安阳市高新区 | 燃气经营 | 88.17 | 投资设立 | |
安阳鼎燃气体有限公司 | 河南 | 1,400.00 | 安阳市龙安区 | 燃气经营 | 58.9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安阳市安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 | 12,000.00 |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 燃气经营 | 61.72 | 安彩能源投资设立 | |
河南安彩光热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 | 18,000.00 | 安阳市龙安区 | 光热玻璃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焦作安彩新材料有限公司 | 河南 | 25,000.00 | 焦作市博爱县 | 光伏玻璃 | 80.00 | 投资设立 | |
许昌安彩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 | 25,000.00 | 许昌市襄城县 | 光伏玻璃 | 6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安阳安彩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河南 | 900.00 |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 通用设备制造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长垣市安彩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 | 10.00 | 新乡市长垣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光伏新材料投资设立 | |
封丘县安彩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 | 10.00 | 新乡市封丘县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光伏新材料投资设立 | |
孟州市安彩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 | 10.00 | 焦作市孟州市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00 | 光伏新材料投资设立 | |
博爱县安彩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 | 10.00 | 焦作市博爱县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光伏新材料投资设立 | |
三门峡市安彩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 | 10.00 | 三门峡市经济开发区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00 | 光伏新材料投资设立 | |
巩义市安彩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 | 10.00 | 巩义市北山口镇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00 | 光伏新材料投资设立 | |
武陟县安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 | 100.00 | 焦作市武陟县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00 | 光伏新材料投资设立 | |
洛阳市安彩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 | 10.00 | 洛阳市偃师区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00 | 光伏新材料投资设立 | |
焦作市安彩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 | 10.00 | 焦作市博爱县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100.00 | 光伏新材料投资设立 | |
温县安彩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 | 10.00 | 焦作市温县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100.00 | 光伏新材料投资设立 | |
安阳安彩硅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 河南 | 4,500.00 | 安阳市龙安区 | 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60.00 | 投资设立 | |
焦作安彩硅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 河南 | 900.00 | 焦作市博爱县 | 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80.00 | 焦作安彩投资设立 | |
河南硅基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 | 900.00 | 许昌市襄城县 | 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60.00 | 许昌安彩投资设立 | |
河南安彩玻璃研究院有限公司 | 河南 | 5,000.00 | 郑州市金水区 | 技术服务及开发 | 100.00 | 投资设立 |
许昌安彩锑材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 | 2,000.00 | 许昌市襄城县 | 有色金属冶炼 | 100.00 | 投资设立 | |
焦作安彩石英有限公司 | 河南 | 900.00 | 焦作市中站区 | 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80.00 | 焦作安彩投资设立 | |
南阳安彩矿业有限公司 | 河南 | 900.00 | 南阳市内乡县 | 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河南安彩半导体有限公司 | 河南 | 900.00 | 焦作市中站区 | 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汝州市安彩矿业有限公司 | 河南 | 400.00 | 河南省汝州市 | 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 | 20.00 | 投资设立 | |
汝州市安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 | 100.00 | 河南省汝州市 | 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河南安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 | 3,000.00 | 安阳市龙安区 | 燃气经营 | 100.00 | ||
汤阴县安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 | 500.00 | 安阳市汤阴县 | 燃气经营 | 100.00 | ||
淇县安彩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 河南 | 500.00 | 鹤壁市淇县 | 燃气经营 | 100.00 | ||
安阳县安彩燃气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 | 400.00 | 安阳市安阳县 | 燃气经营 | 80.00 | ||
鹤壁安彩中联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 河南 | 500.00 | 鹤壁市鹤山区 | 燃气经营 | 60.00 | ||
河南安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 | 1,000.00 | 安阳市龙安区 | 燃气经营 | 100.00 | ||
林州市安彩燃气有限公司 | 河南 | 900.00 | 安阳市林州市 | 燃气经营 | 100.00 | ||
安阳安彩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 | 500.00 | 安阳市龙安区 | 燃气经营 | 100.00 | ||
鹤壁市安彩燃气有限公司 | 河南 | 900.00 | 鹤壁市山城区 | 燃气经营 | 100.00 | ||
三门峡安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 | 990.00 | 三门峡市陕州区 | 燃气经营 | 100.00 |
(注:安彩高科已于2024年上半年将其持有的安彩燃气100%股权出售给河南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河南安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1.83 | 4,561,497.93 | 3,549,976.20 | 31,658,061.41 |
焦作安彩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00 | -11,096,698.06 | 5,475,650.73 | |
许昌安彩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40.00 | -26,273,765.43 | 12,000,000.00 | 119,688,164.41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河南安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44,335.23 | 31,225.61 | 75,560.84 | 27,689.58 | 9,108.45 | 36,798.03 | 28,181.33 | 31,270.80 | 59,452.13 | 12,461.22 | 9,086.31 | 21,547.53 |
焦作安彩新材料有限公司 | 13,835.52 | 65,735.26 | 79,570.78 | 41,334.06 | 15,498.90 | 56,832.96 | 21,576.55 | 69,356.35 | 90,932.90 | 44,540.57 | 18,106.17 | 62,646.74 |
许昌安彩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817.65 | 89,663.18 | 110,480.83 | 21,093.90 | 59,385.46 | 80,479.36 | 38,619.69 | 94,916.91 | 133,536.60 | 37,501.11 | 56,545.00 | 94,046.11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河南安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04,353.02 | 3,841.52 | 3,841.52 | -5,488.61 | 117,969.41 | 5,154.97 | 5,154.97 | 7,354.77 |
焦作安彩新材料有限公司 | 65,042.18 | -5,548.35 | -5,548.35 | -887.47 | 84,536.07 | 4,526.37 | 4,526.37 | 10,603.84 |
许昌安彩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82,887.30 | -6,489.01 | -6,489.01 | -4,622.03 | 110,641.44 | 9,634.59 | 9,634.59 | 3,163.69 |
其他说明: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河南省海川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 河南省 | 驻马店市 | 超薄电子玻璃 | 20.00 | 权益法核算 | |
凯盛安彩君恒药玻(安阳)有限公司 | 河南省 | 安阳市 | 硼硅药用玻璃 | 33.33 | 权益法核算 | |
河南省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省 | 郑州市 | 微电网、储能、通讯基站铁塔 | 35.00 | 权益法核算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80,819,152.15 | 85,848,066.75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3,242,492.00 | -2,739,658.42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242,492.00 | -2,739,658.42 |
其他说明: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54,749,882.21 | 13,953,800.00 | 853,048.18 | 67,850,634.03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54,749,882.21 | 13,953,800.00 | 853,048.18 | 67,850,634.03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2024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电补贴 | 18,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2024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 500,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出口信用保险补贴及外贸项目补贴 | 924,300.00 | 742,700.00 |
与收益相关 | 范县2023年企业突出贡献奖 | 50,000.00 | |
与资产相关 | 工信厅2024年度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机器换人”项目 | 110,588.22 | |
与收益相关 | 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奖励资金 | 470,000.00 | 466,500.00 |
与收益相关 | 规上企业春节期间不停产关于失业保险的奖补 | 19,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博爱分局B级企业奖补 | 50,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襄城县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 97,500.00 |
与收益相关 | 失业稳岗补贴 | 722,366.22 | 864,538.37 |
与资产相关 | 修武改线补偿款 | 339,999.96 | 339,999.96 |
与收益相关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3,241,788.72 | 3,659,306.97 |
与收益相关 | 重点工业企业超低排放协商减排奖补 | 200,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专利奖补贴 | 55,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 600,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科技保险补贴 | 118,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补贴 | 150,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就业补贴和社保补贴 | 28,816.95 | |
与收益相关 | 市级工业高质量发展奖励 | 100,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科技创新发展扶持资金 | 35,228,760.00 | 42,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专项补助资金 | 4,230.00 | |
合计 | 41,972,303.12 | 49,129,092.25 |
其他说明: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市场风险
1) 汇率风险
本集团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美元、日元和欧元有关,除本集团的几个下属子公司以美元进行采购和销售外,本集团的其它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23年12月31日,除下表所述货币性资产及负债的外币余额外,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汇率风险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货币资金–美元 | 66,940,301.83 | 9,005,621.82 |
货币资金-欧元 | 27,447.88 | 24,620.59 |
货币资金-英镑 | 5.72 | 5.70 |
货币资金-加元 | 126.25 | |
应收账款-美元 | 66,551,158.51 | 95,634,116.31 |
应收账款-日元 | 2,952,127.28 | 5,376,592.16 |
应付账款-美元 | 68,688.47 | 3,223,620.08 |
应付账款-欧元 | 6,758,078.60 | 14,335,180.80 |
本集团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集团的影响。
2)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流动负债、长期借款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均采用固定利率。
本集团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并对本集团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2023年度本集团并无利率互换安排。
(2) 信用风险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等。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成立专门部门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它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3)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集团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集团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集团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2024年12月31日金额:
项目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498,148,427.78 | ||||
应收票据 | 115,082,946.98 | ||||
应收账款 | 933,228,492.31 | ||||
应收款项融资 | 219,588,192.39 | ||||
其他应收款 | 48,277,605.77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254,684,811.92 | ||||
应付票据 | 334,494,483.38 | ||||
应付账款 | 680,007,018.27 | ||||
其他应付款 | 80,749,099.23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124,631.3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12,400,198.39 | ||||
长期借款 | 1,249,464,498.72 | ||||
长期应付款 | 80,749,099.23 |
2. 敏感性分析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的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1) 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
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假设:所有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及现金流量套期均高度有效。
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它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权益的税后影响如下:
项目 | 汇率变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对净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对净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所有外币 | 对人民币升值5% | 6,718,157.83 | 6,718,157.83 | 5,581,613.25 | 5,581,613.25 |
所有外币 | 对人民币贬值5% | -6,718,157.83 | -6,718,157.83 | -5,581,613.25 | -5,581,613.25 |
(2)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基于下述假设:
市场利率变化影响可变利率金融工具的利息收入或费用;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固定利率金融工具,市场利率变化仅仅影响其利息收入或费用;
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利率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计算衍生金融工具及其它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
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2024年度,对于本集团各类银行借款,如果市场利率增加或减少50个基点,利息支出全部计算当期损益,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约1,083.02万元。
本集团带息金融工具概况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短期借款 | 254,615,427.86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 | 810,084,995.64 |
长期借款 | 1,249,464,498.72 |
长期应付款 | 83,082,656.27 |
合计 | 2,397,247,578.49 |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219,588,192.39 | 219,588,192.39 | ||
1.应收票据 | 219,588,192.39 | 219,588,192.39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22,588,192.39 | 222,588,192.39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公允价值计量依据 |
应收款项融资 | 219,588,192.39 | 以持有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确定的依据 |
上海浦东江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以股权初始投资作为公允价值确定的基础 |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郑州 | 投资管理 | 1,200,000.00 | 41.00 | 41.00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河南省财政厅。其他说明: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河南省海川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 公司参股企业 |
河南省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公司参股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河南中原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安阳安彩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河南安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安阳汇融恒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大河智运物流(河南)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河南汇融皇甲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河南汇融仁达方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河南汇融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河南省汇融人力资本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河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河南省立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河南省人才共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河南省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河南双丰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河南天地酒店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河南投资集团汇融共享服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河南豫煤数字港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焦作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漯河汇融恒生数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新拓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郑州航空港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周口云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河南黄河能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洛宁中天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河南汇融研究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河南颐城新天地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河南汇融数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河南汇融国际猎头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河南汇融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河南省发展能源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安阳县安彩燃气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河南高纯矿物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林州市安彩燃气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淇县安彩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三门峡安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汤阴县安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驻马店市白云纸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安阳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河南兴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郑州大河智信科技股份公司 | 其他 |
济源正宇实业有限公司 | 其他 |
济源正加玻璃有限公司 | 其他 |
韩广达 | 其他 |
张建路 | 其他 |
其他说明: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河南黄河能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购买电力 | 122,306,329.72 | 148,314,417.07 | ||
河南省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劳务 | 1,699,252.50 | 40,227,946.22 | ||
河南省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 咨询服务费 | 874,390.00 | |||
河南省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15,550,595.96 | 19,216,619.99 | ||
大河智运物流(河南)有限公司 | 运输服务 | 24,921,732.80 | 18,152,686.97 | ||
河南省汇融人力资本有限公司 | 采购劳务 | 66,646,915.55 | 6,896,721.35 | ||
河南省汇融人力资本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15,921.72 | |||
洛宁中天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 购买材料 | 6,482,831.86 | |||
焦作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1,335,204.76 | 6,016,059.86 | ||
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3,309,166.83 | 1,306,000.57 | ||
河南汇融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113,612.26 | 785,173.64 |
河南汇融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购买材料 | 2,686,703.36 | 197,345.13 | ||
河南投资集团汇融共享服务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634,545.52 | 625,094.32 | ||
河南汇融皇甲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821,964.94 | 513,698.35 | ||
安阳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83,118.11 | 335,853.77 | ||
河南汇融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194,174.76 | |||
河南颐城新天地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租赁费 | 109,174.31 | |||
安阳汇融恒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购买设备 | 30,937.88 | 66,037.74 | ||
河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采购劳务 | 10,000.00 | 55,045.87 | ||
河南汇融数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43,362.83 | |||
河南省人才共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购买材料 | 7,548.28 | 14,029.81 | ||
河南汇融国际猎头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11,320.75 | |||
新拓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购买材料 | 111,762.00 | 1,520.00 | ||
河南汇融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1,415.09 | |||
河南汇融仁达方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劳务 | 459,905.66 | |||
河南双丰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劳务 | 37,635.00 | |||
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31,322,945.40 | |||
河南安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购买商品 | 10,735,147.22 | |||
济源正加玻璃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506,124.73 | |||
河南豫煤数字港科技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453,125.15 | |||
河南豫煤数字港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劳务 | 125,847.79 | |||
漯河汇融恒生数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劳务 | 497,150.09 | |||
安阳安彩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 采购劳务 | 198,113.21 | |||
河南中原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170,001.77 | |||
周口云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劳务 | 168,673.59 | |||
济源正宇实业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170,859.42 | |||
河南省立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购买商品 | 1,952,902.58 | |||
河南天地酒店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10,275.23 | |||
郑州航空港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63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 销售LNG | 5,845,011.96 | |
河南省发展能源有限公司 | 销售LNG | 413,906.90 | |
河南省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120,435.82 | 12,744,564.56 |
河南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500,782.00 | |
济源正宇实业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874,063.47 | |
济源正加玻璃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5,122.12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安阳市安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9,226,628.99 | 2022-3-14 | 2034-12-31 | 否 |
安阳市安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5,813,116.07 | 2022-3-21 | 2039-3-17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11,217,696.60 | 2022-04-02 | 2027-04-15 | 否 |
韩广达、张建路 | 6,507,646.53 | 2024-03-29 | 2028-03-29 | 否 |
韩广达,韩银刚,张建路,李改格 | 6,006,966.67 | 2024-12-04 | 2028-12-03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726.29 | 755.54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担保费 | 1,423,832.43 | 2,088,269.92 |
张建路 | 股权收购 | 1,470,000.00 | |
韩广达 | 股权收购 | 315,000.00 | |
张建路 | 个人借款 | 314,833.23 | |
韩广达 | 个人借款 | 69,666.67 |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 194,488.40 | 194,488.40 | ||
济源正宇实业有限公司 | 2,691,220.92 | 134,561.05 | |||
河南中原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 314,809.22 | 15,740.46 | |||
济源正加玻璃有限公司 | 55,488.00 | 2,774.40 | |||
合计 | 3,061,518.14 | 153,075.91 | 194,488.40 | 194,488.40 | |
预付账款 | 焦作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 | 1,351,657.30 | 657,582.87 | ||
河南汇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270,700.00 | 113,535.00 | |||
河南高纯矿物科技有限公司 | 4,494,589.55 | ||||
河南汇融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3,442,762.83 | ||||
河南安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358,883.31 | ||||
周口云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32,845.09 | ||||
安阳县安彩燃气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11,980.57 | ||||
三门峡安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8,266.13 | ||||
林州市安彩燃气有限公司 | 7,999.45 | ||||
淇县安彩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 2,719.30 | ||||
河南兴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15.00 | ||||
合计 | 8,460,161.23 | 3,622,357.30 | 181,117.87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大河智运物流(河南)有限公司 | 7,222,751.31 | 7,724,776.69 |
河南省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165,072.66 | 6,230,635.22 |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1,074.10 | 2,088,269.92 |
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 93,883.95 | 789,073.92 |
河南汇融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郑州大河智信科技股份公司 | 35,500.00 | |
河南省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 35,000.00 | |
河南汇融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9,150.00 | 9,150.00 |
河南汇融数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49,000.00 | 5,637.17 |
河南颐城新天地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3,570.00 | 3,570.00 |
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6,151,653.02 | |
河南省汇融人力资本有限公司 | 2,033,388.36 | |
张建路 | 1,470,000.00 | |
汤阴县安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942,221.27 | |
河南安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858,793.96 | |
河南省立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648,508.50 | |
韩广达 | 315,000.00 | |
河南豫煤数字港科技有限公司 | 93,651.28 | |
济源正宇实业有限公司 | 68,419.67 | |
河南汇融皇甲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44,800.00 | |
河南投资集团汇融共享服务有限公司 | 12,088.44 | |
漯河汇融恒生数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8,839.89 | |
合计 | 22,321,866.41 | 17,021,612.92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未决诉讼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受理法院 | 案件进展 |
大庆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安阳市安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安阳县人民法院 | 民事一审 |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 | 安阳市安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安阳县人民法院 | 民事一审 |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上述未决诉讼案件仍在审理中。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之子公司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伏新材料”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对其900t/d光伏玻璃窑炉进行停炉冷修,并筹备升级改造工作。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945,112,556.74 | 1,115,891,773.28 |
1年以内小计 | 945,112,556.74 | 1,115,891,773.28 |
1至2年 | 294,135.06 | 0.01 |
2至3年 | 165,001.30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0.12 | |
4至5年 | 6,007.87 | |
5年以上 | 2,366,033.55 | |
合计 | 945,406,691.80 | 1,118,428,816.1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91.91 | 0.17 | 191.91 | 100 | ||||||
其中: | ||||||||||
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91.91 | 0.17 | 191.91 | 1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4,540.67 | 100 | 4,728.50 | 5 | 89,812.17 | 111,650.97 | 99.83 | 5,627.87 | 5.04 | 106,023.10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94,540.67 | 100 | 4,728.50 | 5 | 89,812.17 | 111,650.97 | 99.83 | 5,627.87 | 5.04 | 106,023.10 |
合计 | 94,540.67 | / | 4,728.50 | / | 89,812.17 | 111,842.88 | / | 5,819.78 | / | 106,023.1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 | 1,919,132.63 | 1,919,132.63 | - | |||
组合计提 | 56,278,695.40 | -7,923,840.91 | 1,069,813.14 | 47,285,041.35 | ||
合计 | 58,197,828.03 | -7,923,840.91 | 2,988,945.77 | 47,285,041.3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988,945.77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度因对方已注销、吊销工商登记等原因,核销的应收账款共23户金额2,988,945.77元。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211,272,517.15 | 211,272,517.15 | 21.47 | 10,563,625.86 | |
单位二 | 144,571,585.44 | 144,571,585.44 | 14.69 | 7,228,579.27 | |
单位三 | 94,400,166.88 | 94,400,166.88 | 9.59 | 4,720,008.34 | |
单位四 | 82,076,177.29 | 82,076,177.29 | 8.34 | 4,103,808.86 | |
单位五 | 74,415,599.57 | 74,415,599.57 | 7.56 | 3,720,779.98 | |
合计 | 606,736,046.33 | 606,736,046.33 | 61.65 | 30,336,802.3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786,422.60 | |
其他应收款 | 262,059,473.37 | 286,059,928.49 |
合计 | 263,845,895.97 | 286,059,928.4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7).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河南省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1,786,422.60 | |
合计 | 1,786,422.60 |
(8).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9).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0).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2).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3).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55,814,656.54 | 247,914,106.43 |
1年以内小计 | 255,814,656.54 | 247,914,106.43 |
1至2年 | 6,265,151.15 | 33,980,182.14 |
2至3年 | 82,439.75 | 24,896.6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6,749.60 | 19,016.00 |
4至5年 | 19,016.00 | 17,416.00 |
5年以上 | 887,433.02 | 7,590,914.05 |
合计 | 263,085,446.06 | 289,546,531.22 |
(14).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152,658.71 | 541,521.92 |
往来款项 | 258,732,787.35 | 284,805,009.30 |
土地款 | 4,200,000.00 | 4,200,000.00 |
合计 | 263,085,446.06 | 289,546,531.22 |
(15).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886,602.73 | 1,600,000.00 | 3,486,602.73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884,433.78 | 884,433.78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3,803.74 | 5,305,968.55 | 5,329,772.29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7,790,402.33 | 7,790,402.33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025,972.69 | 1,025,972.69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3,486,602.73 | 5,329,772.29 | 7,790,402.33 | 1,025,972.69 | ||
合计 | 3,486,602.73 | 5,329,772.29 | 7,790,402.33 | 1,025,972.6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7).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7,790,402.33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因对方已注销、吊销工商登记等原因,核销其他应收款共86户,金额7,790,402.33元。
(18).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144,917,572.91 | 55.08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单位二 | 76,385,092.94 | 29.03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单位三 | 20,740,297.06 | 7.88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单位四 | 13,504,037.10 | 5.13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单位五 | 4,200,000.00 | 1.60 | 土地款 | 5年以上 | |
合计 | 259,747,000.01 | 98.72 | / | / |
(19).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17,833.29 | 2,880.00 | 114,953.29 | 112,188.79 | 2,880.00 | 109,308.79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9,213.15 | 1,131.24 | 8,081.92 | 9,716.04 | 1,131.24 | 8,584.81 |
合计 | 127,046.44 | 4,011.24 | 123,035.20 | 121,904.83 | 4,011.24 | 117,893.59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 | 其 |
值) | 减值准备 | 他 | ||||||
河南安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20,638.40 | 20,638.40 | ||||||
河南安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 | 3,000.00 | ||||||
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 | 25,000.00 | 25,000.00 | ||||||
焦作安彩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000.00 | ||||||
许昌安彩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 | 15,000.00 | ||||||
河南安彩光热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1,722.39 | 21,722.39 | ||||||
安阳安彩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68.00 | 832.00 | 900.00 | |||||
河南安彩玻璃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
安阳安彩硅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 1,780.00 | 920.00 | 2,700.00 | |||||
许昌安彩锑材科技有限公司 | 1,400.00 | 600.00 | 2,000.00 | |||||
河南安彩半导体有限公司 | 600.00 | 5,400.00 | 6,000.00 | |||||
北京安彩星通科技有限公司 | 2,880.00 | 2,880.00 | ||||||
南阳安彩矿业有限公司 | ||||||||
濮阳市新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892.50 | 892.50 | ||||||
合计 | 109,308.79 | 2,880.00 | 8,644.50 | 3,000.00 | 114,953.29 | 2,88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河南省海川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 357.58 | -357.58 | 1,131.24 | ||||||||
凯盛安彩君恒药玻(安阳)有限公司 | 889.31 | -13.30 | 876.01 | ||||||||
河南省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7,337.91 | 46.63 | 178.64 | 7,205.90 | |||||||
小计 | 8,584.81 | -324.25 | 178.64 | 8,081.92 | 1,131.24 | ||||||
合计 | 8,584.81 | -324.25 | 178.64 | 8,081.92 | 1,131.24 |
(1).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65,517,835.36 | 599,825,666.14 | 257,295,825.61 | 246,764,265.46 |
其他业务 | 27,806,525.64 | 26,133,693.92 | 66,012,824.20 | 77,021,290.26 |
合计 | 593,324,361.00 | 625,959,360.06 | 323,308,649.81 | 323,785,555.72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光伏玻璃 | 516,396,697.87 | 539,782,621.97 | 516,396,697.87 | 539,782,621.97 |
天然气 | 42,151,327.43 | 42,568,562.61 | 42,151,327.43 | 42,568,562.61 |
其他 | 34,776,335.70 | 43,608,175.48 | 34,776,335.70 | 43,608,175.48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504,206,555.25 | 552,616,696.07 | 504,206,555.25 | 552,616,696.07 |
境外 | 89,117,805.75 | 73,342,663.99 | 89,117,805.75 | 73,342,663.99 |
合计 | 593,324,361.00 | 625,959,360.06 | 593,324,361.00 | 625,959,360.0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4,450,023.80 | 26,450,023.8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242,492.00 | -2,739,658.4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9,705,900.9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114,342.61 | 248,038.87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200,638.84 | -244,325.01 |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 35,872,245.48 | 32,730,694.29 |
合计 | 47,287,580.07 | 56,444,773.53 |
其他说明: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2,386,545.5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8,787,724.3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114,342.61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226,713.8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442,599.7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0,455.16 | |
合计 | 63,952,271.47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06 | -0.3247 | -0.324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24 | -0.3834 | -0.3834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徐东伟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3月27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