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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黄金: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一平)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一平)

本人黄一平,作为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黄金”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赤峰黄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赤峰黄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发表客观意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职期间(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12月31日)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简历:黄一平先生,1979年出生,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博士,香港会计师工会资深会员(FCPA)、澳洲会计师工会会员,在财务、审计和风险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曾任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工商业务部风险管理副总裁,香港会计师工会准则制定部副总监,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中国区质量与风险管理部总监,以及在香港一财务监管机构担任总监职务,处理行业政策和监管事务。2023年10月至今,任联柏会计师行有限公司总监。2024年8月至今,任赤峰黄金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有关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及要求的规定,确认符合任职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召开2次股东大会,自2024年8月至2024年12月31日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

2.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本人任期内召开4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期内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在充分理解议案内容基础上,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3.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期内出席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讨论。

(二)现场考察情况

2024年度,在参加董事会期间,本人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当面沟通、了解,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问询;并通过现场沟通、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

(三)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上市公司有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上市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实施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并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事宜。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及薪酬情况

2024年度本人履职期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亦未审议高管薪酬情况。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度本人履职期间,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4年度本人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未审议利润分配有关议案。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4年度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2024年度本人履职期间,董事会能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依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原则进行信息披露,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及其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基本建立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实施,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得以较好地贯彻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对财务报告及相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起到了积极保障作用。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1.董事会运作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公司董事会有9名成员,包括王建华、杨宜方、吕晓兆、高波、张旭东5名非独立董事及毛景文、沈政昌、胡乃连、黄一平4名独立董事,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李焰女士、郭勤贵先生离任,本人于2024年8月起任职。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了9次会议。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运作,勤勉忠实地履行各项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2.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4年,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召集并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执行及合规运作等进行重点关注。此外,本人还任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公司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

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及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本人能够保持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2025年,本人将继续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继续发挥沟通、监督作用,确保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性意见;深入公司生产现场调查研究,提出符合调查意见和公司发展实际的建议;继续发挥好自身的专业能力,遵循职业操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规范、稳健和高质量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一平

2025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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