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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皮玻璃:十一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耀皮B股 公告编号:2025-009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的所有议案投同意票。

?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5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

(三)2025年3月27日,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四))会议由监事长陈宗来先生主持。应当出席监事会会议的监事3人,亲自出席会议监事3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2024年度报告披露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监事会认为:本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公司治理方面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计)

监事会认为:本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内控现状。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是在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计提的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充分考虑了公司相关资产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符合谨慎性原则,可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全体股东利益以及公司日常运营和战略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的实际状况,符合《公司

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本报告立足公司业务实况和市场趋势,符合公司2025年的发展规划、资金需求等经营状况,希望公司积极关注市场变化,加强预算管理,保障公司稳健持续发展。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历年经营和未来业务可能发生的情况,预计的2025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行为;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为依据,合理公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陈宗来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决策程序合法。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202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表现了较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未发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公司支付的审计费用合理;同意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容控制的审计机构及支付其相应报酬。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积极实施现金分红政策,及时与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有利于维护股东权益和公司市场形象。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制定《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时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有利于规范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置,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可能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修订《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更符合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有利于公司更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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