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30Z0010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1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3 |
2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4-12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5]230Z0010号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康视”)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欧普康视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欧普康视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欧普康视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欧普康视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欧普康视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欧普康视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5]230Z0010号专项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付劲勇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郑鹏飞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海南 | |
2025年3月28日 |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5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6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594,826.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5.29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317.14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10.25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9,406.8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2]3349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6,041.0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9,677.38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1,749.73万元,累计理财收益6,923.82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考虑利息收益以及理财收益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18,403.07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105,677.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2,726.07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22年6月10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兴业合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合肥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徽行合肥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广发合肥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民生合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招行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兴业合肥分行、中行合肥高新支行、徽行合肥香樟大道支行、广发合肥瑶海支行、民生合肥分行、招行合肥分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账号分别为499010100102092817、175267004573、522009093611000004、9550880211379500230、635337146、551904016710999)。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2年9月,公司的子公司欧普康视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新大道支行(以下简称招行创新大道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以下简称民生科技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徽行香樟大道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欧普投资在招行合肥创新大道支行、民生合肥科技支行、徽行合肥香樟大道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账号分别为551905122510708、637508585、225000230961000004)。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9月,公司的子公司南京康视梦戴维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常州梦视清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苏州视特舒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金象康视诊所有限公司、合肥明瞳欧普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行创新大道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账号分别为551907959410901、551907975810801、551907996110501、551908013910505、551907908510706)。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年,公司的子公司连云港欧普康视泽目视光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普康梓目视光科技有限公司、郑州梦戴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南京欧普康视眼视光研究有限公司、溧阳市梦视佳欧普眼视光保健服务有限公司、合肥星眸欧普眼科诊所有限公司、合肥京瞳康视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乐瞳欧普眼科诊所有限公司、合肥泽视欧普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康视眼科诊所有限公司、泰兴梦戴维欧普眼视光保健服务有限公司、宿州欧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宿州欧佳医苑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合肥视界欧普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市视特佳眼视光保健服务有限公司、合肥欧普合逸科技有限公司、合肥铂视欧普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与招行合肥创新大道支行、徽行合肥香樟大道支行和国元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账号分别为:
551908411010777、551908469410000、551908425710666、551908301110902、551908042210501、551908071510301、551908151510601、551908222510802、551908352410101、551908371610201、551908036410112、551908300610802、551908411410999、225017981511000002、225018561321000002、225018447711000002、551908221310701)。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4年,公司的子公司淮北康视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合肥新瞳欧普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梦视清眼视光保健服务有限公司、南京锁金康视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宝应县梦戴维眼视光保健服务有限公司、铜陵优视清科技有限公司、歙县颐视诊所有限公司、濉溪县欧视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奥城康视诊所有限公司、濉溪县康视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梦特佳眼视光保健服务有限公司、徐州梦视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濉溪县视立康科技有限公司、舒城康视眼科诊所有限公司、南京紫悦梦戴维康视诊所有限公司、南京视特佳康视诊所有限公司、宿迁市宝龙梦视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阜阳市颍东区康视科技有限公司、 阜阳市颍州区欧普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欧视佳康视诊所有限公司、淮北康视视光科技有限公司烈山区分公司、徐州视特舒商贸有限公司、芜湖梦视清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信瞳欧普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信瞳欧普科技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合肥爱目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合肥视睫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爱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铜陵欧视佳科技有限公司与招行合肥创新大道支行、徽行合肥香樟大道支行、 民生银行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账号分别为:225018373111000004、225018879381000002、225018934211000002、
225019108901000002、225019115101000002、225019317741000002、225019321591000002、225019581131000002、225019600241000002、225019577901000002、551908750610001、551908747610001、551908748710001、 225020921151000002、225021693051000002、25021691071000002 、22502167309100002、 551908900410000、646815686、261646227251000002、646954758、261675045501000002、647733946、647700456、647718536、648075043 、648074882、648215927、648792310)。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余额 |
兴业合肥分行 | 499010100102092817 | 1,765.58 |
中行合肥高新支行 | 175267004573 | 307.94 |
徽行合肥香樟大道支行 | 522009093611000004 | 3,798.35 |
广发合肥瑶海支行 | 9550880211379500230 | 21.28 |
民生合肥分行 | 635337146 | 65.49 |
招行合肥分行 | 551904016710999 | 105.87 |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5122510708 | 717.31 |
民生合肥科技支行 | 637508585 | 54.39 |
徽行香樟大道支行 | 225000230961000004 | 4,325.59 |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7959410901 | 1.00 |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7975810801 | 34.50 |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7996110501 | 0.33 |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8013910505 | 1.61 |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7908510706 | 0.00 |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8411010777 | 186.13 |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8469410000 | 14.57 |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8425710666 | 0.03 |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8301110902 | 30.41 |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8042210501 | 0.12 |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8071510301 | 0.04 |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8151510601 | 14.29 |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8222510802 | 27.59 |
银行名称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余额 |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8352410101 | 0.00 |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8371610201 | 0.00 |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8036410112 | 4.58 |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8300610802 | 0.37 |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8411410999 | 49.80 |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8221310701 | - |
徽行香樟大道支行 | 225017981511000002 | 52.99 |
徽行香樟大道支行 | 225018561321000002 | 52.47 |
徽行香樟大道支行 | 225018447711000002 | 0.01 |
徽行香樟大道支行 | 225018373111000004 | 110.47 |
徽行香樟大道支行 | 225018879381000002 | 56.82 |
徽行香樟大道支行 | 225018934211000002 | 0.01 |
徽行香樟大道支行 | 225019108901000002 | 6.40 |
徽行香樟大道支行 | 225019115101000002 | 0.12 |
徽行香樟大道支行 | 225019317741000002 | 37.88 |
徽行香樟大道支行 | 225019321591000002 | 0.00 |
徽行香樟大道支行 | 225019581131000002 | 0.01 |
徽行香樟大道支行 | 225019600241000002 | 0.00 |
徽行香樟大道支行 | 225019577901000002 | 0.00 |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8750610001 | 64.41 |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8747610001 | 3.67 |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8748710001 | 109.09 |
徽行香樟大道支行 | 225020921151000002 | 0.33 |
徽行香樟大道支行 | 225021693051000002 | 0.00 |
徽行香樟大道支行 | 261646227251000002 | 0.05 |
徽行香樟大道支行 | 225021691071000002 | 0.45 |
徽行香樟大道支行 | 225021673091000002 | 52.40 |
招行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8900410000 | 17.95 |
民生银行合肥分行 | 646815686 | 72.79 |
徽行香樟大道支行 | 261675045501000002 | 36.12 |
民生银行合肥分行 | 647733946 | 107.54 |
民生银行合肥分行 | 647700456 | 61.06 |
民生银行合肥分行 | 647718536 | 14.28 |
银行名称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余额 |
民生银行合肥分行 | 648075043 | 51.85 |
民生银行合肥分行 | 648074882 | 199.24 |
民生银行合肥分行 | 648215927 | 90.46 |
民生银行合肥分行 | 646954758 | - |
民生银行合肥分行 | 648792310 | - |
合计 | —— | 12,726.07注1 |
注1:合计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 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参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8,332.3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以上方案已实施完毕。上述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 36443号),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以及“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 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等发生变更,具体变更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5年3月28日,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欧普康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49,406.8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041.0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9,677.3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 | 否 | 41,760.00 | 41,760.00 | 8,516.91 | 28,904.70 | 69.22 | 2025年7月6日 | / | / | 否 |
社区化眼视光服务终端建设项目 | 否 | 162,395.12 | 107,646.89 | 7,524.15 | 10,772.68 | 10.01 | 2026年5月31日 | / | /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04,155.12 | 149,406.89 | 16,041.06 | 39,677.38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合计 | / | 204,155.12 | 149,406.89 | 16,041.06 | 39,677.38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7月6日,出于对募集资金投入的审慎考虑,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至2025年7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 2、社区化眼视光服务终端建设项目,目前投资进度较慢,主要原因系:(1)特殊时期,部分地区视光终端的经营时间不能保证,原计划的部分终端项目延后;(2)受消费疲软等因素影响,视光产品和服务属于中高端消费也受到影响,部分计划拓展的终端项目延后;(3)受到经济调整的影响,公司为保证项目成功率及投资回报率,对终端建设项目的选择更加谨慎,部分计划拓展的终端项目延后;(4)由于募集资金使用审核周期长以及使用用途限制的原因,公司部分终端建设项目系使用自有资金投资,未使用募集资金。后续公司将继续高质量地拓展这一业务。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①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项目实施地点由安徽、江苏、湖北、山东、福建、陕西、广东、河南八个省份扩展至全国。公告编号:2022-072。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中角膜塑形镜生产线由原实施地点(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厂房)调整到公司原有3号楼一楼。公告编号:2024-06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项目实施方式由原来的公司及子公司新建方式变更为公司及子公司独资新建、合资新建、投资并购方式相结合。公告编号:2022-07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8,332.3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以上方案已实施完毕。上述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36443号),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投项目尚未完工形成结余。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118,403.0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12,726.07万元(其中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749.73元,理财收益6,923.82万元);期末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105,677.00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