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天马新材: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志刚)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志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黄志刚作为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重大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等,积极出席2024年度的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现场或通讯表决出席

董事会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

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投票情况9 9 0 0 均为赞成票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3次。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本年度应出席次数

现场或通讯表决出席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情况

缺席会议次数

投票情

况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5 5 0 0

均为赞成票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4 4 0 0

均为赞成票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1 1 0 0

均为赞成票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审阅,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加强了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

六、现场工作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赋予的监督职责,现场工作时间累计15天。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方式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现状及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及时跟进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落实情况。能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发生和进展情况。能够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实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利用自身会计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促进公司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能够积极配合,及时针对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与本人充分沟通,为本人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认真学习研究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密切关注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在工作中,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明确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角色定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志刚2025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