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概述
1、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理财,适时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计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等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为保证自有资金项目实施需要,并考虑安全性,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计划如下:
1、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12个月内的短期现金管理产品,不涉及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自有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2.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等产品。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实施,公司内审部门、监事会负责监督实施。该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6、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予以执行。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规划和调整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等产品的购买。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相关部门将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 2、公司相关部门建立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台账,根据自有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跟踪分析收益,及时发现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投资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和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理,适时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理财产品。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