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3月28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3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会议室(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软件园2号楼20层)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敬茂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9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077,33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6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284,25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9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793,08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785%。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8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580,23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5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15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8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565,08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89%。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5,999,8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852%;反对68,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890%;弃权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58%。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502,7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3079%;反对6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4890%;弃权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03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小雷、蒋成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