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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剑智能: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8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兰剑智能”)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47号)同意注册,兰剑智能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1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70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330.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731.7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599.19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27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371ZC00459号”《验资报告》。

(二)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所有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455,991,905.66
减:截至期初累计使用金额420,701,489.53
减:本期使用金额49,262,194.7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减:节余募集资金补流227,756.19
加:截至期初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3,891,395.94
加:本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308,138.8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和2023年5月30日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齐鲁银行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银行济南文化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槐荫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均已完成销户,详情如下:

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备注
齐鲁银行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分行86611731101421028008已销户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20000035877400037390682已销户
中国银行济南文化路支行237742841041已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槐荫支行74110078801400000824已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74110078801400001497已销户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4月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230.00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6)。公司最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243.79万元。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予以结项,募集资金账户结余227,756.19元,募集资金专户中的结余募集资金全部转至公司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销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兰剑智能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兰剑智能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兰剑智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对应的全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工作。前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开户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保荐机构关于兰剑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义务相应结束。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455,991,905.6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9,262,194.7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5,400,00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69,963,684.2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9.96%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智能物流装备生产实验基地建设项目123,600,000.00123,600,000.00123,600,000.000126,239,880.032,639,880.03102.142022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研发中心及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62,860,000.0062,860,000.0062,860,000.0031,253,184.4466,912,271.324,052,271.32106.452024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公司营销服务总部项目45,400,000.000.000.00000.002022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智能物流装备生产实验基地扩建项目45,400,000.0045,400,000.005,571,101.0048,373,623.622,973,623.62106.552024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00.00150,000,000.00150,000,000.000150,000,0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74,131,905.6674,131,905.6612,437,909.3178,437,909.314,306,003.65105.8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381,860,000.00455,991,905.66455,991,905.6649,262,194.75469,963,684.2813,971,778.62103.06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募投项目“公司营销服务总部项目”已变更资金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刊登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募投项目“公司营销服务总部项目”发生变化,公司原计划通过购置营销服务总部办公楼,以解决公司营销及相关管理人员办公环境不足问题,同时为研发中心新增人员腾出工作场地。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就购置营销办公场地多次向周边商务办公楼了解咨询,未找到合适的营销服务总部办公场所,目前公司已在上海、广州等地设立了营销办事处,已解决营销人员办公环境不足问题;同时,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租赁场地方式解决研发中心新增人员办公场所的问题。 近年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营业收入和生产规模快速增长,产能需求持续扩张,公司目前的生产场地已难以满足业务拓展对生产组装场地的需求。为满足产能需求扩张,公司将原项目“公司营销服务总部项目”终止实施,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智能物流装备生产实验基地扩建项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2024年4月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230.00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公司最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243.79万元。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予以结项,募集资金账户结余227,756.19元,募集资金专户中的结余募集资金全部转至公司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销户。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智能物流装备生产实验基地扩建项目公司营销服务总部项目45,400,000.0045,400,000.005,571,101.0048,373,623.62106.552024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45,400,000.0045,400,000.005,571,101.0048,373,623.62106.55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募投项目“公司营销服务总部项目”原计划通过购置营销服务总部办公楼,以解决公司营销及相关管理人员办公环境不足问题,同时为研发中心新增人员腾出工作场地。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就购置营销办公场地多次向周边商务办公楼了解咨询,未找到合适的营销服务总部办公场所,目前公司已在上海、广州等地设立了营销办事处,已解决营销人员办公环境不足问题;同时,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租赁场地方式解决研发中心新增人员办公场所的问题。 近年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营业收入和生产规模快速增长,产能需求持续扩张,公司目前的生产场地已难以满足业务拓展对生产组装场地的需求。为满足产能需求扩张,公司将原项目“公司营销服务总部项目”终止实施,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智能物流装备生产实验基地扩建项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于2023年5月5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6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和《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未发生重大变化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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