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3月28日在兴国宾馆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7名,其中1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Dai Zilong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调整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序号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委员 |
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黄颖(主任委员)、Dai Zilong、童星 |
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赵子夜(主任委员)、程贤权、黄颖 |
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王汇联(主任委员)、赵子夜、Dai Zilong |
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程贤权(主任委员)、王汇联、童星 |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联席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童星先生为公司联席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的任期相同,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联席总经理的公告》。
本议案经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的《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工作细则》。
4、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Dai Zilong先生、童星先生、王勇先生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