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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股份: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基本情况说明,其主要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41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356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2024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707家
审计收费总额7.20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54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被告案件时间主要案情诉讼进展
投资者华仪电气、东海证券、天健2024年3月6日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已完结(天健需在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天健已按期履行判决)

注: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

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吕瑛群,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0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 :何敏,202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汪文锋,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吕瑛群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近三年受监督管理措施1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吕瑛群2024年4月25日出具警示函浙江证监局事由:一、2017年度收入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二、2019年度应收账款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处罚情况: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敏和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汪文锋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4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审计费用为160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合计190万元,与上年持平。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情况、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及服务质量等确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查,出具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并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该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该事务所历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及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

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以及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以及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情况、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及服务质量确定其具体报酬。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3月28日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4、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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