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5-010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5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此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于志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转让信托计划中间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将持有的信托计划中间级份额转让给北京市广域方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域方圆”)。公司已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信托计划份额进行了评估,根据中威正信评报字(2024)第1099号资产评估报告,信托计划份额的评估价值为103,107.55万元。以信托计划份额在2024年11月30日的评估价值为参考,拟确定公司转让信托计划中间份额的价格为不低于1,031,075,457.70元人民币。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确认具体协议内容、签署有关协议和交易文件、信托受益权转让登记手续等。
公司董事长于志伟为广域方圆的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转让信托计划中间级份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联董事于志伟先生、王笛女士、姜骞先生、李雪梅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拟转让信托计划中间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下午2: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88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