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2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投资者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请见本通知附件一。
(3)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4月18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甲1号附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0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4.00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00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 |
6.00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 √ |
7.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 √ |
9.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 √ |
(二)披露情况
上述全部议案内容已分别经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或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
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5年3月29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有关说明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作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1.公司已对提案进行编码,详见表一;
2.本次股东大会已经针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但该总议案中不包含累积投票提案,累积投票提案需另外填报选举票数;
3.除总议案以外,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按1.00、2.00的格式顺序且不重复地排列;
4.本次股东大会无互斥提案,不含需逐项表决的议案,不含需分类表决的提案,不存在征集事项。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4)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不得晚于2025年4月22日17:00,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4月22日17: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 (hualan@hualanbio.com)。
2、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二)登记时间:2025年4月21日-4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登记地点: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甲1号
邮编:453003
联系人:娄源成
电话:0373-3559989
传真:0373-355999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007,投票简称:华兰投票
(二)投票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0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所有提案 | √ | |||
非累计投票议案 | |||||
1.00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
4.00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5.00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 √ |
附注:1、请委托人在委派代表前,首先审阅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议案的投票表决。委托人签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 |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 |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 |
是否本人参会 | □是 □否 |
受托人姓名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邮编 |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
注: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 |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