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围绕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目标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2024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国际局势,公司立足于焊割设备制造主营业务,坚持研发创新为导向,不断增强产品竞争力,通过加大国内外市场开拓力度,实现了收入和利润的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1,259,707,250.5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5,268,381.9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46%。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3,039,825,423.5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236,839,500.0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5%。
二、2024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
(一)合理制定年度经营计划,推进落实战略发展规划
报告期内,董事会基于动态研判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竞争格局及公司发展现状,合理制定2024年度经营计划,并围绕“团结协作、共克时艰”的号
召,以“目标导向、契约精神”为总体要求,确立了“一切为了销售”的工作总方针,通过在各业务环节精准发力,公司2024年度经营指标顺利完成;同时为落实战略发展规划,加快工业机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公司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佳士工业焊接技术有限公司”,依托该子公司平台,搭建专业化的工业机销售和服务团队,积极促进工业机业务的发展,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
(二)修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当前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办法》《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制度进行修订,以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三)注重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内幕信息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各类信息,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公司连续12年在深交所上市公司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考评中获评最高等级A级。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及其他重大信息未对外披露之前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事件或内幕交易行为。
(四)重视股东投资回报,实现经营成果共享
为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经营成果,报告期内公司制订并完成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通过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践行公司对股东的回报责任,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董事会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和投资者的权益保护,通过股东大会、
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等活动或者通过投资者热线、专用邮箱、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等多种途径,保持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现状等情况,公司也可向投资者传递投资价值,维护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
三、2024年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全体董事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历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召开,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履行各自职责。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审议了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审议了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续聘审计机构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议案。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审议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审议了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授予价格、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公司年度效益奖分配方案和公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议案。
四、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进行表决,按要求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具体情况详见《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五、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一)公司经营战略方面
董事会将继续做好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工作,并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全体董事将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更加科学高效地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二)公司规范化治理方面
董事会将不断完善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坚持依法经营,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高度重视信息披露规范性,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提升公司信息透明度,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