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1年7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241人,执业注册会计师2,3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3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8.40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共计707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人民币7.20亿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44家。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记录状况等,其具备相关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且该议案于2024年7月30日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标准、方式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7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议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2025年1月17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5年3月26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5年3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通过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综上所述,审计委员会以审慎的态度,积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优化资源投入,实施充分的审计程序,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