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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鲁恒升: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舒兴田)-已离任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舒兴田)2024年度,本人作为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并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战略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按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利益,保障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舒兴田,大学学历,中国工程院院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分子筛和炼油催化剂制造专家。2013年至今,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职业领域涉及分子筛和炼油催化剂开发和工业应用。2023年7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近亲属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具备独立董事所应具有的独立性,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 参加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各委员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现场工作时间大约在22天。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会议名称本年应出亲自出委托出缺席参会方式投票
席(次)席 (次)席(次)(次)情况
1董事会1010004次现场,6次通讯全部同意
2战略委员会1100现场全部同意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100现场全部同意
4股东大会32002次现场--

公司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协助本人了解掌握公司相关信息。在会议召开之前,本人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沟通等方式,对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详细了解,并就关注的问题与公司内部董事、管理层、董事会秘书及相关部门进行认真沟通,在此基础上,本着独立客观的态度、公正审慎地原则行使表决权。特别是对公司发展战略、项目建设、投资规划、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以及涉及中小股东权益等方面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建议,保证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 在专业委员会中履行职责情况

本人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针对董事会《关于投资建设相关项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提出了同意意见,认为公司拟投项目符合华鲁恒升提出的发展“高端、高质、高效”产业链的要求,符合国家、山东省的产业政策及德州市有关发展规划和企业发展实际;拟采用工艺与传统工艺相比,具有选择性高,产品纯度高,生产成本低,工艺成熟、节能和环保等优点;项目能平衡和充分利用现有装置,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是公司打造新兴战略新材料、新能源基地的重要一步。

(三) 对公司调研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了三次调研活动。

3月28日,利用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时间,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荆州公司进行了现场调研,对荆州子公司建设过程,生产运营、后期项目投资、经营状况等情况有了进一步了解,对公司发展状况有了更

深入认识。

9月20日,利用参加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对公司部分厂区进行了参观,了解公司发展史、生产流程、生产区布局、在建项目、技术创新、安全环保、节能减排等情况。 11月18-20日,参加了公司项目技术交流活动,对公司后期项目技术路线、产业布局、发展规划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并给予专业支持。

通过上述调研活动,对公司发展有了更直观的全面认识,赞同公司以技术提升和产业结构调整推动高质量发展之路。

三、公司配合本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长、管理层、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管理人员与本人保持了有效沟通,可以及时了解公司企业发展、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情况,并能充分取得相关做出独立判断的材料。同时,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信息,为本人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的工作,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无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的发生。

四、本人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战略委员会委员履职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公司拟建设酰胺原料优化升级项目和20万吨/年二元酸项目进行审议并提出建议。本人同意上述项目投资,认为项目符合华鲁恒升提出的发展“高端、高质、高效”产业链的要求,符合国家、山东省的产业政策及德州市有关发展规划和企业发展实际;项目的技术来源均可落实,技术先进、可靠;项目能平衡和充分利用现有装置,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是公司打造新兴战略新材料、新能源基地的重要一步上述两个项目。

(二)关联交易情况

1、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经审慎查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资的情况,也不存在互相代为承

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2.关联交易情况

(1)报告期内,对《关于续签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预计相关关联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定价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关于续签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预计相关关联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是必要的,协议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4年10月29日,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关于公司与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发表审议意见:公司与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协议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对外担保情况

经审慎查验,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截止报告期末,未对外提供过担保。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对公司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有足够的独立性,拥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对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关于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利润分配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对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的议案》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和落实,并发表如下意见: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满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要求,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有利于公司未来持续健康的发展。

对《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示同意,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

(六)委托理财的情况

对《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和落实,发表如下意见:本次银行结构性存款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手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的自由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

(七)法人治理及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对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同时编制了《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本人认为上述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实际情况,能持续规范公司管理,对此表示同意。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连续10个年度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评价为“A”表示赞赏。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义务,诚信、勤勉地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保障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报告期末,因工作规范原因,本人2025年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但衷心希望公司未来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舒兴田2025年3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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