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忠实履行监督职责,致力于保障公司合规运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关联交易等关键领域进行了全面且深入的监督,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内容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3月22日 | 1.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4.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5.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7.审议《关于2023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的议案》8.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9.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4月19日 | 1.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8月16日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10月18日 |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11月29日 | 1.《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关于制定〈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12月23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2024年度有关情况发表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列席6次董事会,参加2次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情况进行了监督,对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决策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和审核,公司的财务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未发现违规担保,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担保事项。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核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
并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健全的内控制度,内控制度完整、合理,符合公司行业特点和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对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障了公司资产安全,确保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执行不存在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四)内幕知情人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严格按照公司制订的《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业绩预告和定期报告等敏感期间,均要求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事务检查情况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信息披露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拟披露
公告的情况,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检查了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议案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七)聘任审计机构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聘任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审计机构的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合规。
三、公司监事会2025年工作重点2025年度,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继续秉持公正、客观的原则,一是密切关注公司发展动态,持续加强财务监督,关注公司资金流动、成本控制等关键环节,二是强化对重大决策的监督,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三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合董事会推进公司治理体系改革,为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