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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胶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9年3月11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路106号2号楼12层1210
首席合伙人汪和俊上年末合伙人数量15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70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8
2024年(经审计)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9114.61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9114.61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2582.4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北京兴昌华”)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577.8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

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及自律监管措施1次(因同一事项)、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3人次(因同一事项)、监督管理措施3人次及自律监管措施3人次(因同一事项)、纪律处分0人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兴昌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北京兴昌华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兴昌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兴昌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兴昌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昌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11月25日,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兴昌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2月27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三)2025年3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确保了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有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兴昌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审计结果可靠,为公司财务稳健和合规运营提供了有力保障。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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