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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鼎光电: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9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5年3月27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56.80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办理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事项,并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登记完毕。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拟首次授予的情况

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2月28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278名激励对象授予358.2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2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鼎光电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实际首次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5年2月28日

2、实际首次授予人数:272人

3、实际首次授予数量:356.80万股

4、实际授予价格:9.2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在确定授予日后办理激励对象出资缴款的过程中,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45万股。因此本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78人变更为272人,实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由358.25万股变更为356.80万股。除上述6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全部限制性股票外,本次授予登记的其他激励对象以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前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名单、数量情况一致,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类别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获授限制性股票占授予总量的比例获授限制性股票占当前总股本比例
1张军光董事2.000.47%0.005%
2陈亚聪董事3.000.70%0.007%
3陈 蓉副总经理3.000.70%0.007%
4核心骨干员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269人)348.8081.72%0.86%
首次授予(以上1-4合计)356.8083.60%0.88%
预留授予70.0016.40%0.17%
合计426.80100.00%1.05%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期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三、 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3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德皓验字[2025]00000011号),经审验,除6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外,公司已收到272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货币缴存于公司在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阳支行开立的80118400000151账户内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3,314.672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356.80万元,其余人民币2,957.872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截至2025年3月18日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人民币41,068.40万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356.80万股,于2025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711.60万股增加至41,068.40万股。本次授予登记前,公司控股股东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7,337.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15%,本次授予登记后,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66.5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0+3,568,0003,568,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407,116,0000407,116,000
总计407,116,000+3,568,000410,684,00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为2025年2月28日,首次授予数量为356.80万股限制性股票,经测算,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3,557.30万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限制性股票摊销成本2025年2026年2027年
3,557.301,954.561,329.10273.64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且未考虑限制性股票未来未解锁或失效等情况,最终结果以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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