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9 证券简称: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356.33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34元/股,募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571.4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928.9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642.5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1〕第332C000587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36,058.9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4.4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9.69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04.77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5.1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543.95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291.16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80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截至2025年2月28日累计已投入金额 | 项目状态 |
1 | 扩建固体废物焚烧处置工程项目 | 17,000.00 | 5,854.93 | 5,855.21 | 存续 |
2 | 废酸综合利用项目 | 58,000.00 | 19,516.45 | 16,972.23 | 存续 |
3 | 危险废物填埋场工程项目 | 7,000.00 | 2,537.14 | 2,416.35 | 已结项 |
4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100.00 | 5,204.39 | 5,239.93 | 已结项 |
5 | 补充流动资金等一般用途 | - | 5,529.66 | 5,575.21 | 已结项 |
合计 | 90,100.00 | 38,642.57 | 36,058.93 | - |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 |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 |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 |
1 | 扩建固体废物焚烧处置工程项目 | 2025年03月31日 | 2026年03月31日 |
2 | 废酸综合利用项目 | 2025年04月30日 | 2026年04月30日 |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1、扩建固体废物焚烧处置工程项目
“扩建固体废物焚烧处置工程项目”是依托公司在工业危废、医疗废物处置行业多年积累的技术、经验和市场资源,基于市场需求、客户结构、市场前景及公司产能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考虑,对工业固废处置进行的产能扩充。募集资金用途包括建筑工程费、土建工程费、装修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等投入。
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及市场周期性变动影响,公司上游客户固废产生数量存在波动,同时基于固体废物焚烧处置技术升级、废气监测与排放等环保标准提高,公司对相关焚烧及环保设备的先进性要求也愈加严格。因此,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目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度和实际情况,在保持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3月31日。
2、废酸综合利用项目
“废酸综合利用项目”是在废酸物化的基础上,通过筛选、提纯、萃取等方式取得新产品,从而实现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理以及资源循环利用。募集资金项目用途包括建筑工程费、装修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等。
自项目启动以来,国内社会环境、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等发生了较大变化,使得本项目的实施未能如期完成,项目的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进度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同时,该生产工艺对技术要求较为严格,公司也将进一步完善科研平台建设,增强研发和创新能力,提高技术水平。因此,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目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度和实际情况,在保持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4月30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4条规定,公司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必要性分析
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带动下,近年来我国危险废物产生量逐年增加,安徽省作为工业大省,2021-2023年度危险废物产生量分别为237.31万吨、239.73万吨、267.30万吨,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同时,危废处置行业内正逐渐淘汰落后产能,向规模化、专业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要求提升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能力,强化全过程监管。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全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旨在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安徽省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出台《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强调提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水平。“扩建固体废物焚烧处置工程项目”、“废酸综合利用项目”均为与公司主要业务、核心技术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协同性较强,契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且符合公司坚定不移地围绕着“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主题,致力于固废处置和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的持续创新的未来发展战略。
(二)可行性分析
1、政策支持与引导
为满足日益提升的废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需求,国家逐步完善行业监管体系。2021年9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2025年2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提升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保障能力、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方式、健全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体系。
为避免长三角区域内不同省市危险废物产生种类和总量与自身处置能力不均衡对危废处置的效率和效果的限制。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对加
强固废危废污染联防联治、统一防治标准、推动固体废物区域转移合作、探索建立跨区域固废危废处置补偿机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2024年12月,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印发《沪浙皖地区危险废物跨省利用豁免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规范长三角部分区域内(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危险废物跨省利用豁免管理活动,进一步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共享和优势互补。长三角危废处置协同对于提升区域固体废物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2024年9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安徽省“无废城市”建设行动方案》,标志着安徽省全面启动全省域“无废城市”建设。即到2027年,全省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公司作为滁州唯一的大型固废处理基地,承担着全市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最终处置的职能,凭借在环保业务的独特优势,公司在战略上提前布局,建设符合国家政策方向的产业项目,积极助力安徽省“无废城市”建设。此外,国家在税收、财政等方面对危废处置和利用企业给予大力支持。如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资金补助等。安徽省及地方政府为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在土地供应、项目审批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
2、技术实力储备
公司自2009年7月成立以来,致力于废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是专业化处理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环保技术研发的综合型环保企业。公司与中国
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东南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及部分行业内企业积极寻求技术合作,并建立了技术合作关系,积累了丰富的技术、专利储备。公司研发的“危废全闭环无害化处置技术”等关键技术在挥发性废气处理、焚烧烟气高效净化技术、渗滤液/喷淋废水处理和焚烧炉渣/飞灰等离子体熔融固化处理等关键技术方面取得突破,并荣获安徽省科学技术三等奖。
3、成熟的运营经验与客户基础
公司经过多年运营,建立了完善的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及资源化利用体系,拥有成熟的运营管理经验。在收集环节,与省内众多工业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稳定的危废来源;运输环节,配备专业运输车队,保障运输安全;处置环节,严格遵循环保标准与操作规程,确保处置效果。公司凭借优质服务和良好信誉,积累了大批稳定客户,涵盖化工、电子电器、汽车制造等多个行业。稳定的客户群体为项目续建后的产能消化提供了有力保障,降低市场风险。综上所述,公司认为实施上述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要和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具备投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从长远来看,有利于公司整体规划及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也将密切关注相关经济、政策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合理安排。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后作出的审慎决策,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对“扩建固体废物焚烧处置工程项目”、“废酸综合利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分别延长至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30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流程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相
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