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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频三: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证券代码:300647 证券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25-007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频三”)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担保,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剂,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有效期、担保费率、收取方式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17日分别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二、本次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将子公司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个旧圣比和”)部分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调剂至子公司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光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 总额度未使用担保额度本次调剂担保额度调剂后担保总额度调剂后可使用担保额度
超频三个旧圣比和20,000.0016,500.00-500.0019,500.0016,000.00
超频三中投光电0.000.00500.00500.005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注:个旧圣比和、中投光电的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符合调剂条件。本次担保额度调剂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担保额度调入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4135347X

3、成立日期:2005年5月12日

4、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黄阁北路475号天安数码城创业园1号厂房A704

5、法定代表人:李波平

6、注册资本:3,01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新能源产品、太阳能产品、节能产品、节能设备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上门安装与维护,合同能源管理;LED灯具的研发、销售,太阳能产品的研发、销售,交通信号灯及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照明设计、灯具、照明器材的销售,国内贸易(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公共空间灯光艺术装置设计;景观灯光雕塑与景观灯光装置的设计与技术开发;灯光效果设计、主题商业与游乐园灯光设计与技术咨询。许可经营项目是:照明工程规划设计与施工;灯光艺术创作与表演。

8、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9,684.3813,159.23
负债总额15,741.5519,200.4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15,741.5519,200.46

净资产

净资产-6,057.17-6,041.23
项目2023年度(经审计)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743.854,558.05
利润总额-1,753.7644.53
净利润-1,748.5015.94

9、股权结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60%股权,李标持有其21%股权,段可持有其11%股权,周云峰持有其8%股权。

10、被担保方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因中投光电其他参股股东系自然人股东,未实际参与日常经营管理,且基于其资产状况及担保能力无法获得银行认可的情况,其他参股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中投光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在经营、财务、对外融资等方面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本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四、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子公司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凯强热传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均为500万元。同时,公司就上述事项分别与中国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现将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2、保证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凯强热传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500万元整(合计人民币1,000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32,120万元(共同担保不再重复计算),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2.48%,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或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的担保。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31,120万元。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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