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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信证券”)作为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就中国海油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32号)的核准,中国海油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9,000万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80元/股,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29,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09,908.67万元。上述款项已分别于2022年4月18日及2022年5月23日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4月18日及2022年5月24日分别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0157570_A02号及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0157570_A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0,643.4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280,284.4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与保荐机构分别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针对不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与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分别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于超额配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2年6月8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支行另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上述协议履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账号余额(人民币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信大楼支行NRA0200235229100058036

1.1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分行

FTN44821300048500160 36,986.83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账号余额(人民币万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NRA98350001101000005 1.1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信大楼支行0200235229100057781 214,706.8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海洋支行 275294596306 28,588.4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411900001710602 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 421421001012002429056 0.00

注1:本余额明细表数据若出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与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注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信大楼支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支行的下属机构。注3:美元存款按实际购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列示。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情况。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银行电汇等方式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电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予以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募集资金进度与原计划基本一致,经核查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予以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募集资金进度与原计划基本一致,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艺彬 杨巍巍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总额 3,209,908.6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0,643.49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94,394.79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注1)

调整后投资

总额(注1)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注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2024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圭亚那Payara油田开发项目

否 520,000.00

520,000.00

520,000.00

-

520,000.00

-

100.00%

2026年12月(注2)

647,122.2

是 否流花11-1/4-1油田

二次开发项目

否 650,000.00

650,000.00

650,000.00

165,167.99

500,769.78

-149,230.22

77.04%

2025年1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圭亚那Liza油田二期开发项目

否 220,000.00

220,000.00

220,000.00

-

220,000.00

-

100.00%

2023年

12月

756,352.86

是 否陆丰油田群区域开

发项目

否 350,000.00

350,000.00

350,000.00

23,506.49

316,636.88

-33,363.12

90.47%

2024年6月

250,860.9

是 否陵水17-2气田开

发项目

否 300,000.00

300,000.00

300,000.00

1,968.97

286,768.30

-13,231.70

95.59%

2021年

12月

683,103.31

是 否

陆丰12-3油田开

发项目

否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

2023年

8月

140,043.4

是 否秦皇岛32-6/曹妃甸11-1油田群岸电应用工程项目

否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

82,686.12

-17,313.88

82.69%

2021年

11月

不适用

(注3)

不适用

(注3)

否旅大6-2油田开发

项目

否 50,000.00

50,000.00

50,000.00

-

50,000.00

-

100.00%

2021年

12月

38,452.78

是 否补充流动资金 否 919,908.67

919,908.67

919,908.67

0.04

917,533.71

-2,374.96

99.7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3,209,908.67

3,209,908.67

3,209,908.67

190,643.49

2,994,394.79

-215,513.88

93.29%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

本报告期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

不适用。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陵水17-2气田开发项目、陆丰油田群区域开发项目、秦皇岛32-6/曹妃甸11-1油田群岸电应用工程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续仍将使

用募集资金用于开发投资支出,主要包括项目工程建造和安装款项、质保金等。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为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确定的投资金额。注2:圭亚那Payara油田开发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度于2023年12月使用完毕,2024年2月达到设计高峰产量。注3:秦皇岛32-6/曹妃甸11-1油田群岸电应用工程项目是公司渤海油田统筹开发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作为成本分摊至各油田,不单独核算收益。注4:本对照表数据若出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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