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公司本次编制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及风险状况。中航工业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与中航工业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二、《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交易;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其业务内容以市场原则为基础,定价公允,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与中航工业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叶忠明 李波 郭剑锋 刘哲玮
2025年3月26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 ——————— ———————叶忠明 李 波 郭剑锋
———————刘哲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