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通过执行审计程序,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具体评价结果阐述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本部,公司经营范围是:铅锌矿的开采、勘探、加工、贸易;硫酸生产、硫酸购销;锌精矿、铅精矿、锌锭、镉锭、锗精矿、银精矿、氧化锌粉、金属硅的生产和购销;水力发电;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金属锌粉、锌合金、装饰材料;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机电维修。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公司已经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目标和原则
(一)内部控制评价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和发展战略的实现。
2、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3、建立良好的企业内部控制环境,防范、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达到风险可控,以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及完整。
4、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内部控制评价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全面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贯穿公司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3、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4、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6、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公司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子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重点关注下列高风险领域:资金活动风险、资产管理风险、采购管理风险、存货管理风险、销售及收款管理风险、研究与开发管理风险、工程项目管理风险、合同管理风险、对外担保管理风险、全面预算管理风险、人力资源管理风险、成本
费用管理风险、信息系统安全管理风险、关联交易管理风险、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二)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内部环境
(1)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以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为主要架构的规章制度,同时,公司制定并完善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了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流程,并在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中得以遵照执行。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为架构的决策、经营管理及监督体系。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授权明晰、操作规范、运作有效,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利益。公司“三会”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进行决策。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必要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独立运作,负责对公司经营、财务及高管人员的履职进行监督。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三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内容及会议做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三会”文件完备并已归档保存,所表决事项涉及关联董事、关联股东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均已回避表决。重大投资、融资、对外担保等事项的经营及财务决策履行了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程序。“三会”决议的实际执行情况良好。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中均有独立董事。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基本能够正常发挥作用。公司的独立董事均具备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知识基础,具备独立董事相关任职资格,符合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能够在董事会决策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包括在重大关联交易、公司发展战略与决策机制、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解聘等事项上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经营管理层对董事会负责,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
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内部控制日常运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内部审计、稽查工作,并定期将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系列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系列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建立信息披露相关机制,在不改变公司原有的信息披露体系的原则下,通过搭建信息(含财务及非财务信息)报告、传递补充渠道,保障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推动建立、完善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机制,定期检视公司需披露信息的收集、传递和披露情况,对疑难、无先例需披露事项组织讨论并提出建议,对定期报告编制提供咨询和建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目前公司实有董事八名,空缺一名董事。
(2)发展战略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是负责发展战略管理工作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社会责任
公司重视社会责任的履行,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上不断探索和创新,关注环境治理,节能减耗,以“双碳”政策为指引,重视供应链绿色环保及健康发展并重,将廉洁、合规、诚信经营作为治理前提;公司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定期及不定期的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进行检查,应急预案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在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过程中,在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努力保护自然环境和资源节约,积极履行对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供应商、消费者等利益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公司重视产品质量,视产品质量为第一生命力,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公司重视员工合法权益的保护,积极促
进充分就业和安全生产,同工同酬,建立有竞争和活力的激励机制,工会组织及职工代表大会有效运行;公司重视节能环保,在环境保护、节能降本方面制定了相关管理措为常态化工作积极推动、持续开展,建议了多渠道沟通机制,加强与投资者互动交流。
(4)企业文化
公司一直着力于建立配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能够支持战略实现的企业文化体系,企业文化需要有凝聚作用、导向作用、规范作用、激励作用以及对周边的影响。公司核心发展理念是为员工提供机会,为股东增加财富,为社会承担责任。质量方针是遵循标准、科技创新、持续改进、向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完善服务;环境方针是依靠科技创新,生产绿色产品,遵守环保法规,珍惜资源,致力于环境可持续发展;核心价值观是团队合作,不断创新,追求一流。公司持续加强企业文化的在集团公司内的培育和宣传,积极组织各种活动进行推动,增强了员工及团队的凝聚力及归属感。
2、控制活动
(1)资金活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证监会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
所有收入均纳入公司财务统一管理核算,在货币资金收付方面,按要求实行出纳与会计职责严格分离及钱、账、物分管制,出纳人员没有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现金、支票统一由出纳保管,银行印鉴实行分人管理。本年度,公司根据《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要求实施了各项资金管理要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稳妥安全为原则,积极的结合市场变动及综合影响下,进行结算及借款合理性安排。
(2)采购业务
公司建立及完善了采购业务流程的,不断完善供应商管理及招投标管理,完善标准化的采购合同、加强诚信廉洁采购管理,对公司物资、设备采购实施了有效管理和监督。采购项目采用线上、线下招标方式,建立健全的采购招标管理流程,持续优化供应链,积极应对市场原材料上涨风险,保证供应链稳定供应,并
有效的进行采购成本管控。
(3)资产管理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资产管理办法,对资产的技术选型、采购、合同订立、验收、调拨、盘点、报废处理、抵押、担保等相关控制环节进行了明确规范,涵盖了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的各个方面,资产的内部控制设计健全、合理,执行有效。
(4)销售业务
公司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发展要求采取相应的营销策略,积极研究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应用趋势,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创新体系、从技术跟随走向技术引领、围绕市场需求与客户需求持续创新,持续提高客户满足度;聚集战略新兴市场、聚集行业标杆大客户、以发展战略新兴市场作为核心业务布局,持续提升大客户市场份额及加大产品线供应的深度和广度为策略。本年度加大了销售合同等履行风险控制及销售回款工作力度,回款及信用控制情况良好,总体来说,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5)对控股子公司管控
根据《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公司加强了对控股子公司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规范公司对外投资及控股子公司管控业务流程,建立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治理、资源、资产等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了公司整体运作效率,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控股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由公司任命,全面负责具体经营事务的管理工作,建立控股子公司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实现与总公司“资源共享,模式复制”的原则。所有事项执行总公司同类事项的管理要求,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均需按照规定上报公司审核后方可执行,确保了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规范有序。
(6)担保业务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度担保业务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7)财务报告管理
公司建立了多维度的报告报送体系,涉及到公司层面、部门层面、子公司层面、专项管理业务层面,规范了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报送;规范了重要内部信息的披露和传递,最大限度的减少财务报告报送的风险;建立建全财务控制机
制,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的对策与措施;规范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修改完善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发展及管理的需要,对有关财务事项及经营业务事项进行分级授权审批规定,并在日常工作中得到较好的执行。对重要财务会计事项,如投资、重大资产处置、担保和借款,重大经营、法律或财务风险情况,对收入、利润、负债影响较大的账务调整等事项实行事前报告并分级授权审批制度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报告编制方案、确定重大事项的会计处理、清查资产的审核、财务报告对外提供前的审计、财务报告的对外提供等阶段,均能按照公司现行的制度有序的执行,确保了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8)合同管理
为了规范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要求已建立了《合同管理制度》及《合同评审管理细则》,并得到有效执行,使合同的订立、审核、执行和监督检查形成了健全的闭环管理体系,有效地减少了业务风险,规避了公司的损失。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未发现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型 项目 | 一般缺陷 | 重要缺陷 | 重大缺陷 |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 | 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2% | 营业收入总额的2%≤错报 |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利润总额的5% | 利润总额5%≤错报<利润总额的10% | 利润总额的10%≤错报 |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资产总额的1% | 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2% | 资产总额的2%≤错报 |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
A、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B、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C、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D、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E、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②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B、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无效;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E、公司内部审计职能无效;F、控制环境无效;G、沟通后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的纠正。
③“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 直接财务损失金额 | 重大负面影响 |
一般缺陷 | 人民币200万元(含200 | 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 |
万元)以下
万元)以下 |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 |
重要缺陷 | 人民币2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 | 受到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
重大缺陷 | 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且已正式对外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根据对内部控制目标实现影响程度,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性的认定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另外以下范围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①严重违反法律法规;
②政策性原因外,企业连年亏损,持续经营受到挑战;
③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④并购重组失败,新扩充下属单位经营难以为继;
⑤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散乱;
⑥中高层管理人员纷纷离职,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⑦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中对“重大缺陷”问题未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本年度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5年3月28日